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建筑室内设计及装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2月发布的《2023年下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6月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室内设计业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
公司从建立之初就将原创设计业务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并逐渐形成了竞争优势。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经成长为一家以设计创意为主的企业,成功构建起以“创意设计+科技创新”为双轮驱动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度国民经济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34.9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0%,经济总量首次站上130万亿元新台阶,其中建筑业总产值32.65万亿元,同比增长3.9%。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稳步增长,以及公共建筑存量市场的扩容,加之客户标准不断提高产生的设计需求,为建筑室内设计行业提供了稳健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国经济总体呈现“稳中向好、质效提升”的发展态势,为“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22年底,上游房地产行业迎来了政策性回暖,但仍面临较大压力,公司考量工程业务的发展特性,谨慎承接更多工程业务订单,将重心置于设计相关业务的开展,并紧跟市场变化,积极拓展更多领域和类型的客户,包括新能源、科技、金融、消费、学校等更多行业和领域。同时,公司加速国际化布局,在新加坡、日本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过吸纳国际顶尖人才与技术资源,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4年,科技应用、文化创造、艺术创作等代表性新质生产力,引领传统业态加速创新,消费体验迭代升级,文化消费行业显示了前所未有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文化消费作为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重要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占据着愈发关键的地位。文化消费不仅促进文化商品的再生产,提升消费者文化创造与鉴赏能力,推动文化产品再创造,为文化商品再生产提供动力;还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产业中心向无形服务生产转移,文化消费内容广泛,有力带动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成为全球消费热点,影响产业结构排序,有望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扩大内需新亮点。室内设计作为文化消费中的重要场景,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
设计对室内环境的重要性正在凸显,符合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理技术手段和建筑设计原理等理论知识,为人们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人们对室内环境的要求是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提升和发展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们对建筑设计和生活环境寄予越来越高的期望,因此对环境的优化和美化是一个长期需求,在经济发展良好的背景下,需求会更加旺盛。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品牌及拓展优势,在市场竞争中拥有显著的差异化优势,这将助力公司持续创造更高的市场溢价能力和业务增长空间。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1994年,总部设于中国深圳,并在香港、洛杉矶、新加坡、日本、上海、北京、西安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公司专业提供原创设计及顾问服务,是室内设计领域的国际领先企业之一。作为“亚洲500强”唯一上榜的创意机构、室内设计国际竞争力排名第一的品牌,自创立至今,Cheng Chung Design(CCD)获得室内设计界最高荣誉一一“Gold Key Awards(金钥匙奖)”最佳酒店设计奖项在内的200余项顶级国际大奖,包括德国红点奖、Fx、A’Design、IF、IIDA、A&D奖项等,成为首位囊括全系列酒店设计大奖的华人设计公司。
郑中设计ChengChungDesign(CCD)坚定走品牌之路,以品牌力量传递和践行文化自信。目前公司的酒店设计综合实力已经跻身于世界一流水平,在美国权威专业室内设计杂志《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评出的“2022年全球酒店设计排行榜”中,Cheng Chung Design(CCD)酒店室内设计实力位居全球第一,成为中国在室内设计领域唯一的世界级品牌。
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于以设计为战略发展重点,持续提升品牌形象。同时加强软装业务的拓展并积极引入前沿科技,实现设计与科技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4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5年2月5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049,79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831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1,071.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兑付事项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亚泰转债”自2019年10月2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4月17日(最后转股日),累计3,203,960.00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37,964,916.00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泰转债”张数为1,596,040.00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178,756,480.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4月18日兑付完毕并摘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亚泰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KEN WEIJIAN HU (胡伟坚)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傅文波先生、丁明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原独立董事靳庆军、章顺文、陈燕燕,现任独立董事李斐、傅文波、丁明明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 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由于本议案涉及2024年度任职的董事和高管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章顺文先生、陈燕燕女士及第五届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傅文波先生、丁明明女士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传真:0755-2360926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小颖、梁欢欢
联系电话:0755-8302 8871
传真号码:0755-2360 9266
电子邮箱:atg@atgcn.com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1”,投票简称为“郑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3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会成员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忠先生、总经理刘云贵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罗桂梅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颖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数控、奥海科技、致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瑞技术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浙江建投、浙江交科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锡装股份、宏润建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共计125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报告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2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21,891.9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670,044.6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0,675,693.03元。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307,970,00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984,041.40元(含税)。
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4年度股息派发具体时间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时间以及股息派发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2、202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2,784,807.8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8.20%。其中包括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00,766.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0,001,071.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为0元。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12,784,807.8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8.20%。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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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5,673,189.8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含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数据)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当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本次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