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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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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公司代码:688010 公司简称:福光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

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60,561,57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2,734,732股后股本157,826,846股,以此拟派发现金红利8,996,130.22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4.76%。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026,126.2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9,022,256.5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1.02%。

2、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该次持股计划人员对应认购股数1,011,050股,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则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158,837,896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则为9,053,760.07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36%。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3、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特种及民用光学镜头、光电系统、光学元组件等产品科研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全球光学镜头的重要制造商。

公司产品包括激光、紫外、可见光、红外系列全光谱镜头及光电系统,主要分为“定制产品”、“非定制产品”两大系列。“定制产品”系列主要包含特种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广泛应用于“神舟系列”、“嫦娥探月”、“天问一号”等国家重大航天任务及高端装备,核心客户涵盖中国科学院及各大集团下属科研院所、企业,为国内最重要的特种光学镜头、光电系统提供商之一;“非定制产品”主要包含安防镜头、车载镜头、红外镜头、机器视觉镜头、投影光机等,广泛应用于平安城市、智慧城市、物联网、车联网、智能制造、AR/VR等领域。

1、定制产品

定制产品主要用于航天工程、空间观测、制导、舰船、飞机、车载、跟踪瞄准、周界探测等领域。

2、非定制产品

公司非定制产品主要应用于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能制造、智慧城市、车联网、物联网、AR/VR等领域。

(1)安防监控镜头

(2)车载、红外、机器视觉镜头、投影光机

(3)光学元件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定制产品方面,由于公司定制产品生产和销售围绕订单进行,因此采购采取订单驱动模式。技术部门及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项目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根据要求编制采购计划文件并实施采购,形成采购合同。根据定制产品对供方的要求,采购部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形成合格供方名录,定制产品的采购需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选择。

公司非定制产品主要采购原材料为镜片材料、机械件、机电件以及镜片等。公司生管部门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订单和销售预测数据,制订阶段生产计划,结合实际库存制订相应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公司密切关注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计划及产品生产结构,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并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逐步优化供应商资源,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和质量始终如一,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2、生产模式

公司定制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生产可分为新品项目和批产项目两类:新品项目为公司接受客户的研发要求,设计生产样品,满足客户试生产需求。批产项目为客户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的定型产品。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研发部、生产部提供的技术图纸、加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批量生产。

非定制产品方面,公司生管部门根据销售部定期传达的需求预估与原材料库存状况向采购部门提供采购物料汇总表,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光学镜头产品生产流程大致分为光学镜片加工和镜头组装,公司依据生产加工特性以及下游客户需求,在生产计划上实施“镜片生产月计划”和“镜头组装周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产品采用直销的模式。

定制产品方面,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及各大集团下属科研院所、企业等直接洽谈合作,部分新品开发项目通过竞标获取订单。新品项目定价方面,定制产品采用审价、协商定价相结合模式,综合考虑技术复杂程度、实验等要求对项目的影响,与交易对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非定制产品方面,公司销售部负责跟踪现有客户的产品需求,主要通过与客户直接进行商务洽谈的方式获取销售订单,根据客户的订单进行生产,即“以销定产”。公司据此制定生产计划,按周交货,并承担相应的物流费用。公司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与客户深度合作,拥有从产品规划、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品设计研发、产品生产制造、产品售后服务的完整业务体系,业务具有较高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光学行业,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已突破传统成像功能,演进为物理世界与数字空间的关键连接点。特种光学产品在航天科技、国防现代化建设等国家重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应用价值;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智能安防、车载、工业等领域的产业化落地已形成多点突破,这些应用场景的拓展正驱动光学镜头市场需求呈现结构性增长。公司主要产品所面临的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1)特种光学领域

近年来,随着空间探索需求的提升,我国多项航天工程、空间探测项目正在快速推进,特种光学系统正朝着大口径、长焦距、大视场、高测量精度等方向发展。从天文观测镜头、运载火箭、卫星的光学遥感设备,到航天器的导航及观测系统,特种光学镜头与光电系统为空间科学研究提供了关键的视觉与探测支持,助力获取宇宙信息、监测太空环境、保障飞行器安全运行。

近年来,特种光学产品应用领域正从机械化、信息化向智能化发展,特种光学镜头与光电系统处于前端感知环节,将受益于智能化趋势而得到更加广泛深入的应用。特种光学产品广泛应用于无人系统、制导、侦察等高端装备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定制产品作为航天工程、空间探测、高端装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面临稳定持续的市场需求。

(2)民用光学领域

在安防监控领域,随着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逐渐普及,视频监控正步入智能分析的深度应用阶段,并有赖于安防镜头提供全面的、高清的视频数据以支持信息的准确分析,光学变焦、大倍率、大广角、小型轻量化等技术广泛使用。智能安防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高科技行业,整体市场走势与国家经济趋势保持了高度一致。但是,传输、存储、计算能力的提升和部署还需要时间,高端应用场景需求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安防镜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高性价比的产品的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进一步的集中。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安防监控、新兴消费电子等产业快速发展,“万物互联”概念和智能技术逐渐渗透到各类终端电子产品中,进一步拓宽了光学镜头的使用场景。智能驾驶、智能家居、运动相机、VR/AR设备、无人机等新领域产品不断涌现,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人工智能为保证对信息数据运算的精度和效率,对光学镜头可靠性和成像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镜头企业的技术加速升级。这些技术的普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由特定场景到普通场景、由重点部位到众多部位逐渐应用的过程。未来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加速增长将带动光学镜头行业的快速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发展历程中积累了深厚的光学技术和丰富的人才资源,在大变倍比变焦镜头、大口径透射镜头等方面拥有多项行业首创技术,具备全球竞争优势。其中全球首创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填补我国天文观测、空间目标精确定位系统探测能力的空白。

公司积极探索和践行“两用技术”融合的发展道路,实现将定制产品技术融合应用到非定制产品领域,推动了国内安防监控领域进口镜头的国产替代过程。公司以自主知识产权的变焦镜头技术取代国外主导的一体机技术方案,研制的一系列变焦镜头,陆续替代国外产品,保障了中国安防产品的自主及可控。

2024年,公司立足核心技术,保持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巩固在技术上的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971项有效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18项,较2023年12月31日新增授权专利153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104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49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人工智能的应用正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领域。智能化集光电传感、高速处理、人工智能于一体,具有记忆、分析、综合能力。其中,光电系统处于前端感知环节,将受益于装备的智能化趋势而得到更加广泛深入的应用。光学镜头产品,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不断向高分辨率、大倍率、超广角、小型化、大光圈(F值更小)等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下游市场空间。

在安防领域,随着系统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需求,镜头正在向小型化、超高清、复杂变焦、低照度、透雾、红外热成像等技术方向发展。但是,传输、存储、计算能力的提升和部署还需要时间,高端应用场景需求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安防镜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高性价比产品的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进一步的集中。随着政策优势和资本热潮的双重推动,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的规模持续快速增长,高性能的光学镜头与系统支持高分辨率和精确的图像获取,可用于地球观测、卫星成像、激光通讯、星敏感器等场景,因此高性能光学镜头的需求不断增加。在投影领域,激光电视、智能家用投影对显示效果的要求迅速提高,车载、AR、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对于投影的新需求迅速发展,投影光机产品正向超短焦、超高清、自动对焦、小型轻量化等技术方向发展。电子消费产品对于光学镜头技术提升的需求,将增加光学镜头中玻璃光学元件的数量,玻璃光学元件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对玻璃光学元件企业的大规模加工技术及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考本章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1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38.98万元,较上年同比上升5.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9.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76.8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02.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158.51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核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696,456.0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96,586,872.24 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31,134,3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79,882,962.47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77,882,962.47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02,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1、本期募投项目结余转出金额(含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尾款)为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754,500.43元;

2、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1月16日,公司进行了内部划款,将79,932,400.00元超募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中国银行福清宏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2月28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于2023年3月8日中国光大银行福清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79820180802260166进行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开立的账户13110101040025309长期未使用,已于2024年4月10日销户。

(2)因公司“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开立的账户 591904028310108 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4-024号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3-039号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2024-048号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20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10,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93.2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 2023-050号公告)。

2024年1月16日,公司进行了内部划款,将79,932,400.00元超募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所认为:贵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福光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5: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4月;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详见公司2021-021号公告)。

注6: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638.1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7: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详见公司2021-067号公告)。

注8: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32号公告)。

注9: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42号公告)。

注10: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能312万只棱镜,但因产品的下游为新兴电子消费产品,新产品的推广进度低于预期,芯片短缺也对新产品的需求量造成不利影响,造成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为16,663.8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9,537万元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7,126.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46.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280.85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注1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5、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5年 4 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为523.90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所列明细加计数与汇总数据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15.51万元、51.51万元及4.2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0,739.42万元,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83.6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523.9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下转1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