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
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24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
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即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胜帮凯米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1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4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282%。本次权益变动后,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9447%下降到5.8859%,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形。
2025年4月22日,公司收到胜帮凯米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1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40,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28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40,5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700,000股。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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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胜帮凯米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3,338,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03%。其计划自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364,564股,即不超过公司原总股本(1,212,152,157股)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243,0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121,5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202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胜帮凯米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9,1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的0.7556%。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4,179,782股,持股比例为6.977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2025年4月10日,胜帮凯米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40,000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1,339,782股,持股比例降至6.7104%。
2025年4月16日,公司完成注销12,000,000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212,152,157股减至1,200,152,157股,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7104%被动增加至6.777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被动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胜帮凯米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7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700,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916%。本次减持后,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639,282股,持股比例由6.7775%减至5.8859%,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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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比例合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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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212,152,157股。因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实施完成注销回购股份12,000,000股,目前总股本减至1,200,152,157股;(2)由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胜帮凯米相应调整减持计划之减持数量。减持期间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即12,001,521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2%,即24,003,043股。
截至2025年4月21日,胜帮凯米减持期内已通过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99,6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00,000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披露义务人胜帮凯米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根据2025年1月10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适用于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及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25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问询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9,988.14万元,同比下降39.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77.45万元,同比下降16.83%。主要是公司液体化工仓储平均库容利用率下降所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将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