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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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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5版)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2,376,460.90(单位: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0%。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50,475,441.31,其中:货币资金2,061,578.29元,受限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ETC保证金;应收款项融资:47,540,093.68元,受限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应收账款:873,769.34元,受限原因为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供应链票据。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的整体性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九、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一)独立董事汪明朴先生、郦仲贤先生、麻国安先生依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20万元/年(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如下:

(一)董事长崔巍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回避本项表决。

(二)副董事长朱礼静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礼静女士回避本项表决。

(三)董事陆春良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春良先生回避本项表决。

(四)董事张荆京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荆京先生回避本项表决。

(五)董事、财务总监陆黎明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黎明先生回避本项表决。

(六)董事吴燕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燕女士回避本项表决。

(七)原董事沈新华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讨论审议本人薪酬时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一)总裁李海江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董事会秘书景霞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原董事会秘书马现华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二、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崔巍先生、陆春良先生、张荆京先生、吴燕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八、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九、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监事会主席虞卫兴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虞卫兴先生回避表决。

(二)监事徐冬冬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冬冬先生回避表决。

(三)职工监事王波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波先生回避表决。

(四)原监事嵇海斌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原监事张振翼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七、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4年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相关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相关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6@zjhtk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1:00-12: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崔巍

总裁:李海江

董事、财务总监:陆黎明

董事会秘书:景霞

独立董事:麻国安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变动,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6@zjhtk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景霞

电话:0572-8219166

邮箱:600226@zjhtk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他议案相关内容可参见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非法人组织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15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572-8219166

传真:0572-8237099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89,453,472.2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47,035,356.3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7,939,087.81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回购的86,088,593股中的56,088,593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4年6月12日完成回购股份56,088,593股注销,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130,304,084.7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合计130,304,084.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8.7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根据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客观情况测算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计提以“-”列示)

单位: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以“-”列示)

单位:元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3,887,578.52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887,920.10元,其中部分以美元计量的应收款项,因汇率变动导致期末以本位币人民币计量原值增加5,552,328.90元,因此计提相应坏账准备5,552,328.90元,上述汇率变化同时产生汇兑收益5,552,328.90元,汇率变化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为0。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以“-”列示)

单位:元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0,098,628.97元。

(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以“-”列示)

单位:元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03,247.74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96,065.00元。

(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亏损以“-”列示)

单位:元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因公司作为LP投资的上海亚商轻奢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本期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投资成本减去公允价值变动后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对子公司投资的影视剧项目,公司根据目前市场情况、项目情况及公司未来处置计划,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计提了减值。2024年公司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588,374.8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抵消减值准备转回及汇兑收益的影响)将导致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减少44,209,486.25元。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天健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费人民币6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一致。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法定资格和胜任能力,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经审计)

单位:元

注1: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人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环境结合公司实际需求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三、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相关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相关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