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1版)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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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上述除议案11.00、12.00、1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5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方式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请填写附件三),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请填写附件三),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7、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983,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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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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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3,234,615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5,808,653.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2024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53名和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735,006股限制性股票。另外,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32,98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日前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放弃参股公司瑞龙电子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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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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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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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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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值迹象,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1、资产范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2、计提金额:经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27.3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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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数据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值。
3、拟计入的报告期间: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27.34万元,分别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3,427.34万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2024年度应收票据减值损失转回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减少,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增加1828.36万元,主要原因(1)是受内部外经营环境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回款放缓,应收账款账龄延长,信用损失增加;(2)是部分客户因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故采用个别计提方法,增加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增加6.09万元,主要原因(1)是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增加,根据会计政策计提,(2)部分往来单位已被法院列为限制性消费单位,故采用个别计提方法,增加信用损失。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及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对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600.76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340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29,094.05元,未分配利润为526,487,546.6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91,879,071.29元,未分配利润为468,965,882.31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8,965,882.31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3,234,615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5,808,653.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5,808,653.75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5,808,653.7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20%。
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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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6,887,453.7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3、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电子”)发生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友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D69G3E2L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69号中兴智能科技产业园
注册资本:11,8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彭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导航终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龙电子的总资产6,323.06万元,净资产5,888.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97万元,净利润-1,991.13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瑞龙电子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友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芯瑞达持有瑞龙电子25.4237%的股权,为芯瑞达重要参股公司。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瑞龙电子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因连达光电办公楼部分楼层暂时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25年公司拟与瑞龙电子按照市场价格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一年,租金按季度支付,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协议有效期:协议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约定。
(3)协议生效条件: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的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和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其它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之参股公司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电子”)的核心业务为汽车智能座舱域控制器及其核心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芯瑞达持有瑞龙电子25.4237%的股权。
基于对瑞龙电子发展前景的认可,安徽创维启航产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及其投资项目团队成员薛立夏拟向瑞龙电子增资,认购瑞龙电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76.24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公司作为瑞龙电子股东同意本次增资,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自愿放弃行使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瑞龙电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8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276.248万元,公司对瑞龙电子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24.4374%(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彭友先生直接持有瑞龙电子26.7373%的股权,通过安徽瑞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龙合伙”)持有瑞龙电子0.8475%的股权,现为瑞龙电子执行董事、瑞龙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瑞龙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放弃优先认购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启航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基金,公司持有启航基金9.09%的份额。2023年10月31日,公司与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母基金”)、安徽金安智能电动汽车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签署协议,参与投资设立启航基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决策权。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启航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放弃优先认购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 年4月 10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友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D69G3E2L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69号中兴智能科技产业园
注册资本:11,8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彭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导航终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龙电子的总资产6,323.06万元,净资产5,888.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97万元,净利润-1,991.13万元。(未经审计)
(下转1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