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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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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县择明”)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青县择明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兼青县佰盈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配偶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姚增国先生持股比例低且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青县择明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贺树人先生、祝福冬先生、王再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责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2024年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责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及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不断深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或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充分、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3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707家,收费7.20亿元,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天赐,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铭鸿,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芳,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交易,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影响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或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第8、9项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

1、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0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7,825,369.48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27,825,369.4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27,825,369.48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7,825,369.48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充分、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其他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县择明”)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授信额度和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青县择明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期限以青县择明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青县择明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被担保人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1)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北环东路以北、中央大街以东(经营场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金牛镇大鹁鸽留村东)

(2)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3)注册资本:2222.2222万元

(4)成立日期:2009年3月25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元件、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青县择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被担保主体,青县择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兼青县佰盈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配偶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姚增国先生持股比例低且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6,609.9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0.8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其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青县择明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兼青县佰盈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配偶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姚增国先生持股比例低且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青县择明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其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其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