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橡胶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传动系统部件、流体管路系统部件和密封系统部件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面向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广泛应用于工业机械、家电卫浴等领域。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主要为胶料、橡胶助剂、线绳/纱线、纺织物及其他辅助材料等原材料供应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代码:C29);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代码:C29)大类下的“橡胶板、管、带制造”(代码:C2912)。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因此,公司所处行业同时属于“汽车制造业”(代码为: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代码:C3670)。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认真尽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和《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400.00万股;不送红股。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转增比例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审计要求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该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7票。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按规定,董事王军成先生、董勇修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18日为授予日,以20.98元/股的价格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1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及《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400.00万股;不送红股。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且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4月18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发展现状,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720,715.7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9,324,479.1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932,447.92元。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102,325.6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6,706,089.09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400.00万股;不送红股。若本次转增顺利实施,公司总股本将由8000.00万股增加至10400.00万股。
(二)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增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三)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回购,公司预计现金分红4000.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73%,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最近两年年均净利润的48.02%。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如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72,000,000.00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当年总资产比例均低于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金晓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康康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金晓、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康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伟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审计要求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所需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和投入时间等因素,并结合市场行情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注1: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范围与审计工作量参照2024年度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项资质,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流程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
备注: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兼职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宋岩申请,自2023年4月起,不再向宋岩发放薪酬。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其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另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4、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2024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公司2025年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5、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
6、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7、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本数)内有效;在本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产品均须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在授权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和额度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2、投资品种
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本数)内有效;在本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须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和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审议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且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茂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远东工业城CE10号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
2、以上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00-11:00,14:00-17:00。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请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以便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会议登记(须在2025年5月14日17: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勋苗
联系电话:0574-62762228
传真:0574-62760988
联系邮箱:dongmi@fengmao.com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22号,邮编:3154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59”,投票简称为“丰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 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下转13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