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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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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标准化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洗车服务。

5、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2997号金安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吴庭

主营业务:企业及资产(包括不良金融资产)托管、收购、重组、处置与置换;股权管理与投资;财务咨询;企业改制服务;负责承接整体关闭、重组、改制等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处理整体关闭、重组、改制等企业未尽清算等事项;其他省属企业改革服务保障工作;房地产开发;房屋及土地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需要,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经营的有序进行,减少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大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不含税)5,660,377.36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794,339,622.6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198,113.2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41,509.42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0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83号的《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雄安实验室项目”)的各项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情况

(一)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由于行业监管政策改变、外部市场需求变化以及雄安新区整体建设推进速度调整,雄安实验室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无法满足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的发展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项目方案进行灵活调整,变更具体原因如下:

1. 是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的需要

因原有的投资方案中场所购置占用资金占比较大,为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雄安公司计划通过取消原有的6,035㎡购置场所面积,增加5,882.36㎡租赁场所面积的方式,能够较为低成本地解决经营场所问题,同时有利于将更多募投资金用于对企业发展更为重要的各项新资质能力的建设投入上,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募投项目投资回报率。

2.是完善资质布局,加强能力建设的需要

住建部于2022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对建工检测机构的实力、技术条件、硬件设备、技术人员数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雄安公司计划未来5年内拿到九个专项资质。此外,随着国内航空航天产业的蓬勃发展,对航空航天材料的检测需求日益增长,雄安公司计划进一步提升国检集团在航空航天材料检测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因此,雄安公司为完善资质布局,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需加大在设备领域的投入力度。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由于行业监管政策的改变、外部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雄安新区整体建设推进速度的调整,雄安实验室项目原有的投资方案已无法满足雄安公司的发展需求,因此,现需对雄安实验室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做出调整。一方面,通过取消购置场所并增加租赁场所面积的方式,降低场所的投入成本,另一方面,为满足住建部57号令对建工检测资质新的技术要求,以及为拓展雄安公司在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新领域的相关检测能力,拟加大对上述检测能力布局所需的实验室建设涉及的设备和工程投入,详细情况参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后,预计将产生1,585.71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拟将该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在募投项目结项后按规定进行使用安排。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系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大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上述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及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相关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宜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上网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佟立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佟立金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佟立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董事会对佟立金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控股股东的推荐意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现提名权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权宗刚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7月,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任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经营发展部副部长、经营开发部副部长、计划发展部经理、经营发展部经理、科研管理部部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兼任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材料分会常务理事,全国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标准化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继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张继军先生个人简介如下:

张继军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9年12月,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任中国建材院测试所技术员、所办主任,历任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中心办公室主任、主任助理、综合部部长、副总经理,中国建材总院院长办公室主任、总法律顾问,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国检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第2项及第4-13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7、8、9、10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1167917。

3.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法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以2024年5月8日15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5,237,724.47元,截至2024年底可供分配利润273,129,570.39元,资本公积余额95,153,977.36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3,928,54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647,854.5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的批准,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含8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照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800,000,000.00元。已由中金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账号为110060841013007292658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保荐承销费(不含税)金额5,66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339,622.64元。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198,113.2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2,141,509.4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8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075.34万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其中,募投项目支出金额25,680.19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3,395.15万元, 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4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同中金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庄支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在各专户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注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前期已置换的支付的发行费用210.38万元转出,发行相关费用仍有9.43万元未支付,仍存放于专户中。

注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期已置换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建材行业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970.97万元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转出。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25,674.05 万元。

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合计25,463.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10.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科”)、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和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拓维”)提供借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654.65万元向雄安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雄安公司拨付459.95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789.78万元向湖南华科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湖南华科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湖南华科拨付7,751.52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450.89万元向湖南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湖南公司拨付6,743.27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78.81万元向安徽拓维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国检集团与安徽拓维联合收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募集资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安徽拓维拨付5,162.81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国检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检集团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075.34万元指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不包含用于置换前期已支付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的210.38万元及发行相关费用9.4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手续费。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尼日利亚设立中建材尼日利亚

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中非绿色低碳

建材联合实验室项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国检集团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快国际化赛道布局,公司拟与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建设”)、中国建材总院及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院”)共同出资设立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企业名称最终以监管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并建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通过新公司运营。国检集团拟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备案及审批后,交易各方根据相关资产交易过户的规定,完成款项交割、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尼日利亚设立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公司与中国建材总院、中材建设、西安院签订了《在尼日利亚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检测实验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四方共同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或等值奈拉)设立新公司,国检集团拟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中材建设拟出资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奈拉)持有新公司20%股权,西安院拟出资38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有新公司19%股权,中国建材总院拟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有新公司10%股权。

2.中国建材总院为国检集团的控股股东,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国建材总院直接及间接持有国检集团股权比例为68.41%,其中,西安院作为中国建材总院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国检集团股权比例为0.77%;中材建设隶属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材建设与国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国建材总院、西安院、中材建设为国检集团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 本次交易已由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建材总院为国检集团的控股股东、西安院作为中国建材总院全资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且为国检集团的股东,国检集团与中材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 中国建材总院

(1)公司名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

(3)成立时间:2000年4月11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1045N

(6)注册资本:334,038.56万元人民币

(7)股东情况: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8)经营范围: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玻璃及玻璃纤维、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自动化仪表、建材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与服务;上述产品的科研分析测试、计量;上述产品的展示;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建材设备租赁;房屋装修;机动车收费停车场;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广告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 西安院

(1)公司名称: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6号

(3)成立时间:2001年11月30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326634753

(6)注册资本:4,333.24万元人民币

(7)股东情况: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股100%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标准化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生产线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 中材建设

(1)公司名称: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丰润区幸福道7号

(3)成立时间:2002年11月13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743448180R

(6)注册资本:7,258万元人民币

(7)股东情况: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

(8)经营范围:冶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冶炼机电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设备成套、冶炼设备制造;压力容器、钢结构、网架结构制造安装;工程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劳务人员;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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