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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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936,971.23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603,363,632.87 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 327,235,557.45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62,519,480.89 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
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承诺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为: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根据公司所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终效益奖是指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以基本年薪为参考基数计算,年终效益奖按年度发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高管薪酬,董事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1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为: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根据公司所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年终效益奖是指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以基本年薪为参考基数计算,年终效益奖按年度发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17、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18、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周二)下午13:00开始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3日(周二)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周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7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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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第1项议案详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第2项议案详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3项议案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第4项议案详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第5项议案详见《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第6项议案详见《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第7项议案详见《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第8项议案详见《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第9项议案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第10项议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周四)上午 9:00一11:30,下午 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5月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2
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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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的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1,689,338.44元。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4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计提坏账准备7,665,521.4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对存货合计计提跌价准备46,567,031.56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部分存货因库龄长存在可能因性能下降需要降级处理的风险,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4年度对应收质保金计提减值准备41,649.29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4年度对到期时间一年以上的应收质保金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2,332.30元
4、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各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对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526,697.69元,并由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25〕198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对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建的智能仓储化系统(MES系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2,876,106.12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1,689,338.44 元,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1,689,338.44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董事会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函》(以下简称“《提议函》”),胡智彪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提议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2024年度利润分配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936,971.23 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27,235,557.4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723,555.7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603,363,632.87 元、母公司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62,519,480.8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62,519,480.8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结合《提议函》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等因素考虑,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4 年末总股本 624,599,0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以现有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 162,395,763.40 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62,395,763.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5.56%。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630,845,080.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符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现金流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影响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25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交通银行金华永康支行、中国银行永康市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合同约定为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融资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3、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同时,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事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3、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六、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估计变更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按照2019年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组织架构的不断变化,公司合并范围内长账龄应收款项有所增加,为更加合理反映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计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参照应收账款):
■
[注]公司将取得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中转让不具有追索权的债权凭证确定为债权凭证组合,如简单汇平台金单。
根据上表划分的组合,公司对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针对账龄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
4、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应收款项,增加道明光学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具体的组合划分与计提方法如下(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参照应收账款):
■
针对账龄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预计减少2024年度母公司单体报表信用减值损失 399.86 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5年5月12日(周一)下午13:30-17: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董事会秘书钱婷婷女士;财务总监袁鹏羿先生以及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登记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25年5月6日(周二)8:00-17:00,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联系,提前预约登记,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联系人:钱婷婷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投资者接待日沟通交流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4、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5、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明光学”)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前提下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概述
1、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有效期: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之日为止。
3、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PR1、PR2的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净值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董事会秘书:钱婷婷;财务总监:袁鹏羿;独立董事:陈连勇(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K3buwowI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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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及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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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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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永新光学、福斯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天月,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锦华,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西藏矿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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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在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