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9版)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和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7,708.38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极米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极米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传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回避表决。

(七)《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未达到考核目标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及注销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废及注销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作废及注销失效未达成行权归属条件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未达到考核目标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及注销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废及注销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作废及注销失效未达成行权归属条件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监事会,废除相关制度,修订《公司章程》及其它关联制度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受让私募基金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受让私募基金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受让私募基金份额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的内容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受让私募基金份额暨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