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97版)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洪波先生、高猛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地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合计3,506.28万元减值准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692,15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已达到预定状态,对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4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2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299,998.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到达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6,546.78万元,其中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06.78万元(包括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8.3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00.52万元,包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52万元(其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及手续费净额为35.52万元),以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76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实施主体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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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316110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收购兴富1号持有的新城热力4.42%股权”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2022年8月2日完成注销手续。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48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2022年8月11日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A40502),对公司截至2021年7月1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698.98万元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480账户转出5,852.78万元、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562账户转出726.20万元、从民生银行633161107账户转出3,120万元,共计转出9,698.98万元完成上述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4年7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1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765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前述募投项目后续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合同进度予以支付。2024年7月3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经审议通过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765万元外,其余款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募投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实施,拟使用募集资金23,655.05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标的公司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已于2022年4月办理完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25.55万元。根据山高十方与股权转让方及标的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鉴于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期限即将届满,但部分价款支付条件仍未成就,经协商一致,拟对本项目交易对价进行相应扣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4.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前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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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山高十方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考虑扣减条件未成就的相关款项后,公司剩余待支付股权转让款拟使用募集资金664.6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1,664.85万元。
附表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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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7,644.4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068,505.5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59,110,393.39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189,503,215.14元,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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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7,756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7,914.93万元。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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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2、上述发生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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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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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可能性。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述关联人中不存在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及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审议新发生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5,5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9,5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6,000万元。
2、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同时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审议新发生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65,5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续保,不包含前期已审议未到期的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9,5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6,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担保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和担保金额情况
本次审议新发生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65,500万元(其中续保80,000万元,新增185,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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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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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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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等。
2、担保类型:因日常经营需要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涉外及国内信用证、保理、履约担保、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融资业务。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机构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机构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内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上市公司本身,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偿债能力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8,98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5.26%;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0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7.79%。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54,467.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8.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06.28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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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原因及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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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测试,上述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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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上述方法测算,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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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差异系尾差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因及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商誉减值损失计提原因及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 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中,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合同资产坏账损失计提原因及方法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公司采用上述方法测算,对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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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06.28万元,预计将减少2024年度营业利润人民币3,506.28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