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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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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1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永鼎股份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五人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

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张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蔡雪辉先生、韩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证明材料。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莫思铭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永鼎股份董事长,兼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永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永鼎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永鼎通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永鼎欣益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永鼎新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永鼎祥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智在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永鼎欣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北京永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永鼎海缆(南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张功军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永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汉江集团财务部资本运营科科长、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工会主席。

3、张国栋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永鼎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东超导检测(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永鼎股份投资管理中心总监、电缆分公司总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监、江苏永鼎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永鼎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永鼎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4、蔡雪辉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党委书记,兼任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鼎股份独立董事。曾任南京审计学院财务管理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审计学院党委书记。

5、韩坚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鼎股份独立董事。曾任威格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批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

住所: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3年2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莫林弟持股89.725%,莫思铭持股10.27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鼎集团资产总额为996,704.51万元,负债总额为783,095.80万元,资产净额为213,608.7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42,570.45万元,净利润为256.7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永鼎集团资产总额为1,010,199.74万元,负债总额为796,619.06万元,资产净额为213,580.68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44,284.87万元,净利润为4,139.66(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江苏永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通信”)

住所:吴江区黎里镇越秀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人民币17,199.7692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 移动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网络检测设备生产、销售;移动通信直放站、移动通信基站、无线接入设备、室内分布设备设计、生产和技术服务;通信应用软件开发;移动通信领域的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电工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优化技术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管线工程建设;实业投资及管理;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联网系统软件开发、销售;物联网系统设备销售、维护;物联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智能门锁、智能安防设备、车联网车载设备、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的租赁、生产、批发和零售;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高低压电气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会务服务;公关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永鼎集团持股91%,昆山广润实业有限公司持股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鼎通信资产总额为9,841.80万元,负债总额为9,806.97万元,资产净额为34.8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247.65万元,净利润为-1,500.9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永鼎通信资产总额为8,253.65万元,负债总额为8,731.80万元,资产净额为-478.15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752.40万元,净利润为-512.98万元。(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苏州波特尼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波特尼”)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灵猴路9号

法定代表人:卡斯滕.舒尔泽(CARSTEN SCHULZE)

注册资本: 人民币6,000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类电子线束、组合仪表、车用电子设备系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SUMITOMO ELECTRIC BORDNETZE SE(住友电气波德耐兹欧洲股份公司)持股60%,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持股4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苏州波特尼资产总额为105,170.05万元,负债总额为57,521.92万元,资产净额为47.648.1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7,202.42万元,净利润为7,782.63万元。(经审计)

4、公司名称:聚鼎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鼎科技”)

住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桑田岛科创园1号楼5楼5003室、5005室、5006室

法定代表人:徐春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7年8月4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苏州煜则盛贸易有限公司持股90%,苏州聚鼎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聚鼎科技资产总额为1,049.19万元,负债总额为1,717.42万元,资产净额为-668.2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57.92万元,净利润为-781.87万元。(经审计)

注:聚鼎科技已于2024年5月进行股权转让,受让方苏州煜则盛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权转让后12个月内,聚鼎科技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永鼎集团、永鼎通信、苏州波特尼和聚鼎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根据交易内容,公司将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永鼎通信和苏州波特尼向公司租赁部分办公楼和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租金标准按市场价格结算。公司与关联方的房屋租赁系正常的经营业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提供劳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运行,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

(二)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6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抵(质)押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拟为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9,973.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4,155.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18%。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拟为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具体担保期间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莫思铭、张功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事项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9,973.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4,155.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18%。

二、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江苏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永鼎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26.17%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永鼎集团尚未和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本次担保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永鼎集团将根据银行的要求,与银行签订最终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莫思铭、张功军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问题,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需求,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也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支持;该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9,973.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4,155.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18%。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任华贵先生,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茗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闻国胜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6日期间,共有25,873.40万元永鼎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69,169,566股。根据该转股结果,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69,169,566股,公司总股本由1,392,825,236股变更为1,461,994,80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69,169,566元,注册资本由1,392,825,236元增加至1,461,994,80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企业价值的深刻认识以及对社会责任的认真履行,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创建于1994年,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形成“光电交融,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以创新为主线、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厂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在光通信领域,公司专注于构建全面的网络基础通信产品体系,提供光棒、光纤和光缆等产品。在电力传输领域,公司保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外电力工程布局,多点拓展新能源汽车线束业务,稳健发展电线电缆业务。在新质生产力领域,公司大力发展激光器芯片以及高温超导带材业务。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1亿元,同比减少5.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1亿元,同比增长42.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46亿元,同比增长567.03%。

未来,公司将以光通信与电力传输为双引擎,加速超导、激光器芯片前沿领域布局,抢占全球能源转型与数字化竞争制高点,实现从“规模领先”到“技术引领”的跨越式升级。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研发投入,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深化自主创新,补强融合,在产业整合、技术攻关、设备引进等关键领域发展迅速。2024年公司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光纤光缆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以及“电子信息产业链党建联盟成员单位”“吴江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秀企业奖”。公司加大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方面的投入,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永鼎电气、永鼎光纤、江苏光电子被评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东部超导荣获了“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永鼎股份荣获了“苏州市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

公司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汇聚了众多优秀创新人才。在超导技术领域,公司通过引进高端专业人才,构建了强大的人才梯队,并与中科院电工所、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依托高校平台,为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创新研发以及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在光棒、光纤、光缆业务中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在绿色制造中取得突破,获"国家绿色工厂"认证,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行业领先。在汽车线束业务中突破高压线束0.19mm2超细线径焊接技术瓶颈,实现微型化与高可靠性双提升。2024年,公司汽车线束板块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9项。授权专利22项,其中实用新型20项,外观设计2项。技术创新持续向前发展。

在激光器芯片业务中,构建覆盖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到系统集成的垂直整合产业链,以运营商市场为基础,逐步扩张到互联网超算中心及激光雷达、医疗等新兴领域。在超导带材业务中,公司持续提升高温超导带材性能,扩充产能,稳步推进高温超导材料在磁约束可控核聚变、超导感应加热以及磁拉单晶等领域的应用。公司与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持续拓展超导应用,优化技术方案,推动超导项目产业化发展。

2024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苏州地区)共申请专利150件,其中发明专利64件;共授权专利125件,其中发明专利61件;全年参与编制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共15项,其中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4项,团体标准10项。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为建立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方式践行投资者回报,2023年度现金分红5014万元。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此外,公司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接待调研、参与券商策略会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价值创造和传递,在合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继续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搭建渠道多样、深度有效的投资者交流体系,积极主动传递公司经营理念和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五、强化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使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其履职过程中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还将继续组织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属地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并安排董监高参加专业机构和公司内部专业人员的培训,推动公司董监高在尽职履责的同时,持续学习和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最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把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作为企业的重要战略。以数字化、低碳化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绿色能源高效利用,重点突破减碳技术、零碳技术和负碳技术。从产品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管控、智慧能源管理平台、节能设备改造、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工厂的绿色生产体系。

2024年9月,公司入选苏州市近零碳工厂建设工作成效突出企业名单;同月,公司的6款光缆产品全部取得了温室气体排放及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证书。未来,公司将继续本着加大绿色生产,促进循环利用,设计绿色产品,创造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工厂的宗旨,不断创新改革,持续开展节能降碳项目改造,力求为行业提供更多更佳的发展实践。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实施按岗位定职、定酬体系和管理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并以此对公司员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绩效进行考评和奖励。公司建立了人才薪酬激励体系,通过多层次的绩效激励,构建企业和员工的命运共同体,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始终贯彻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提高治理水平, 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努力通过积极的股东回报, 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稳步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至5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yongdin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 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莫思铭

总经理:路庆海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功军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国栋

独立董事:韩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4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至5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yongdin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范晟越

电话:0512-63272489

邮箱:zqb@yongdi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青岛瑞吉酒店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莫思铭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1,994,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099,740.10元(含税)。

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五人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张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雪辉先生、韩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5-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国栋先生和张功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临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5-02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2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50万元。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5-02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临2025-024)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二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二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5-025)。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青岛瑞吉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冬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5-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年度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5-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21)。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5年5月19日任期届满。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监事会将延期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本次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合计为36,3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永鼎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89,670万元人民币;本次新增担保主要用于永鼎集团日常经营周转,同时前期为其提供的担保将予以解除,公司对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实际担保金额不会发生变化;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实际控制人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

● 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被担保人永鼎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89,973.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4,155.38万元。鉴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期限届满,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为兼顾双方的共同利益,公司拟继续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36,30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农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总额合计6,9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新增与农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担保金额6,900万元生效后,前期与该行签订的担保协议6,900万元将解除,实际担保金额不变。

2、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总额合计6,9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新增与中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担保金额6,900万元生效后,前期与该行签订的担保协议6,900万元将解除,实际担保金额不变。

(下转3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