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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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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总资产59.45亿元,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2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5.65亿元,贷款余额32.07亿元,无垫款发生。总负债47.56亿元,其中:吸收存款47.37亿元。净资产11.89亿元。2024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05.9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666.05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0,196.87万元。

关联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服务接受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金融服务内容

1.1 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予以及时、足额兑付。

1.2 结算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等的结算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乙方应保障甲方资金安全和结算网络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1.3 综合授信服务

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服务。

1.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服务、信用鉴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代理服务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并订立独立协议。

2、预计交易额度

存款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存款日均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综合授信服务额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甲方每日最高用信余额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综合授信服务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

3、定价原则

3.1存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不得低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2结算定价原则

乙方对甲方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结算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收费,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标准。

3.3贷款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甲方的利率。

3.4其他金融服务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向甲方收取的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变更、终止、解除、解释、争议解决及司法程序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4.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协议生效及其他事项

5.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于通过双方各自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甲方的审批程序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时,甲方的范围包括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公司。

5.3本协议项下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5.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风险评估情况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内部管理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已制订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在本次审批《金融服务协议》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业务,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七、本年初至2025年4月18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25年4月18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3.02亿元,贷款余额为13.58亿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已提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充分、详实,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本次拟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盘活资金,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任期即将满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辛金国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辛金国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金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辛金国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辛金国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章国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独立董事并接任辛金国先生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增补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章国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章国标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国际财务系主任,硕士生导师,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该期限内,公司可循环使用该额度。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介绍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业务期限为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资产池配套额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共享不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配套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可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金融资产管理成本,有效盘活存量金融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资金流动性风险及控制措施: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本次资产池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不超过3年。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3、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的担保方式及担保人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资产池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连带责任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上述公司分别向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同意提供资产质押担保的有权决策机构决议。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和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不超过3年,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5年4月18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306,489.22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6,425.8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33%,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融资渠道顺畅,优化融资结构,经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三)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偿还公司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五)主承销商:拟采取招标形式确定,具体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招标情况选择确定;

(六)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七)发行日期: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八)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有序、高效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机、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中介机构;

(三)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工作;

(五)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是否能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2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濮阳公路港项目”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4,780.2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和闲置募集资金9,117.0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100%股权,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106,59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实际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446,954,3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02,499,95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4,550,287.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665.83元。2015年11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4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结余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2016 年5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4,162.57万元。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9月19日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与“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尚未投入该等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金华公路港项目、荆门公路港项目、沧州公路港项目、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包头公路港项目、合肥公路港项目、怀化公路港项目等9个实体公路港项目的建设开发,以加快公路港实体网络的全国化布局。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137,3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1.19%。

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与“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尚未投入该等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69,937.87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5.89%。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19年12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根据物流供应链业务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优化公司物流供应链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将“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及“怀化公路港项目”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以上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变更,用于梅河口公路港项目、临邑公路港项目、濮阳公路港项目。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440,166.5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3,897.33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濮阳公路港项目”,实施主体为濮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总投资18,193万元,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本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预计平均营业收入958万元,年平均净利润697万元,年平均投资净利润率8.5%。截至2025年4月18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9.73万元,投资进度为4.72%,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等支出,剩余募集资金4,780.27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9,117.0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合计13,897.3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变更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会对部分公路港的投资建设方案、功能布局等做一些相应调整;另一方面,公司还会考虑公司战略布局与投资收益目标等情况,进而导致实际预计工程建造等相关费用及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公司继续实施“濮阳公路港项目”的必要性已显著降低,经审慎论证评估,结合公司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濮阳公路港项目”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780.27万元和闲置募集资金9,117.0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整体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将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并持续关注市场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永久补流资金的具体用途,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濮阳公路港项目”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4,780.27万元和闲置募集资金9,117.0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以及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3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6,016.92万元,包含如下:

单位:元

3、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调查取证后,对因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被法院终结执行等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报告期内,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原值6,555.77万元,该部分核销资产已在以前年度和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期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应收票据的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

3、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其他应收款和应收保理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4、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采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对于划分为账期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公司依据五级风险分类,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单个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通过单项评估和组合计提,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五)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六)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估计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当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七)核销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规定,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公司对部分已计提减值准备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客户均非关联方,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核销后,公司对该部分客户单独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6,016.92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26,979.46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约26,979.46万元。本期核销应收账款、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原值6,555.77万元,本次核销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影响。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方案。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3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000,000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440,2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5,02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2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3.03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7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32,7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号、天健验〔2015〕473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传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濮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临邑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梅河口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华龙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濮阳华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梅河口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4月21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累计注销3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本次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家海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何圣东先生、陈劲先生、辛金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9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4.3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76.19%。2024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3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议案9、议案12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前表;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提案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7:00(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3782070(传真)。

5、联系人:赵磊先生、祝盈女士。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邮编311215(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先生、祝盈女士

电话号码:0571-82872991

传真号码:0571-8378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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