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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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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0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议案十二《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要,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5-010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2024年度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27,541,087.4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2,381,368.1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238,136.81元,2024年度内实施2023年度现金分红104,468,075.00元及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16,714,892.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6,501,351.7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74,845,142.22元。根据孰低原则,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6,501,351.75元。

3、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17,872,3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3,574,460.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完成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714,89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0,289,352.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39%。

(二)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之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若自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时,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所制定的,严格遵循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5-01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熙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恒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先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收费拟定为人民币7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含信息系统审计)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万元。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有关资质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时,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审查了其提交的应聘资料,决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决定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5-01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利于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执行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如下:

2、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年。

(2)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备注:1、上述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根据相关考核制度及参考之前标准,并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行业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2、上述薪酬方案,均指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实际任职期限未满一年者,按其实际任职期限领取相应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均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任职,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崔静红2024年度税前薪酬275,978元;

监事卢瑞娟2024年度税前薪酬177,960元;

监事吴玉莲2024年度税前薪酬157,978元。

2、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将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根据相关考核制度并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行业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注:上述薪酬方案,均指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实际任职期限未满一年者,按其实际任职期限领取相应薪酬。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5-01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品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元等;

2、已审议程序及拟履行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业务且在持续推进海外市场的布局优化,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前国际宏观形势错综复杂,汇率走势不确定性随之提升,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授权期限内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包括占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3,500万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过5,000万美元。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授权期限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前述所述资金均为日常经营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6、交易对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对当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境外销售收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原则和流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5-01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理财额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决议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决议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委托理财方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本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理财收益水平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风险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报告。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5-01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贷款、中短期流贷、开立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90天以内远期和即期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保理、票据贴现、贸易融资等。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前述综合授信的笔数、种类、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约定为准,采用信用方式担保。

2、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低信用风险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非低信用风险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前述综合授信的笔数、种类、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约定为准,其中仅本公司固定资产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本公司其他品种及控股子公司采用信用方式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申请及融资金额等事项, 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授信合同等法律文书。

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备查文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5-01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