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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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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9版)

致: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作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自然人股东请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名称及营业执照号码。

5、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6、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二: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4

2、投票简称:亿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保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乔敏洋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3)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3)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本141,446,300为基数,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道信息”)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2,969,548.3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0,532,437.8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969,548.34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本141,446,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2,730,167.00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4年度公司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度累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2,730,167.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35%。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平均净利润为120,024,786.83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29,809,240.43元,约占2022一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8.1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着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熙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巧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限售期内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3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072%。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1,446,300股变更为140,446,000股。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4、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赵仁英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201人调整为174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5.7万股调整为155.31万股;并确定以2023年7月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4名激励对象授予155.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300股,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9名激励对象拟于第一个行权期解锁的446,9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99,240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应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3.42元/股调整为23.09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7名因离职、1名因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因被提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现已选举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1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0.03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072%。

2、回购价格和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23.09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回购对象支付利息,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2,358.90万元。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1,446,300股变更为140,446,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000,300股。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自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是稳定员工、激励员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市场优秀人才,在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激励方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终止暨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暨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随着本次终止暨注销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计划1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000,3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1,446,300元变更为140,446,0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41,446,300股变更为140,446,0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拟回购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

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

3、回购金额: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73.7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22,131.00万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拟回购股份数量为150万股-3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6%-2.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73.7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22,131.00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300万股测算,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150万股测算,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 311,151.81 万元,流动资产金额246,455.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6,093.05万元。按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2,131.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7.11%、流动资产的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74%。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2,131.00万元(含)上限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或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已根据规定披露了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 在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道信息”)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 2024年12月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4,64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31.81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金额31.31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0.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

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原则,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

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4、预付款项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预付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642.50万元,计入公司2024 年度损益,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4,642.50万元。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等相关信息,公司将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至17: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路演平台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治宇先生、董事及总经理刘远贵先生、董事及财务负责人陈粮先生、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乔敏洋女士,独立董事赵仁英女士、保荐代表人张勇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东方财富路演平台(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698671),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在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