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2021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创业板第一家电梯上市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专业的电梯全流程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保业务,是一家为各类建筑的电梯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及全面的更新改造方案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畅通世界”为目标,注重生产、研发的投入,持续优化电梯制造工艺技术,以人才创新带动技术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生产工艺革新,公司产品的优良品质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产品线覆盖乘客电梯、观光电梯、医用电梯、家用电梯、载货电梯、汽车电梯、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各系列电梯。
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电梯产品
单位:kg、m/s
■
2、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志明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1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志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沈立明先生提交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内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顾秦华先生、郑长虹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 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和《2024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因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120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斌、张建林、李彪先生、董事顾月江、孙峰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编制了《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用于现金管理部分的自有资金均已在期限范围内赎回。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期限为一年。授信的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要,适时与银行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1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秋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讨论,认为此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的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实际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和《2024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及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事项合法履行审议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5NJAA2B008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了XYZH/2025NJAA2B008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通用电梯公司编制了后附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通用电梯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通用电梯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通用电梯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通用电梯公司为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利芳
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审查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6次,本人实际出席6次,均现场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
1、2024年4月1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
(6)《关于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续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随时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陈利芳
2025年4月22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秦华
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审查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本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6次,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实际出席6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委托其他董事列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
1、2024年4月1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
(6)《关于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随时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顾秦华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13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5年 5月12日(星期一)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8号;
邮编:215200;
传真号码:0512-63812188。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list.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彪;
电话:0512-63816851
传真:0512-63812188;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8号;
邮编:2152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31;
2、投票简称:通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list.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list.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2日16: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4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但由于下游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紧张、经营困难,导致回款不及预期,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较大,影响了公司利润,除此之外公司整体经营保持平稳。
2024年公司销售收入531,174,914.59元,同比上涨12.77%,利润总额为-60,586,487.84 元,同比下降760.52%,净利润 -49,279,800.71元,同比下降了-569.6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642,362.90 元,同比下降了356.7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25,413,961.68
元,负债总额393,895,434.69元,资产负债率为38.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31,875,587.61 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27个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3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4、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0个议案,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报告期内,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管理,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推动2025年经营发展计划
2025年公司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加大在研发及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根据下游市场情况合理布局营销及维保网络体系,提高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作用,完善适应公司发展的营销维保服务体系,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加快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领域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增加人才储备,特别是继续加强外贸团队的建设,努力扩大外贸销售规模。同时增加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投入,增强公司人才竞争力。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完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事业部配置,提高对加装电梯市场的服务能力,着力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电梯维修改造后市场等领域的布局。另外,公司将积极利用现有轨道交通领域的经验,继续深入了解轨交产品的技术要领,为后续拓展更多高铁、地铁等轨道交通项目提供坚实基础。
2、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诚信经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3、重视信息披露质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2025年4月14日对 2024年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覃新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22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东兴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下转6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