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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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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00 公司简称:莱绅通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338,868.6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7,443,457.38元。结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珠宝首饰零售业,属于可选消费品行业,行业主要产品包括黄金、钻石、翡翠、宝石、铂金等材料制成的珠宝首饰。公司主要从事珠宝首饰的品牌运营管理、产品设计研发及零售,产品覆盖了婚嫁、礼赠、收藏、悦己等全场景珠宝业务,品类涵盖黄金、钻石、珍珠、翡翠、彩宝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黄金品类业务,完成传世金品牌从1.0至2.0的全面升级,深耕“艺术黄金”赛道,打造“值得珍藏的艺术黄金”,以差异化的品牌定位在当前黄金市场格局中异军突围。目前公司已形成全品类珠宝产品矩阵,旗下核心产品系列有:

(1)传世金

Leysen莱绅通灵旗下黄金系列品牌一一“传世金”,秉持“值得珍藏的艺术黄金”这一核心理念,致力于将东西方经典艺术与现代珠宝设计相融合,创造出独具特色的“不撞款”珠宝作品。旗下有「艺术馆」与「新经典」两大系列。

1)艺术馆系列

以欧洲文化为脉络,提炼欧洲艺术风格和王室经典元素,将欧式古法黄金技艺与经典艺术风格碰撞,以意大利织金工艺承载于精妙智趣的黄金饰品,缔造不一样的艺术黄金,除“1855系列”、“月桂女神系列”、“秘境系列”、“罗曼之心系列”四大系列,报告期内,推出了“ART系列”、“幸运马车系列”、“鸢尾限定款系列”等作品,彰显欧式高贵典雅,以黄金高级审美,致敬欧洲艺术黄金时代。

以欧洲织金工艺雕绘锻造,打造艺术经典、辨识度高、具有高级审美的“桃金娘花环”、“鸢尾花开”、“月桂花冠”、“马蹄逐梦”四大黄金婚嫁主题套系,献给所有一生挚爱的黄金伴侣,定格花嫁甜蜜,奔赴真爱之约。

【ART系列】从梵高名画《鸢尾花》中汲取灵感,将大师级艺术家对于自然形态鸢尾花朵的捕捉巧妙地融入到珠宝设计中,运用皇家御用「画珐琅」工艺与「三维立体切割」艺术,通过独特的“油画”肌理质感雕刻技艺,呈现珠宝高级审美,以百年欧式金艺再现艺术缪斯鸢尾之美。

【幸运马车系列】取极具代表性的车轮造型,融合现代审美与艺术风格,为经典元素注入全新活力,打磨承载幸运的时光之作,命运之轮滚滚向前带来滚滚好运,回溯“轮转启运”之美好寓意,乘幸运马车开启崭新运程。

【鸢尾限定款系列】,莱绅通灵携手战略合作伙伴天然钻石协会共同发布,采用珠宝级镶嵌工艺,将天然钻石镶嵌在鸢尾图腾之上,点缀象征光芒与自由的黄金鸢尾花。10分以上主钻开启奢华非凡之旅,黄金光芒与钻石灵动碰撞,奢华璀璨。

融合东西方经典文化元素,以经典技法艺术化表达,为消费者提供了兼具审美价值和文化内涵的产品,标志着莱绅通灵在黄金领域的传承与创新。以梵高名画《鸢尾花》为灵感来源,汲取色彩语言、自然形态和油画笔触,巧妙地融入中国经典结构,以金为材,以锦作画,打造「锦上花」系列,赋予锦上添花,前程似锦的美好寓意。取中式传统经典首饰璎珞的流线造型,独创「璎珞镯」,轻盈又贴合手腕,展现极具层次感的曲线美。

「蛇年生肖」、「上上签」新年系列

2025年新年,融合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将「蛇年生肖」与「上上签」两大系列打造成新年启运货盘,为新春祈福,好运一整年;「蛇年生肖」系列以蛇的寓意与「有舍有得」经典文化暗合,探索灵动魅惑的灵蛇意象,艺术化演绎生肖蛇系美学,赋予「有蛇有得」的美好寓意;「上上签」作为最吉利、幸运的签文,预示着美好的结果,以上上签元素及寓意为源,匠心打造艺术金钞/金币/车挂,将福运凝炼于黄金材质,兼具贵金属收藏价值及艺术品的欣赏价值。

(2)王后珍珠系列

甄选璀璨珍珠,融合精湛工艺,将优秀钻石镶嵌工艺与高品质天然珍珠相结合,致敬王后优雅,展现出优雅而高贵的独特气质与魅力,彰显佩戴者的尊贵与品位。

(3)传奇系列

高端钻石及彩宝系列,Leysen设计师怀着对每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生命的敬意,融入于宝石与色彩对话中,围绕“人文、自然、匠艺”三大主题,甄选全球华美宝石,以王室经典复古的设计定格星光闪耀,凝结浓郁深邃的宝石配以多重切割技法,打造出以灵动绮丽的自然乐境为灵感的艺术珠宝作品,凝练时光,传奇永恒!

全新发布传奇系列2024形象款--鸢尾花艺术胸针,以大师级的艺术表达为灵感,将自然之美镶嵌在高级珠宝设计中,800多颗宝石纯手工密镶,呈现“见石不见金”的完美效果,以独特工艺打造传奇珍品。

(4)王室庄园系列

风靡全球的反映英国王室生活的电影《唐顿庄园》,里面三位女主佩戴的三顶古董王冠均出自Leysen收藏的百年古董王冠,以此为灵感,王室庄园系列诞生,演绎王室浪漫爱情。

(5)蓝火真心钻系列

作为莱绅通灵的代表产品,Leysen设计师从源自王室的ArtDeco装饰艺术风潮中汲取灵感,以数条简约直线勾勒出“心”的符号。莱绅通灵在“新一代钻石蓝色火焰”切工专利的基础上,研发出“蓝火真心钻”专利产品,以其独创的心形符号,让每个渴望真心的人都能感受到“真心只为妳”的情感触觉。被IGI国际宝石研究院授予“卓越钻石切工典范”的艺术之作,是品牌在钻石切工技艺上的革新与突破,目前蓝火真钻有“女神”系列和“誓爱”系列。

(6)ORANGECUBE

莱绅通灵旗下新品牌ORANGECUBE,通过皮具等时尚精品,展现多样风尚,演绎独立悦己的都市女性之美,传递快乐与幸运的墨尔本都市轻奢品牌。ORANGECUBE秉承匠心意蕴,传递本真质感,以象征幸运的马蹄铁为精神图腾,以「幸运马蹄纹拼接工艺」深入日常随行的每一细节,构建品牌独树一帜的幸运美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5月,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蔄毅泽女士和马峭女士采取了责令其完成减持股份至30%或以下的监管措施。当事人根据监管要求,于2022年6月完成了所涉减持股份的过户手续,并向江苏证监局上报了整改报告。

截止本报告日(已超过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付款截止日期),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累计支付146,034,586.00元,占股份转让款总额的40.49%。目前,双方对继续履行协议并未产生分歧和纠纷,亦不存在对股份转让协议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计划。公司将持续督促双方当事人尽快完成协议履行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该事项可能存在因股份转让款未能完成支付导致股份转让协议发生纠纷的风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5-010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3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35,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00股。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1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国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疑义或异议。2022年1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23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3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10、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2万股。

11、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万股。

1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

13、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3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万股,实际授予登记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万股,剩余10万股的预留权益作废处理。

注2:2024年11月29日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减至255万股,激励对象人数减至28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日为2023年2月10日,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2月9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30%。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2名因离职及1名因职务变更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4月29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035,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说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规定,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万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万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和解除限售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5-011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峻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338,868.6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7,443,457.38元。

结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董事实际薪酬情况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如下:(1)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无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2)董事长领取工资和员工福利,无奖金和津贴,其中年薪为180万元;(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无津贴;董事职务不另行领取薪酬;(4)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4万元/年,无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符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无津贴,具体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庄瓯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单位,审计费用11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9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2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5-012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基本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7,443,457.38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338,868.63元。

因2024年度出现亏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5-013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47,448,414.89元,分别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54,188.55元和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754,188.55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测算分析结果,共计提4,744.84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存货、使用权资产、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经测试,2024年度总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842,803.10元。

2、使用权资产

由于黄金等其他奢侈消费品的竞争等一系列因素,国内镶嵌钻石市场份额下降。2024年,珠宝行业内部出现结构性分化,市场竞争加剧,K金镶嵌饰品消费需求不足,部分门店经营出现持续亏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门店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计提的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11,225,033.26元。

2、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06,867.42元。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73,711.11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47,448,414.89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54,188.55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754,188.55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5-014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年度内实际经营需要,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

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认为:公司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主要内容为租赁关联方房产作为直营门店经营场地,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租赁关联自然人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马峭女士、沈东军先生的房产作为直营门店经营场地,预计交易金额550.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434.66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为4.29%。

单位:万元

此外,为积极扩展公司业务,探索箱包类新业务,公司向橙魔方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魔方上海”)采购商品846.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占同类业务比例为0.89%。“特许权使用”指Orange Cube相关商标的使用权,该商标原所有者为Ummily Group Pty Ltd(以下简称“Ummily”),该商标于2024年4-5月转让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Aurum Copia Pyt LTD。Ummily 和Aurum Copia Pyt LTD 共同授权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中国境内免费使用该商标。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租赁关联自然人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马峭女士、沈东军先生的房产作为公司直营门店经营场地,预计交易金额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金额预计占同类业务比例为4.25%;其中,年初至本公告日,上述交易已发生金额为112.5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为4.2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马峻、蔄毅泽、马峭

马峻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24.27%的股份,系《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蔄毅泽女士为马峻先生的配偶,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5.51%的股份,系《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马峭女士为马峻先生的妹妹,未持有公司股份,系《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二)沈东军

沈东军先生12个月内曾为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在2025年7月26日之前系《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橙魔方上海

橙魔方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法定代表人吴英宏,注册资本1万美元,股东为TOMMOC INVESTMENTS PTY LTD(澳大利亚),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橙魔方上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峻先生实际控制的法人,系《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四)Ummily

Ummily,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澳大利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峻先生近亲属控制的公司,系《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公司已就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历史交易均顺利履行,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马峭女士、沈东军先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租赁其房产作为直营门店经营场地。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将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接受租赁的日常交易已持续多年,并对租赁价格定期进行外部第三方评估,相关结算方式和条件均优于外部市场惯例,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5-015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8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3年。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茜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9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曾为莱绅通灵(603900)、太极实业(600667)、宏盛股份(603090)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15万元(含税)。2025年审计费用与上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相关议案:经审查中兴华及项目成员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从业经历等,认为其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相关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5-016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姣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实际薪酬情况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以其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无津贴;监事职务不另行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标准为4万元/年,无月度工资、奖金和员工福利。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03.50万股。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