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17,378.04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27,240,577.80元(含税)。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30,052,0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57,292,586.8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1.64%。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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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建筑设计行业与宏观经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新质生产力、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的重视,建筑业逐步转型和升级,促进了低碳绿色建筑、AI和BIM技术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的普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住建部倪虹部长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明确建筑业仍是当前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促投资、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作用。2025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
(1)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建设空间巨大
我国高度重视新质生产力发展,将其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引擎。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全年工作任务之首,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彰显了政府加快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的决心。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工作总要求中明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并把“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2025年经济工作九项重点任务的第二项进行专门部署。具体操作层面,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税收优惠和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了“国家一区域一企业”协同推进体系,国家也设立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如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质生产力领域,我国新质生产力产业正迎来历史性机遇。
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催生庞大的建筑需求,涵盖生产空间、研发设施、基础设施配套等多个维度。其建设体量不仅体现在传统厂房和园区的扩张,更涉及新型建筑形态、智能化改造和绿色低碳标准的全面升级。
(2)我国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空间巨大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由追求速度与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与品质转变。2025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我国城镇化还有很大发展提升空间。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完善地下管网,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加强无障碍环境、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生活。
(3)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趋势明显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节能环保的重视,建筑业的转型和升级迫在眉睫,低碳绿色建筑、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城市、数字园区、数字建筑、AI等)、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师负责制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日益普及,前景广阔;另一方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①低碳绿色建筑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
2025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培育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新增长点。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预测全国建筑碳达峰时间为2040年,比国家目标滞后10年,所以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刻不容缓。
②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2025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与城市更新、空间优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社会信用等重大战略与政策衔接协同;要鼓励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智能分析、智能调度、智能监管、辅助决策,全面支撑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与发展。
“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将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于设计行业而言,面临广阔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但这个势头不可逆转,且呈加速演进态势,数字化能力将成为行业优秀企业在新一轮竞争中的关键能力。
③人工智能将为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智能建造。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围绕安全便捷智能社会建设打造重大场景,以更智能的城市、更贴心的社会为导向,在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等领域持续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示范。人工智能的新理论和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应用场景日新月异,为整个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云计算、元宇宙、AIGC等新兴技术逐步渗透建筑产业链,改变建筑设计的生产方式、应用场景、管理模式以及交付方式,更快地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④装配式钢结构及预制PC结构驶入发展快车道
发展装配式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政策端支持力度不断增强。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并指出“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同时提出“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及“完善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钢结构住宅通用技术体系,健全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以标准化为主线引导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⑤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业主管部门鼓励的优先模式
相较于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可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从而加快建设进度、控制成本和提升质量;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并指出“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⑥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仅能够提高产业集约度,还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建筑业新兴业态。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并指出“加快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交付标准、工作流程、合同体系和管理体系,明确权责关系,完善服务酬金计取方式。发展涵盖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和领军人才。”
随着国家和各省市地区相关指导政策和制度的陆续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业的重要改革之一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并指出“在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统筹协调设计阶段各专业和环节基础上,推行建筑师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隶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是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主要从事产业服务及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相关工程设计及咨询(含绿色低碳智能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业务。公司立足于国内重要城市,尤其是各国家级、省级新城及开发区,以公共建筑、高端工业建筑(如低空经济)、民用建筑为主要业务领域,助力新质生产力。公司专注于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并致力于成为迈向卓越的国际一流设计与工程综合服务企业。
(1)工程设计及咨询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前期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运营咨询及评估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除传统设计服务外,公司也开拓了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产业咨询的业务板块,从可行性研究分析、选址咨询,到智慧化工厂、绿色智能制造、精益工艺等一系列的产业化服务,以及开发项目投产运营阶段数据汇总分析平台等配套支持服务,致力于为企业实现低耗能、高产能,迈向国际化发展打造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2)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品牌及资本优势,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本与业务的融合,提升公司业务综合竞争力。
(3)项目管理是指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
(三)经营模式
公司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不仅能为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包括前期策划、产业策划、规划咨询、造价咨询、方案创作、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设计、BIM设计、绿色生态设计等),还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该服务模式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业国际惯例及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由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及信息的跟踪。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其中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投标是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江苏省近16年来当选的又一位建筑设计大师。根据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鼓励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公司董事长此次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一方面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技术提升与业务拓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四)行业地位
(1)公司是江苏省最大的建筑设计企业,是国内建筑设计领域第一家IPO上市公司。集团本部及主要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
(2)公司是国内开展以设计为主导的EPC总承包业务最早的建筑设计企业,历年来成效显著,目前也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颁布后少数通过申报成功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建筑设计上市企业之一,已完备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双资质条件。2024年底公司成功中标了合同金额为5.29亿元的元创智行天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DK20240081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3)2017年下半年,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号),公司成为首批获得认定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之一,一方面彰显公司在装配式建筑设计领域的雄厚技术实力,另一方面为公司进一步拓展装配式建筑设计业务奠定了坚实根基。目前集团在住宅、工业和公建等所有建筑领域,装配式技术都已得到广泛应用,集团约80%以上的项目均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近100%混凝土住宅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苏州广播电视台现代传媒广场、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等多个项目被列为省级以上装配式示范项目。
(4)2017年上半年公司被住建部选定为全国首批40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其中设计企业为24家),可提供从前期咨询到招标代理、设计总包、项目管理等全过程技术服务。除之前完成的博世(中国)上海总部大楼等外资项目,近年又完成了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起步区等大量标志性项目,并联合中衡咨询、浙江咨询开展了海门区海创大厦、长三角金融科技产业中心等大型项目,充分发挥集团业务协同联动的优势。
(5)公司子公司一一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工程监理最高资质一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监理行业的最高资质,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获得该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并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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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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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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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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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33,453.28万元,同比减少22.84%,其中,设计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78,037.87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58.48%;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0,790.42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5.58%;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业务完成营业收入24,431.18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8.31%;招标代理及咨询完成营业收入8,118.98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08%。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1.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86%,剔除商誉减值影响,2024年度完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88.9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8,895.74万元,同比减少3.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6,302.32万元,同比增加0.1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0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17,378.04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27,240,577.80元(含税)。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30,052,0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57,292,586.8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1.64%。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独立董事贝政新、杨俊、张浩回避表决。
12.2《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6票。
非独立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韦文斌、高洪舟回避表决。
12.3《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2票。
非独立董事张谨、陆学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以公司自身信用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外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海外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决议中第2、3、4、5、6、7、12、13、14、15、19项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0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 履行程序:本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含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0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17,378.04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0,281,958.95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27,240,577.80元(含税)。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30,052,0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57,292,586.8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1.64%。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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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240,577.8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08%。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2月20日实施完毕。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0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178159)中所持有的542.994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0月24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5140707),过户价格为4.43元/股。截至公告日,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42.99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12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业务单元指标、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计算确定。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0月23日届满,解锁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出售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其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具体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1.74万元,剔除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5,159.41万元,剔除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净利润为2,065.92万元,因此,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另行决策处理并予以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0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
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及审议程序
公司拟与关联方苏州衡兴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兴物业”)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由关联方衡兴物业向公司提供物业相关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苏州衡兴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工业园区中衡衡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衡兴物业系公司关联方。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元:万元
■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元: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苏州衡兴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3楼
2)法定代表人:胡义新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1QFRW8T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22年6月27日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办公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衡兴物业资产总额3500.56万元,资产净额384.32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14.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除上述事项及本公告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衡兴物业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衡兴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二)交易金额:4,438,260元/年
(三)协议内容:由乙方为甲方物业项目提供工程设备维修维护、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维护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服务等,具体协议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委托管理期限:3年
(五)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物业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定价依据: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严格遵守市场价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衡兴物业签署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构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1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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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 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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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范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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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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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4 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5-01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5年 4 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周三)一2025年5月15日(周四),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下转3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