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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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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5,509,128.87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58,7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7,686.44元(含税)。鉴于公司在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24,046,127.1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38,473,813.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D4620)。

(二)行业产业链

污水处理上游主要包括各类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排放管网、污水处理药剂、水质监测设备以及污泥处理设备的生产制造;中游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运营;下游是污水处理末端市场,主要是指中水回用、污泥处理以及污水排放等后续环节。

(三)行业特点

1.周期性

基础民生行业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性影响较小,其主要周期性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某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规模要满足该地区一定时期的需要,适当超前建设。当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其污水处理能力出现饱和迹象时,通常会按照远期规划目标(一般为10年-20年)对现有产能进行改扩建或是建设新的污水处理设施。

2.区域性

行业区域性较为明显。因管网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不可替代性,污水处理企业只能在其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因而一个城市排水业务发展受制于该城市城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域。

(四)行业准入及壁垒

1.政府授权

水环境治理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对于想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而言,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而特许经营授权通常有排他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专营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他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的难度。

2.地域壁垒

行业发展受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影响。排水设施与服务辖区一旦确定,投资运营商在服务辖区市场上的经营与占有率便具有支配性,因此该行业长期以来都具有显著的地区垄断性。被授予污水处理等排他性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当地具有突出优势,对于拟跨地区竞争者而言具有较大的准入难度。

3.资金壁垒

作为高度资本密集型行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服务结算价格受到政策管制,处理量也难以短时间内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造成此类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对于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有较大的资金壁垒及融资能力要求。

4.技术壁垒

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其技术范围涉及工程建设、材料学、微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和工业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随着我国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不断趋严,各地政府及其下属部门都极为看重水处理企业既往业绩及技术实力,过硬的技术经验成为了水处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门槛。水处理企业必须具有同类或同性质的水处理项目的成功服务经验、具备一流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先进的水处理技术,才有机会获得优质的新项目。

(五)行业发展现状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2023年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为660.49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651.87亿吨,污水处理率98.69%。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2,967座,污水处理能力22,653万吨/日。2023年全国县城污水排放量为120.66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117.83亿吨,污水处理率97.66%。截至2023年末,全国县城污水处理厂数为1,849座,污水处理能力4,378万吨/日。

(六)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水处理业务

水处理业务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村镇农污治理、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自主投资、BOT、TOT、PPP、BOO、OM模式运作,项目主要分布于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公司投资运营28座污水处理设施(不含配套再生水厂)及3个村镇农污治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合计200.50万吨/日,已投运产能约为148.67万吨/日。公司承接的污水处理设施接收来自泵站或调节池收集的各类污水,通过格栅、沉砂池等设备设施进行一级处理,去除污水中的较大悬浮物和固体废弃物;通过微生物新陈代谢及沉淀分离实现二级处理,降解大部分污染物并沉淀活性污泥;后经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膜技术等深度处理工艺,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出水中的污染物并最终达标排放。对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公司通过自建设施及外运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2.固废业务

公司固废业务覆盖固废产业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采用自主投资、PPP模式运作。公司投资的渣土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收纳来自城市旧城改造中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其中,拆迁垃圾经分拣、破碎、筛分,形成再生骨料,替代天然砂石制成路面砖、砌块、无机料等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经水洗、筛分后,回收再生砂替代天然砂用作细骨料,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司投资的垃圾收转运项目、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通过对收纳的各类城市固体废物根据其特性有针对性地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工艺方法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综合技术服务

综合技术服务涉及智慧运营、环境监测等领域。公司整合国内、业内优势资源,组建科技型技术服务企业,培育轻资产发展引擎,对外输出环保设备系统集成和智慧水务系统技术服务;自主投资成立专业环境监测机构,为公司及其他检测需求企业提供“水和废水”、“固体废物”、“土壤和沉积物”、“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噪声检测”六大领域检测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婷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江河先生、独立董事郭晓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5,509,128.87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58,7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7,686.44元(含税)。鉴于公司在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24,046,127.1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38,473,813.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6%。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董事会认为: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安排。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战略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确实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满足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八、《关于投资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投资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投资总额不超过2,739.80万元,项目处理规模由0.5万吨/日提升至1万吨/日,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5时0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5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5,509,128.87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58,7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7,686.44元(含税)。鉴于公司在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24,046,127.1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38,473,813.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750,265.3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95,509,128.87元,2024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38,473,813.6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D4620)。该行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等特点,发展受地域、资金、技术等因素影响,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立足于区域环境治理的需求,通过自主投资运营、BOT、TOT、PPP、BOO、OM等多种经营模式延展业务边界,已形成多项产业叠加、多种模式并举、多条门路增收的发展格局,着力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区域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5,878,138.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750,265.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6%。

2.资金需求

目前,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项目均已完工。项目投产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将有所增加。同时,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沙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因而,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有效支持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进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更好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7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人民币460,000,000.00元(46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85,851.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014,14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出具的XYZH/2019FZA10236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验证。

2、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158,41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6,375.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703,61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的XYZH/2022XMAA10155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43,001,644.3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514,689.17元,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613,044.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2019年4月9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452,014,148.13元的差额为前期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及保荐承销费用部分增值税进项税。

2、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5,342,074.80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00,617,914.1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1,685,191.7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115,567,272.5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2022年6月23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502,703,619.02元的差额为前期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及保荐承销费用部分增值税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19年4月25日,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22年7月6日,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于2023年度内正式注销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5050189640709996666)。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6,000.00万元,2024年度实现现金管理收益119.0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资金与实际投入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募集说明书中分配的各项目募集资金未扣除发行费用,且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下转26版)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拓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

(下转26版)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