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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及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类理财账户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0,806,255.81元。上述置换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649号《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46,457,772.08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于2024年1月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07,58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生产基地自动化改造项目为对原有生产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8日,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对标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公司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与考核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2、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责任态度、贡献大小及职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3、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贡献、专业能力、工作创新等相结合。

四、薪酬与考核方案

1、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年度津贴标准为六万元/人/年(税前),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标准领取薪酬,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指除任公司董事外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且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监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在本方案生效前已领取的部分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5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于2025年向以下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结算前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反向保理、贴现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自有资产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25亿元额度的抵押、质押等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装备”)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及金源装备股东葛艳明先生拟按持股比例为金源装备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7.5亿元。

2、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葛艳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子公司接受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董事会会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授信申请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股东情况

3、主要财务数据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金源装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5、金源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葛艳明先生系金源装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且葛艳明先生任公司董事,构成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金源装备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3.8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及金源装备股东葛艳明先生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

六、董事会意见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源装备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能够决定被担保人金源装备的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并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充分掌握其现金流变动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葛艳明先生为金源装备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体现了其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葛艳明先生暂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4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金源装备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金源装备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金源装备股东葛艳明先生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就此向其支付任何对价,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永达股份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永达股份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天职国际将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审计年度结束后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康代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吴亚,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志强,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项目合伙人康代安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次。

3.独立性: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天职国际将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职国际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职国际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天职国际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本次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提交被审计单位在深交所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上述额度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自《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产品。

4、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的委托理财应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选择低风险、稳健性较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5、独立董事及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产生的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