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1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3556 公司简称:海兴电力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子公司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综合管理、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与法务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督促相应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督促相应部门进行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要求并结合公司现状,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确保内控管理体系的有效执行,为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025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加强流程优化、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公司内控质量和效率。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良璋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沃秋瑜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桑纳先生,于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珺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教育。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额度: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涉及的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被担保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与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480.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次被担保方公司控股子公司Hexing Electrical SA(PTY) Ltd、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兴罗马尼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及担保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承兑、票据、外汇、开具保函、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Hexing Electrical SA(PTY) Ltd
注册时间:2012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 7,616,200兰特
注册地址:南非约翰内斯堡
经营范围: 智能电表、水表、新能源产品生产、制造、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Hexing Electrical SA(PTY) Ltd公司总资产12,278.18万元、总负债12,131.85万元、净资产146.3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597.59万元、净利润3,586.24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青
注册时间:2001年4月25日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888号
经营范围:电工仪器仪表、电子测量仪器及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远程通讯设备及执行终端、用户能源管理系统及智能终端、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计量箱、电能计量封印、互感器、配电箱、JP柜的设计、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技术研发、制造、服务;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服务;精密注塑模具的设计、制造、加工;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充电运营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与安装;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设备、无功补偿器、储能逆变器、储能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微电网系统、新能源充放电系统的研发、制造、加工;微电网系统解决方案、新能源充放电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耸翠路1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4,128.47万元、总负债26,016.83万元、净资产38,111.6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6,499.77万元、净利润4,981.20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青
注册时间:2015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 55,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886号(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电子及电气设备、工业自动化仪表、电工仪器、机电设备、通信终端、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产品及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力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1,110.12万元、总负债17,059.74万元、净资产24,050.3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2,902.12万元、净利润2,635.53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良璋
注册时间:2010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 85.499.065,00雷亚尔
注册地址:巴西福塔莱萨
经营范围:电能表、电力电子领域的装置、测试设备、配件和其他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货物进出口;电能表、元器件、部件、其他测试设备和相关技术辅助服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6,453.48万元、总负债59,782.82万元、净资产16,670.6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9,403.24万元、净利润-10,062.97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5、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9年9月1日
注册资本: 54,987,000,000印尼卢比
注册地址:印度尼西亚佳拉旺县
经营范围:电能计量和管理仪表,仪表配件及相关系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总资产17,846.06万元、总负债4,464.03万元、净资产13,382.0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9,090.18万元、净利润6,465.94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海兴罗马尼亚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23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300万欧元
注册地址: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
经营范围: 电能表、电力电子领域的装置、测试设备、配件和其他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相关的技术服务;新能源设备的生产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兴罗马尼亚有限公司总资产6,991.98万元、总负债5,118.79万元、净资产1,873.1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77.84万元、净利润-1,904.78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暂未披露,本次未披露上述子公司的一季度数据,上述被担保人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协议视同有效,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各被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审议的议案权限范围内,根据银行的要求,与其签订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决定的,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在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480.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公司无逾期及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