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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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方其他情况说明
国检集团与中国建材总院、西安院、中材建设(以下简称“关联方”)在业务、资产、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新增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前关联方及其关联人对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次交易后关联方及其关联人亦不会对公司产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类别和名称
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本次交易标的为拟设立的新公司-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企业名称最终以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标的为新设企业,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尼日利亚,联邦首都区,阿布贾,卡坦佩延伸区,B19地籍区,阿塔希鲁杰加新月街320号(Plot NO.320,Attahiru Jega Crescent,Cadastral Zone B19,Katampe Extension District,Abuja,FCT,Nigeria)
3. 主营业务
新公司成立后,将建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主要进行矿产品检测、建材产品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认证评价、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矿产品进出口贸易等业务。
4. 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共同设立新公司,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标的公司持有股份的比例。拟设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注册部门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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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新设立公司,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标的公司持有股份的比例。国检集团拟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有新公司51%股权,中材建设拟出资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奈拉)持有新公司20%股权,西安院拟出资38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有新公司19%股权,中国建材总院拟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有新公司10%股权。四方合计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或等值奈拉)。具体的汇率确定方式、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各方再行协商。本次交易定价基于各方协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丁方: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 合作宗旨
四方拟于尼日利亚阿布贾合资成立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并新建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由新公司运营。
2. 合作内容
(1)四方一致同意并确定了新公司的股权结构
国检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1,02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股 51%;中材建设以货币方式出资 4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奈拉,持股 20%;西安院以货币方式出资 38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股 19%;中国建材总院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持股 10%。
(2)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
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股东代表董事组成,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股东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乙方(国检集团)有权提名二人(含董事长人选一人),丙方(中材建设)有权提名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方一致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对股权转让、出质、抵押等的限制,增资及减资,退出机制,资金、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未尽事宜等内容应遵循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法律并以公司章程为准。
(3)承诺与保证
四方将依据诚信、务实和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确保四方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合力保障新公司的设立及新建实验室的业务持续稳定运营。
3.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因素,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四方协商通过各方书面相互同意方可进行修改。
(3)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若中英文表述有差异,应以中文表述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设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项目有助于国检集团的国际化布局,通过国际化赛道布局,拓展海外检验认证业务,实现国内国外检验认证市场的全面开拓,提升国检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设标的公司,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在尼日利亚设立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布局与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尼日利亚设立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连滨、陈璐、佟立金、王华、刘登林、李桂金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通过了该议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国检集团与关联方未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宋开森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宋开森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宋开森先生在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宋开森先生在完善公司治理、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合规运营等方面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继军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继军先生个人简介如下:
张继军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9年12月,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任中国建材院测试所技术员、所办主任,历任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中心办公室主任、主任助理、综合部部长、副总经理,中国建材总院院长办公室主任、总法律顾问,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国检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庄伟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庄伟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庄伟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庄伟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赵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赵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法定情形。赵静女士个人简介如下:
赵静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5年2月,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20年1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资本运作等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修订版)》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相关修订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概述
1. 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将“审计委员会”名称调整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 增加设立公司职工董事的规定。
3.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4.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
5. 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6. 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 “1%”。
7. 在章程中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等内容。
除上述重点修订内容以外,根据本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订内容,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职的负面情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瑕疵的法律后果”、“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提交的资料”、“违法分红给公司造成损失相关主体的赔偿责任”、“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及公积金补亏顺序”、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等方面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二、《公司章程》部分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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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公司拟一并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国检转债”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检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检转债”,债券代码“113688”。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5 月 12 日下午 14点召开“国检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5 月 12 日下午 14点00分
(三)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
(六)出席对象:
1. 截至202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检转债”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 (详见附件2),参会回执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7: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 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国检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持债证明进行登记。
2. 法人、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1)和持有本次“国检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或持债证明进行登记。
3.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国检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进行登记。
4. 债券持有人可以采取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以 2025年5月8日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选择邮寄方式登记的,以收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邮寄信函、邮件标题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并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5.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表决票参见附件3)。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5年5月8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现场递交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送达方式详见“五、 其他事项(一)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ctcir@ctc.ac.cn;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国检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会议决议于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检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167917
邮编:100024
邮箱:ctcir@ctc.a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会回执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 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将出席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简称:国检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会形式: □现场 □通讯
附件3:表决票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人:
■
说明: 1. 请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正确填写。 2. 以上各项议案,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根据“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在对应表决结果处划“√”, 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结果无效。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国检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人民币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八层第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朱连滨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国检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槐)》《国检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美群)》《国检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永慧)》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向公司股东报告,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国检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向公司股东报告,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国检集团2024年度ESG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国检集团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6票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连滨、陈璐、佟立金、王华、刘登林、李桂金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国检集团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5.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会议确认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两项合计19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6票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连滨、陈璐、佟立金、王华、刘登林、李桂金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国检集团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7.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30亿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不超过16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9.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尼日利亚设立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6票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连滨、陈璐、佟立金、王华、刘登林、李桂金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国检集团关于在尼日利亚设立中建材尼日利亚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中非绿色低碳建材联合实验室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1.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1票
关联董事陈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2票
关联董事朱连滨、陈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提名权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国检集团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继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国检集团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5.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继军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国检集团关于调整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6.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聘任赵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审议。
《国检集团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国检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此外,《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国检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第一次修订)》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国检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国检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国检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国检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国检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国检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国检集团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国检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国检集团关于提请召开“国检转债”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报备文件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国检集团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13688 转债简称:国检转债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
融资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工商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30亿元。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并购借款、固定资产借款、保函、票据、信用证等。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不超过16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同时,单笔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不含本数)的融资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对其进行审批。
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上接33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