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5版)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3、法定代表人:李娟
4、联系电话:010-66555383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覃新林、曾冠(已离职)、卢文军(已离职)、姚浩杰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3年8月21日
3、证券代码:300931
4、注册资本:24,014.60万人民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
5、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6、法定代表人:徐志明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
8、董事会秘书:李彪
9、联系电话:0512-63816851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11、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1年1月21日
12、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3、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设备及零部件、电器设备及元器件、通用机械、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软件开发;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并提供安装、维修和保养服务,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及维保业务,为各类建筑的电梯配置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及全面的更新改造方案,是一家集电梯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服务为一体的科技型生产企业。
四、本次发行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通用电梯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审核,组织通用电梯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问询进行答复,按照相关监管审核机构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通用电梯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审阅。
2、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3、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4、督导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通用电梯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5、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确保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做出的各项承诺。
6、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7、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半年度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就通用电梯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通用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为覃新林、曾冠,由于曾冠先生于2023年2月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东兴证券指派卢文军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24年10月卢文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东兴证券指派姚浩杰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覃新林、姚浩杰。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七、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便利。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通用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至持续督导期届满之日在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持续督导期内,通用电梯总体上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通用电梯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无。
十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姚浩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4月22 日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李 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用电梯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5月13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线下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20万元。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名称变更为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120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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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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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勤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4,204.20万元,净资产为-5,519.60万元。2024年销售收入为78,861.00万元,净利润为-31,937.40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国林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青云华天路1508号
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改造、安装、维修、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总资产8,407.03万元,净资产为3,286.60万元。2024年销售收入为9,965.98万元,净利润为224.2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津先生系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国林先生之女婿,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斌
注册资本:664.14204万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吴溇港西侧
经营范围:机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产销:自动化设备及配件、传动机器设备及配件、机床设备及配件、工夹模具;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7,374.18万元,净资产为2,015.24万元。2024年销售收入为6,095.35万元,净利润为1,116.03万元(数据已经苏州正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徐志明、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林、徐斌、李彪及董事孙峰、顾月江为其股东,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71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2025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7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总经理沈立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建林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彪先生,独立董事陈利芳女士,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覃新林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通用电梯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栏目(网址:https://company.cnstock.com/wtzj/300931)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 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 2025-02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相关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用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文龙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4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履行。
报告期内,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电梯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1-12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营销维保网络升级用于提升公司研发和营销能力,均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1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2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20.00万元。2024 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3.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通用电梯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20.00万元。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京朗诗”)、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速菱快速”)、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苏州堡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1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周勤
(2)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南京朗诗的股权结构如下:
■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4,204.20万元,净资产为-5,519.60万元。2024年销售收入为78,861.00万元,净利润为-31,937.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持股20%。南京朗诗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孙国林
(2)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青云华天路1508号
(4)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改造、安装、维修、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速菱快速的股权结构如下:
■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速菱快速总资产8,407.03万元,净资产为3,286.60万元。2024年销售收入为9,965.98万元,净利润为224.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津先生系速菱快速实际控制人孙国林先生之女婿,速菱快速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速菱快速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徐斌
(2)注册资本:664.14204万元
(3)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吴溇港西侧
(4)经营范围:机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产销:自动化设备及配件、传动机器设备及配件、机床设备及配件、工夹模具;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苏州堡威的股权结构如下:
■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7,374.18万元,净资产为2,015.24万元。2024年销售收入为6,095.35万元,净利润为1,116.03万元(数据业经苏州正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徐志明、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林、徐斌、李彪及董事孙峰、顾月江为其股东,苏州堡威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苏州堡威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20.00万元。
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姚浩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四、其他事项
■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姚浩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进行了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覃新林、姚浩杰
(三)培训时间:2025年4月14日
(四)培训地点:通用电梯会议室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
(六)培训内容:
东兴证券围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2025年1月发布的《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25]6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就上市公司违法典型案例以及上市公司常见违规事项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东兴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公司及各方主体进一步了解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确公司及上述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姚浩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下转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