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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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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3版)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为防范风险,公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以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绩优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但战略性投资除外。

4、公司证券投资当年累计亏损总额超过证券投资总额(年初账户资产总额+当年净投入金额)的20%,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时,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是否止损。

5、审计监察部对证券投资要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督促财务中心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五、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在不超过5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有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型产品、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

根据此次授权使用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5、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6、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根据本项授权行使投资的具体决策权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投资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该等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投资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浙江永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招商证券对浙江永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背景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强”)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3,905万港元。该公司主要作为公司在境外投资的平台,以及部分销售业务。

经公司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香港永强于2023年8月在新加坡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JJD INVEST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永强”),香港永强对新加坡永强的投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

新加坡永强作为一个境外投资管理平台,主要负责全球化产业布局,提升海外产业链交付能力,其于2024年5月在越南投资设立子公司,于2025年2月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6日、2024年5月23日、2025年2月8日和2025年2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全球产能布局,增强香港永强的投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以适应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及客户需求调整,现提议公司增加对香港永强的投资,追加投资额不超过1亿美元,并授权香港永强根据其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择机对其子公司进行增加投资或进行其他对外投资等。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额增加涉及的相关审批、登记事宜,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强(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5号海港城海洋中心八楼826室

注册资本:3,905万港元

主营业务:家居用品、旅游休闲用品等销售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永强总资产为99,231.2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73,422.38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7,378.0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070.62万元人民币。

关联关系说明:香港永强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公司全球化产业布局,增强境外子公司的投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以适应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及客户需求调整,更好满足境外客户订单需求,增强公司国际综合竞争力,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相关事项进展仍受宏观经济、国际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境外子公司的相关进展或者变化,加强管理和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子公司顺利运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4月29日(周二)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谢建强先生;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施服斌先生;独立董事蒋慧玲女士;董事会秘书王洪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941.40万元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持有的易商旅有限公司2.718%的股权、以自有资金9,733.07万元受让北京联拓持有的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763.6171万股(持股比例25.0028%),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霄毅

注册资本:960.526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一号院十号楼四层401室

经营范围:公共软件服务;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营销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广告设计、销售工艺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旅游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持有北京联拓79.18%的股权,为北京联拓控股股东。

北京联拓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参照经审计的北京联拓2024年度报表,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本次转让股权应承担的标的公司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易商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商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章文伟

注册资本:10,279.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1幢8层8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酒店管理;图文设计制作;通讯设备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销售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服务;企业征信业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易商旅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易商旅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该交易标的为北京联拓直接持有的易商旅2.718%股权(对应易商旅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79.39万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北京联拓不存在为易商旅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情形,亦不存在易商旅占用北京联拓资金的情况。

2、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741,以下简称“腾轩旅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亮

注册资本:11,053.24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4层50519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婚庆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酒店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腾轩旅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该交易标的为北京联拓直接持有的腾轩旅游股票2,763.6171万股(持股比例25.0028%),该部分股票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等。

北京联拓不存在为腾轩旅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情形,亦不存在腾轩旅游占用北京联拓资金的情况。

鉴于腾轩旅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相关交易应按照新三板相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易商旅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本公司;转让方:北京联拓;标的公司:易商旅

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71796%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79.39万元(“标的股权”)以人民币1941.4万元的价格(“股权转让对价”)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前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

2、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对价一次性划入转让方如下的账户(“付款日”)。标的股权完成过户登记之日为交割日。

3、各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4、与本协议股权转让涉及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履行的所有相关成本和税费等,均由各方按适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备案、报告及其他手续费用由标的公司自行承担。

5、各方应全面、及时、适当、实际地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能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作出的承诺、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及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

(二)《关于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让方:本公司;转让方:北京联拓;标的公司:腾轩旅游

2、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票27,636,171股,以人民币97,330,708.08元(如在办理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时因单价四舍五入影响造成的差额,双方可另行结算)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前述标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

3、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方式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权过户及股权变更登记程序。

4、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四十(40)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或股份变更手续等。

5、与本协议股权转让涉及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履行的所有相关成本和税费等,均由各方按适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6、各方应全面、及时、适当、实际地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能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作出的承诺、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及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现金流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易商旅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5、《关于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回购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

2015年8月,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关于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之《投资协议》、2019年4月,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前述相关协议等,公司最终取得北京联拓79.18%的股权。

上述详细内容分别见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18日、2019年6月15日、2019年9月27日、2019年12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2025年4月18日,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权定向回购协议》,北京联拓使用自有资金183,243,449.63元回购公司持有其79.18%的股权(即北京联拓注册960.5263万元中的760.5214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2、本次交易原因及目的

公司与北京联拓的业务合作效果不及预期,北京联拓根据其自身发展规划,决定调整现有股东结构,以便更加灵活地探索发展机遇,决定通过定向减资方式回购公司所持其全部股份。公司基于双方合作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交易并签署《股权定向回购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联拓股权,北京联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为全体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

3、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处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使用自有资金183,243,449.63元回购公司持有的其全部股权,并同意签署《股权定向回购协议》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霄毅

注册资本:960.526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一号院十号楼四层401室

经营范围:公共软件服务;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营销策划;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广告设计、销售工艺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旅游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非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其资产与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及时督促其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回购款。

北京联拓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北京联拓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北京联拓79.18%的股权,该股份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等。

公司不存在为北京联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情形,亦不存在北京联拓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北京联拓的损益由北京联拓剩余股东承担。

同时本公司将撤回委派至北京联拓的董事、监事等人员,并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

2、北京众志成城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鹏

注册资本:52.63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一号院10号楼2层202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陈霄毅,女,系北京联拓董事长

三、股权定向回购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联拓原始股东):陈霄毅和北京众志成城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乙方:本公司;丙方:北京联拓

1、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以2024年12月31日为回购定价基准日,乙方退出时丙方账面净资产按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计算。

2、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份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丙方账面净资产值*乙方持股比例。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标的股份回购价格确定为183,243,449.63元。

3、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丙方向乙方支付183,243,449.63元的股份回购款。

4、甲方对股份回购款的支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如截至2025年6月30日乙方未足额收到前述股权回购款,甲方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第2.2条约定的金额回购标的股份,甲方应于乙方要求之日起30日内足额支付回购款,逾期未足额支付的,应按逾期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无论何时,涉及丙方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出具和签署、以及办理政府登记事项,各方均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若一方不配合办理减资程序,经催告延期超过1个月的,该方应赔偿丙方及守约方标的股份回购价格10%的违约金。丙方办理减资所产生的费用和成本,由丙方承担。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改善公司现金流;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链投资布局,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股权定向回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谢建平先生、谢建强先生、独立董事胡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165.2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有利于公司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其中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是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由于政府建设部分工程延迟完工,厂房交付推迟,目前仅部分可租用,固定资产投资迟缓,流动资金仍持续使用,未来公司将依据市场发展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布局和生产,积极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建设。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7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亿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9.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0.90亿元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2,169,016,3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86,760,652.52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90,621,423.4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本着回报社会的原则,同时参考基金会的捐助计划,公司决定向浙江永强慈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教育事业、贫困学生、赈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本次捐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共同富裕”做出积极贡献。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项、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出具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如下:

不含税合计:160.3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30万元);

含税合计:17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24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胡凌先生、孙奉军先生、蒋慧玲女士、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胡凌先生、孙奉军先生、蒋慧玲女士、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三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管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五项、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六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敞口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02亿元人民币。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且公司决定为子公司浙江永强贸易有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美国永强)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40,000万元人民币、15,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单笔担保期限自所担保债权到期之日起算不超过3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上述授权额度仅为预计的信贷及担保额度,且为任意时点的信贷余额或担保余额的最高金额。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七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讨论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八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及保理机构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九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裁批准后根据此次授权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组织实施。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含本金及收益,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现金管理。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5年-2027年)》。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25年-2027年)》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三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球产能布局,增强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强”)的投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以适应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及客户需求调整,会议同意公司增加对香港永强的投资,追加投资额不超过1亿美元,并授权香港永强根据其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择机对其子公司进行增加投资或进行其他对外投资等。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额增加涉及的相关审批、登记事宜,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讨论通过。

《关于向境外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受让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直接持股的易商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商旅”)和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轩旅游”)两个项目的全部股权,并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北京联拓。

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步,参照经审计的北京联拓2024年度报表,公司以自有资金1,941.40万元受让北京联拓持有的易商旅有限公司2.718%的股权;自有资金97,330,708.08元受让北京联拓持有的腾轩旅游2763.6171万股(持股比例25.0028%)。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上述转让股权应承担的标的公司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鉴于腾轩旅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相关交易应按照新三板相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第二步,参照经审计的北京联拓2024年度报表,北京联拓实施减资,以183,243,449.63元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北京联拓79.18%股权。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北京联拓的损益由北京联拓剩余股东承担。

同时本公司将撤回委派至北京联拓的董事、监事等人员,并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

会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北京联拓股权处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定向回购协议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项。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讨论通过。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回购公司股权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五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及视频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45-15:45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视频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3)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本次会议审议事项除提案2.00、7.00、8.00及9.00之外的事项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10.00事项时,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5月12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一11:30、13:00一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提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提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