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8版)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3、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前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为持续推动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化经营、规范治理、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举措如下:
一、精耕核心业务,夯实市场根基
2025年,公司要积极围绕“应对挑战发展年”和“降本控耗达标年”两个年工作,持续发力包装主业,加强基础管控、夯实发展基础。公司需紧盯目标任务,高度重视目标数据达成率,围绕目标开展各项工作。聚焦生产经营,全力以赴降本控耗强管理。生产管理进一步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以精益求精的态度抓好内部管理,将降本控耗理念融入日常工作,营造全员参与降本控耗增效的良好氛围,从每一个环节挖掘成本节约潜力,提升企业效益。财务,要加强数字化应用,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将生产与财务信息化高效集成,实现各工厂生产数据的智能化管控,集中管理和实时监控财务信息,充分发挥监督监察作用,通过数据分析提高成本管控水平,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采购,要着力打造多元化供应链,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增强供应链抗风险能力,加强供应商管理,定期评估供应商绩效,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响应速度,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
同时,2025年要持续稳步做大高端精品烟酒包装业务,提高精品包装的结构占比。精品烟包业务要持续拓展烟包市场,积极参与各大中烟公司招标采购,扩大市场份额。高端酒包业务要紧抓增量机遇,借助赤水河流域白酒产业集群的优势,积极拓展与茅台、习酒等当地知名酒企的合作,通过提升产品设计水平、优化生产工艺,塑造高端酒包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确保贵州仁怀佰胜智能化纸质酒盒生产基地顺利投产,开拓新业务实现突破。
二、加速新业务崛起,打造增长引擎
2025年新业务要加大力度推进,双产业运行要全面有效突破,两个新业务板块要克服现有市场形势的不利局面,密切关注市场形势,找准机会上量增量,打造公司新的增长引擎。
纸浆环保餐具业务要强化市场拓展,关注美国“双反调查”调查结果,重视国内市场的开发,优化国内市场机制,同时将海外市场的开发重点转移向欧洲、日本、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国际市场,以降低美国市场“双反调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2025年,在海外市场,公司仍旧会积极参加国际包装行业展会,展示公司纸浆模塑产品的优势,加强与国际知名品牌商、经销商的合作。在国内市场上,公司会持续关注 “禁塑令” 的推进情况,与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商超、食品加工企业等建立联系,推广可降解纸浆模塑餐具、包装产品的应用,培育国内市场需求。生产上要建立生产流程规范,尽快开满一期工厂设备,精准定位二期工厂,全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保障生产线高效运转。
杭州思密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要清晰定位当前各下游领域的薄膜沉积设备市场需求,持续挖掘各行业客户需求,强力开拓市场,合理安排现有在手订单项目的交付验收与货款回笼。2025年要结合荷兰技术团队多年的技术积累,增强国内研发团队的整体水平,持续不断研发新的满足市场需求的新设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加强内部成本优化和团队管控,发挥新质生产力表率作用,为公司新业务发展添砖加瓦。
三、深化数字化变革,构建智能生产新范式
2025年,公司将以“三化融合”战略为指引,持续深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着力构建新一代智能包装产业生态。在智能制造领域,我们将通过三大核心举措实现突破:其一,加速AI技术与生产系统的深度融合,依托自主研发的AIGC包装设计垂直大模型应用,打造个性化定制设计平台,实现从需求分析到产品交付的智能全链路管理;其二,深化绿色智造体系,通过智能能耗监控系统和循环工艺优化,使单位产能能耗进一步下降;其三,构建产业级SaaS服务平台,为品牌商及同业伙伴提供定制化模型训练、智能生产调度及数字孪生服务,现已形成涵盖设计优化、智能排产、质量追溯的12个标准化解决方案。
值得强调的是,我们联合实验室研发的智能包装引擎已实现三大技术创新突破:基于深度学习的个性化设计响应速度提升300%,AI辅助印刷品控系统使印刷良率提升至99.6%,智能分单算法使设备稼动率提升10%。这些技术成果已通过“AI小方”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商业化输出,促成包装制品平均交付周期缩短20%。
通过构建“智能设计-云端协同-柔性生产”的新型制造体系,公司进一步实现了自身生产效率的跨越式提升,更引领行业向数字服务化转型。截止到2024年底,我们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已集聚包装企业9,000余家,形成覆盖华东、华南的智能包装服务网络,技术与服务输出收入同比增长240%,持续巩固公司在智能包装领域的标杆地位。
四、聚焦队伍建设,激发拼搏干劲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公司正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机器设备的迭代升级与智能化系统的深入应用,对人才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2025年,公司围绕战略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多管齐下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全员拼搏干劲。大力引进高端与技术人才,打造精英团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机制,加快培育出一批高素质、业务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与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目标的实现相结合,促使公司员工迅速提升在各自领域的技能,成长为专业人才。公司将继续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积极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氛围,从制度上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中层、高层管理干部的促效责任考核,促进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与优化管理架构,落实人才战略计划。
五、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方面,结合实际稳妥落实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完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议事规则为主体、配套制度为支撑的治理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为强化合规意识,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培训,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及规则。尤其注重提升董监高和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治理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内控合规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风险、内控、合规、法律及各专业条线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全员参与的合规管理机制,以相关职能及业务部门为支撑,为合规工作筑牢根基。针对关键领域开展精细化管理,识别、梳理和分析运营中的全域风险点,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履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ESG管理,持续完善ESG管理架构,巩固可持续发展优势。在文化培育上,开展ESG专项培训,通过跨部门协同、多渠道宣传等方式,加强ESG理念宣贯,提升各层级人员的ESG履职能力。在管理架构上,构建全面的ESG管理体系,覆盖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明确各层级权责分工,确保ESG事项融入日常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将ESG要求融入企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应对新机遇和新风险做好前瞻性布局。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公司将把深化与资本市场各方的沟通互动作为重要工作方向,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指引为标杆,紧紧围绕投资者需求,灵活采用可视化、数字化等创新方式,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进行深度解读,让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围绕投资者的诉求,不断丰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公告的可读性,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将广泛且深入地开展相关工作,扩大投资者交流活动的覆盖范围,不仅针对机构投资者,也关注中小投资者的需求。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开放日等活动,深化“关键少数”与投资者的互动,公司董事、高管积极亲自参与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疑问。在交流过程中,主动收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公司改进和发展的动力。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未来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战略、市场政策等因素变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规定,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公司拟在《公司章程》增加上述条款。
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19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新增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控股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6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3302259456K
3、注册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纬八路16号(D)
4、注册资本:3,018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舒奎明
6、股权结构:大胜达持股100%
7、经营范围:概念包装、纸包装技术研发,高档纸板纸箱制造,瓦楞纸箱、纸板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662.15万元,负债总额5,286.05万元,净资产1,376.10万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14.56万元,净利润-129.4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6MAA95C3U8E
3、 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云大路(纵一路)10号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胡鑫
6、股本结构:大胜达持股90%、远东中乾(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持股10%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造;纸浆制造(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5,643.00万元,负债总额49,340.54万元,净资产6,302.46万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9.61万元,净利润-2,470.5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浙江大胜达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6月2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5580495165
3、注册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迎春南路49号4幢
4、注册资本:3,8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6、股本结构:大胜达持股100%
7、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纸制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687.07万元,负债总额819.36万元,净资产5,867.71万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01.32万元,净利润341.4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562348826Y
3、注册地点: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舒奎明
6、股本结构:大胜达持股1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6,247.79万元,负债总额15,151.39万元,净资产11,096.40万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89.80万元,净利润-10.8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五)杭州思密得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3年7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CPTCU2X9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幢1902室
4、注册资本:8,800 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6、股权结构:杭州大胜达有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8864%、大胜达持股0.1136%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9,077.80万元,负债总额153.27万元,净资产8,924.53万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67万元,净利润-118.1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六)贵州省习水中彩包装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20年4月2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30MAAJLAH452
3、注册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习水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4、注册资本: 2,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 焦小林
6、股权结构: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服务;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纸质);印刷机械、文化用品、酒、食品销售;酒类包装材料出口;印刷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市场调查咨询服务;纸制品、塑胶及五金制品、木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高新包装材料、防伪包装材料的研发、销售:标签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945.46万元,负债总额2,141.55万元,净资产2,803.91万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0.17万元,净利润923.1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七)贵州省习水中飞包装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20年4月2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30MAAJLAF93M
3、注册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习水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4、注册资本: 2,0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 奚静
6、股权结构: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服务;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纸质);印刷机械、文化用品、酒、食品销售;酒类包装材料出口;印刷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市场调查咨询服务;纸制品、塑胶及五金制品、木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高新包装材料、防伪包装材料的研发、销售;标签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0,869.11万元,负债总额3,538.85万元,净资产7,330.26万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05.54万元,净利润2,432.1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2,190万元(不含本次),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19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3.74%。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数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11,517,195.60元,具体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1)本次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99,023.38元
2)本次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7,026,043.03元
3)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209,353.88元
4)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为8,799,529.8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的年末金额按照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717,665.77元。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截至2024年年末,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同时结合存货库龄、效期、是否滞销及盘点情况,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8,799,529.83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11,517,195.60 元,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517,195.6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胜达”)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永常织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常织造”)。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永常织造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杭州永常织造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拟实施优化整合。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永常织造,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永常织造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永常织造为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永常织造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
(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整体吸收合并永常织造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永常织造依法注销;
(三)本次吸收合并经批准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四)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吸收合并永常织造有助于实现资产、人员和管理架构的优化整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永常织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授权”),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五)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等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额度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方式及品种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智能存款、银行保本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四)使用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财务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
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的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进行调整,办理相应业务)。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对下一年度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止有效。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外的授信及融资业务,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建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周康康
■
(3)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覃剑锋
■
(4)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蔡畅
■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张建新、周康康、覃剑锋、蔡畅在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注:以上审计费用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三)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