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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化学药及健康私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专注于妇科产品、儿科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及健康私护用品等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7”)。

妇科外用洗液“洁尔阴洗液”是公司核心产品,除此之外,公司还开发出软膏、栓剂、胶囊剂、泡腾片等剂型以及抑菌洗液等消毒产品,并以自主研发、联合研发、购买品种等方式开发妇科系列产品,不断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内妇科产品领域的领导地位。在以妇科产品为核心的同时,公司通过发挥品牌优势、销售渠道优势,不断拓展产品外延,积极开发儿科用药、呼吸系统用药,形成覆盖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及补益类等领域的多元化产品群。

公司目前已经拥有包括洁尔阴洗液、洁尔阴软膏、洁尔阴泡腾片、健儿药丸、山麦健脾口服液、化瘀舒经胶囊、益肺健脾颗粒、感冒舒颗粒等21个独家品种。

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洁尔阴洗液:公司独家品种。米内网数据显示,公司核心产品“洁尔阴洗液”除连续多年在中国城市零售药店妇科中成药领域的“炎症亚类”市场份额连续排名第一外,2024H1继续跻身“城市实体药店终端妇科中成药品牌榜”榜首,近年来市场份额不断上升。报告期内,洁尔阴洗液荣获:

★ 2024年度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非处方药产品综合统计排名(中成药妇科炎症类)第三名;

★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工业电商分会副会长单位、“卓越会员”称号;

★ 第十届健康商品交易大会(2025西鼎会)获“西鼎奖2024-2025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畅销产品”;

★ 2025大健康产业(重庆)博览会第10届双品汇“双品荣耀-产品星标杆”榜单消费者口碑产品;

★ 2024乌镇健康大会暨第三届中国OTC大会“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

化积口服液: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开检索,国内仅有公司和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化积口服液药品注册批件。荣获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2024年度中国非处方药中成药-儿科消化类第六名。

山麦健脾口服液:公司独家产品,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H1市场份额位列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儿科厌食症中成药第八名。

金栀洁龈含漱液:公司独家产品。

藿香正气合剂:荣获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2024年度中国非处方药中成药-感冒署湿类第五名。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H1该产品在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品类市场占有率已连续多年排名第一。

复方氨酚烷氨片: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H1该产品在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复方氨酚烷氨片品类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

六味地黄胶囊: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H1市场份额位列中国城市实体药店中成药六味地黄(胶囊剂型)第三名。

健儿药丸(计划2025年上市):公司独家品种。产品原研于1870年,历史上又称“郑州肥儿丸”,功能主治破积驱虫、开胃进食,用于小儿食积、乳积,发热腹胀,呕吐滞下及腹病。

感冒舒颗粒(计划2025年上市):公司独家品种。产品是目前市场少有的既用于风热感冒、又用于发热风寒的独家产品。

人参养荣膏(计划2025年上市):公司独家品种。产品功能主治温补气血,用于心脾不足,气血两亏,形瘦神疲,食少便溏,病后虚弱。

益肺健脾颗粒(计划2025年上市):公司独家品种。产品功能主治健脾补肺,止咳化痰,用于脾肺气虚所致的慢性支气管炎的缓解治疗。

乌鸡白凤丸(浓缩丸):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开检索,国内仅有公司和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药品注册批件,产品上市将成为在售剂型独家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9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全面考虑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和事项,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了需重点关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为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

(1)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其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均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

(2)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

(3)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公司监事能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运作及董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能够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记录内容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

(4)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现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定具体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计划做出适当修订。

2、组织机构

为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兼顾管理成本和效益,实现最佳控制效果,公司按照“科学、高效、精简”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分别设立行政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内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生产部、质量部、供应部、销售行政部、信息部、法务部等部门。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同时,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管理定位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会不定期分析评价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架构及其运行情况,如有必要则对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人力资源政策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聘用、考核、培训、晋升、工薪、请(休)假、离职、辞职、辞退、退休、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在员工招聘、管理、使用、辞退与辞职等方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培训方面,公司每年根据各单位/各部门提报的培训需求,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或外派培训等方式具体实施。2024年共完成公司级培训(含销售)13次、部门级培训75次。在薪酬、考核、晋升等方面,公司设立了员工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实行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增强了员工的创造性和凝聚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4、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及舒适的办公、就餐和住宿环境,定期安排员工体检,开展多种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生活,保障员工身心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加强对技术、设备的改进提升,持续推进绿色环保技改升级,实现公司与社区、环境的和谐共处及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公司始终不忘对社会公益的关注,一直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并重的理念,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公益组织的联系。

(三) 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及行业特点,制定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和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保证业务交易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确保公司经营安全,将企业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如在日常经营风险管理中实施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避免从事与公司战略目标发展不相符的业务,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但同时存在经营风险的业务,也充分认清风险实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分担风险。

(四)控制活动

1、销售与收款控制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体系,对涉及销售与收款的各个环节如销售预测、销售计划、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订单处理、顾客信用的审查、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合同的管理、发货、货款结算及回笼、退货及折扣、售后服务、应收账款的处理以及坏帐处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所建立的针对销售与收款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控制,确保了公司有效地开拓市场、组织市场营销、市场研究、信用调查、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销售活动,并在提高销售效率的同时确保应收账款记录的正确、完整以及安全性。

本报告期内,销售与收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2、采购与付款控制

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管理规程》、《采购付款及报销管理规程》、《采购合同审核管理规程》、《合格供应商审批规程》、《长期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对物料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付款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所建立的采购制度确保了物料采购有序进行,并确保所有收到的物料及相关信息均经处理且能及时供生产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

本报告期内,采购与付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按照以上制度规定进行业务处理,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3、生产与仓储控制

公司根据GMP管理要求,制定了包括《生产计划及调度管理规程》、《生产过程管理规程》、《生产指令管理规程》、《不合格中间产品、成品管理规程》、《产品寄库、入库和贮存管理规程》、《物料储存管理规程》、《物料发放管理规程》等相关制度,规范了生产计划的编制与执行、生产指令的编制及下达、领料、投料、半成品的流转、质检、包装、寄库、入库、成品发运、库存物资保管、盘点、对账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各岗位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生产;库房按制度规定进行物资收发存管理,仓库管理做到整洁、规范、有序。

4、募集资金使用控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依法使用。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5、关联交易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6、资金管理控制

公司针对货币资金管理,制定并完善了《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个人借款管理及核算制度》、《现金管理及核算制度》、《银行账户及存款管理制度》、《银行票据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的业务岗位分离,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明确了银行账户的开户、使用、变更、清理程序,并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查,保证公司货币资金的真实可控。

本报告期内,资金管理相关人员能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业务,管控措施能有效执行。

7、财务报告管理控制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五)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系统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采取互联网络、业务软件系统、办公软件系统、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经营分析会议、专项协调会议、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系统和沟通渠道,贯穿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各公司与各部门之间,实现所需的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在公司内准确、及时的传递与共享。

公司还建立了外部沟通机制。一方面,公司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介绍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以及产品信息,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网络媒体、展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等渠道对政府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外部信息资料(如市场信息、供应商信息、技术发展方向、金融数据等)进行收集整理,为公司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另一方面,业务部门通过对主要客户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拜访、召开供需见面会、业务洽谈等形式,及时与客户沟通,从而对外部有关方面的建议、意见、投诉等信息进行及时处理。

(六)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并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审计部门对全公司及下属各公司、部门的财务收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并以适当方式及时汇报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2、定性标准: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定性判断标准:

①对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

②年审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

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失效;

④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⑤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⑥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定性判断标准: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财务报告过程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及定性认定标准

五、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和整改措施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8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741,650.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50,349.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2022年9月30日)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156,705,621.52元、已支付发行费用20,533,905.72元(不含税)。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6,705,621.5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0,533,905.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共计177,239,527.2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5,481,802.3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903.00元,累计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110,765.28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5,715,552.76元,其中:直接投资募集资金项目19,009,931.24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56,705,621.5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利息合计169,176,340.63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47,075,599.71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373,069.53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8,322,111.03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2,820.50元,累计缴纳印花税(资金账簿)110,765.28元。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6,085,530.95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56,705,621.52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373,069.53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利息合计213,567,062.6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昌都总部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12月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流动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1,373,069.53元转入公司流动资金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0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891,88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1,815,526股后的101,076,36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分派现金18,193,744.98元(含税),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9.75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40.13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84.01万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为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3,833.58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4,251.63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51.63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891,88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1,815,526股后的101,076,36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分派现金18,193,744.98元(含税),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上市,上市时间未满三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85,004,333.78元,达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63,870,365.31元的289.66%,高于30%比例。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159,476,627.13元、144,868,575.75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9.63%、11.92%,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6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目前与吉林恩威锐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锐邦”)有业务往来,2024年度对方主要是从公司采购并销售洁尔阴泡腾片、藿香正气水等产品,全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9.34万元。2025年度对方将主要向公司销售头孢克肟分散片、左氧氟沙星片、舒筋丸等产品,预计2025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2024年公司没有发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吉林恩威锐邦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52FPQ70

3、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幢2单元2214号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181.82万元人民币

6、股东:赵彦平持股54.9995%,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持股45.0005%。

7、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赵彦平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恩威锐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1257.5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3.20万元;2024年1-12月恩威锐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91.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09万元。

10、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是恩威锐邦的股东,持股比例为45.0005%。

11、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履约能力分析:吉林恩威锐邦药业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采购商品:公司向恩威锐邦采购头孢克肟分散片、左氧氟沙星片、舒筋丸等产品,预计2025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定价依据: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付款方式: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条款支付货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通过相关产品的销售,拓宽合作渠道,发现并培育新品,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公司与恩威锐邦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5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黎春、刘娅、彭刚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人/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其他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分管业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津贴和其他薪酬。

3、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0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度起开始提前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301331 证券简称:恩威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4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4年度

暨2025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薛永江,公司副总裁陈磊,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胡大伟,独立董事刘娅,保荐代表人石坡。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下转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