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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注2: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主要为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投入所致。

注3:本附表1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

注4:公司在《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因此不涉及项目效益核算。

注1:上表中“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7,988,949.89元,为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之和。

注2:公司在《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因此不涉及项目效益核算。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本事项尚需提交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梓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莱尔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广百股份、富信科技、中南钢铁的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万秘,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邱以武,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莱尔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邱以武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万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梓豪最近3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梓豪、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万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以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相关审计费用10万元。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审计费用将按照中审众环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负责公司审计工作时,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057,846.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55,177,92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507,14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3,670,7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42,271.4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9,948,729.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0,091,000.6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7.3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142,271.4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1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1,507,14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履职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未担任公司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未担任公司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因全体委员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担任公司职务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绩效考核并核准了2024年度最终薪酬发放金额,最终薪酬发放金额符合经股东会审议的《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担任公司职务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金额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一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最终发放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并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生效;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负责公司审计工作时,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授权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授权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方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股东会的决议,结合所属行业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签署与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一切合同、协议或文件等,并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委派人员办理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

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若公司启动简易发行程序,是否可发行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6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莱尔科技股东会”字样。

(六)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七)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八)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 号办公楼8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 号办公楼8 层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邮编:528300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强、李祥军、叶文平、历任独立董事夏和生向股东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包强、李祥军、叶文平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500198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本着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413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55,177,92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507,14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3,670,7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42,271.4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仲乾、龚伟全、梁韵湘、张强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4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此外,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0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4,558股,占公司总股本155,177,929股的比例为0.06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79元/股,最低价为18.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5.4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07,149股,占公司总股本155,177,929股的比例为0.97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36元/股,最低价为17.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4.8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507,149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新能源汽车

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至05月08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eary.ir@lear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15:00-17:00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新能源汽车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范小平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梁韵湘女士

财务总监:肖燕女士

独立董事:包强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至05月08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leary.ir@lear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757-66833180

邮箱:leary.ir@leary.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