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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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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27 公司简称:江南高纤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5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731,760,90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5,200,09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85,828,040.55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5.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涤纶毛条业务方面,由于全球消费市场需求不足,叠加服装行业产品多样化趋势,毛涤织物在西装、高档家纺等传统应用场景需求下滑,涤纶毛条需求持续萎缩,?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开工不足,盈利水平下滑。复合短纤维业务方面,受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的影响,复合短纤维市场需求增长减缓,国内复合短纤维新增产能持续投放,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产品盈利空间进一步收缩。

1、化纤生产制造业务

公司的核心业务是化纤制造业务,主要生产涤纶毛条和复合短纤维。涤纶毛条主要应用于毛纺行业,用于和羊毛毛条混纺生产呢绒等织物面料;复合短纤维作为新一代无纺布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各类无纺布和无尘纸,广泛应用于生产纸尿裤、卫生巾等一次性卫生材料。公司是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复合短纤维和涤纶毛条生产企业,现有23万吨复合短纤维产能和4.2万吨涤纶毛条产能,以差别化涤纶毛条和ES复合短纤维为主导产品。

公司产品图示

公司是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处于棉纺、毛纺、无纺布的前端产业链,上游为聚酯切片、聚丙烯、聚乙烯的化工企业。

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以直接向原料生产商采购为主,以向经销商采购为辅,而且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采取指定原料生产商集中定点批量采购的模式。公司选择了为数不多的几家原料生产厂家作为主要供应商,采取集中定点批量采购的模式,以保证原料品质的长期稳定。

(2)生产模式:对于通用的品种,公司根据销售人员上报的销售计划批量生产备好适当的库存,对于客户不同需求的差别化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方面采取向下游客户直销的模式,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2、租赁业务

公司利用存量土地、房屋资源,开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亿元,同比下降34.09%,实现营业利润3,901.51万元,同比下降23.21%,实现利润总额3,937.13万元,同比下降23.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7.24万元,同比下降17.23%。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销售涤纶毛条10,188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9.84%,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9.76%;

(2)报告期销售复合短纤维36,681吨,比上年同期增长8.9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5%;

(3)报告期未开展化工贸易,化工贸易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72,692,572.90元,影响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33.2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25-02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7,130,159.19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731,760,90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15,200,09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85,828,040.55 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5,828,040.55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5.43%,达到100%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余额46,062.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7%,所以,本次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209.52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给股东提供稳定的现金回报。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5-021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吴金婉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晨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会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万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1,123.4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803.34万元;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8.1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961.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016.60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9,278.18万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474.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376.5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46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

2024 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 1.7亿元),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

2024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 8,181.03 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3年12月22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8,5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13,673.54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3年10月25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14,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南高纤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南高纤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南高纤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5-02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7,209.52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后注销专户。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11.32 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各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少部分待支付的尾款、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利息收入。此外,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秉承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公司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17,209.52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束。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2万吨差别化涤纶毛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5-02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 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5-026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八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关联董事陶冶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向关联方苏州市至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备品备件及辅材,预计增加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不含税)。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的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本次增加预计金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市至诚国际贸易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磊

注册资本:31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12日

主要控股股东:吴洪磊持股94.9367%,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633%。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99号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聚脂切片、涤纶短纤维、五金、机械配件、百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陶冶先生控股的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向苏州市至诚国际贸易限公司增资160万元,持有至诚国际5.0633%的股权,根据上述股权关系,上述关联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备品备件及辅材采用成本加成定价原则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控制成本及提高生产效率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

至202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5、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12564 65481181

4、 传真:0512-65712238

5、 联系人:陆正中 丁岚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下转3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