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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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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7版)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2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4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146,366.1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7.54%;公司负债总额746,718.7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2,738.0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68%。2024年度财务状况整体运行平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42,2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0,306,69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03,935,5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475,826.00元(含税)。

2024年11月,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712,073.95元(含税)。

综上,2024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7,187,899.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上市公司为自身、子公司为自身、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全部额度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31.8亿额度相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如皋市宏茂铸钢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9日至2028年3月9日期间为母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借款提供41,000万元抵押担保,该抵押担保有效。具体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各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和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公司2025年度针对监事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639,557.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9,358,902.41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42,2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0,306,69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03,935,5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475,826.00元(含税)。

2024年11月,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712,073.95元(含税)。

综上,2024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7,187,899.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注: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涛,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应流股份、广大特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念来,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应流股份、广大特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吕安吉,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江恒威、正裕工业、万向钱潮、健盛集团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2025年度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承接公司的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议,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股东大会4次,公司全体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董事会带领经营团队及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146,366.1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7.54%;公司负债总额746,718.7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2,738.0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68%。2024年度财务状况整体运行平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42,2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0,306,69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03,935,5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475,826.00元(含税)。

2024年11月,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712,073.95元(含税)。

综上,2024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7,187,899.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上市公司为自身、子公司为自身、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全部额度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31.8亿额度相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如皋市宏茂铸钢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9日至2028年3月9日期间为母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借款提供41,000万元抵押担保,该抵押担保有效。具体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各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和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缪利惠女士回避表决;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徐卫明先生、缪利惠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特申请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71,72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94.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133.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以竞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6元,共计募集资金131,312.6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16.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196.3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73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3年3月6日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27,877.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首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0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为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2024年7月29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茂重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4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8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如皋市宏茂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苏州张家港调整为苏州张家港、南通如皋。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事项

2025年2月10日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350.00万元误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防支行自有资金账户,2025年2月20日公司发现后立即归还前述资金至募集资金账户。以上转账行为是由于财务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发现后,全部资金第一时间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加大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管理,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公司内部问责,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大特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的情形。

除2025年2月财务人员误操作导致的转账错误以外,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特殊合金材料改扩建项目2025年2月18日项目正式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未全部建成未实现收益

附件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公司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于2023年3月结项,2024年度实现效益-608.94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受风电行业退补及主机厂商降本影响,风电铸件产品存在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及返利的情况,同时,风电厂商降本也导致公司铸件产能未全部发挥,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对项目效益也存在一定影响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关联股东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卫明、张家港保税区万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睿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缪利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9日(上午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广大特材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联系人:郭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