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各类资产减值及核销的公告
(上接351版)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5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各类资产减值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各类资产减值及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述
(一)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入各项减值14.52亿元,明细如下:
■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二)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经审慎核查后,核销应收账款5.72亿元,核销其他应收款20.89亿元,合计金额26.61亿元。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原大股东资金占用金额及已100%计提减值准备并已经过相关程序确认无法回收的金额。本次核销后,公司对前述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导致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4.51亿元,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减少14.51亿元,均已体现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从公司的实际情况考虑,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2024年度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公司2024年开展了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规定,公司判断该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在后续业务履约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了相关事实与情况,包括:(1)企业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2)企业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企业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经公司审慎分析,并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对涉及的会计期间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相关报表科目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数据如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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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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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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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会计处理,不会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准则解释17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其中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17号》《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财务部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17号》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8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明细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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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影响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订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职工董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年薪,根据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确认。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会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变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建发大厦45楼二号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因有1名职工董事任职尚未生效)。会议由董事长许加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蒋悟真先生、迟梁先生均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4亿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仍处于亏损,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支持公司重整后各项业务持续开展,实现公司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已对各自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向董事会递交了自查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郑晓洁女士、独立董事陈朝琳先生、詹有义先生、郑金雄先生为利益相关者,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总经理郑晓洁女士为利益相关者,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各类资产减值及核销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3楼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3.00、4.00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嘉琦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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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健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各类资产减值及核销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审计,公司2024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正值,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公司因2023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及因存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近三年连续亏损且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4条和9.4.7条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交所批准,具有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鉴于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未满12个月,故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苏亚金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20亿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58亿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23.40亿元。
因此,公司因2023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苏亚金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因此,公司因以前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近三年连续亏损且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二、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前期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己满十二个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没有满足,故公司股票交易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6月28日下发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详见公告:2025-062),待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之时,公司将按规定申请撤销被继续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届时公司被实施的风险警示将全部消除。
2.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批准,具有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85.35亿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007,665,385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4年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受资金紧张、债务缠身等因素影响,销售订单承接大幅受限,线缆、光伏市场环境愈加严峻,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1.80%,经营业绩同比下滑。
2.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实现债务重组收益17.26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对产能落后的低效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8.01亿元;支付重整相关费用,同比增加3.02亿元;因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新增预计负债约2.88亿元。
三、应对措施
2024年12月2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妥善化解了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历史遗留违规问题也得以解决。同时引入了实力雄厚的重整产业投资人成为第一大股东,并于2025年董事会改选后正式成为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为厦门国资委,对公司注入了增量资金并获得综合赋能,公司的基本面得以根本性改变,生产经营将逐步回归正常轨道并得以持续发展。
本次重整成功后,公司将在保持“一体两翼”业务架构的基础上,采取优化体系架构及产业升级改造等措施,对接优质产业链资源,利用产业协同抢占行业高地,在主营业务产业链持续创新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决定采用网络互动方式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业绩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许加纳先生、副董事长黄昶先生、总经理郑晓洁女士、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廖嘉琦先生、独立董事詹有义先生。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zLdQoglm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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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