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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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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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1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保理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1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2,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为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同时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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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和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担保金额: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5,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1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2,5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子公司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及行业发展的方向契合,有较好的收益预期,同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22.91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22.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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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其股权结构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6,999,996.1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198.1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79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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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投资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等)。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品种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公司为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代表公司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书;
2、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净值型产品、收益凭证等。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品种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及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三、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星云股份)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星云)及其子公司、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云智慧)及其子公司、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快充)及其子公司、福建宝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诚精密)、北京星云交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交信)、北京星云交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交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95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储能变流器、充电桩、测试设备、自动装备、光储充检智能电站等产品,提供软件开发、租赁等服务以及采购钣金件、储能相关产品等。
2、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许龙飞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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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年发生金额为确认收入的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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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G5K10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兴业西路33号(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司孟周
注册资本:42,1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日
主营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27,439.04万元,净资产30,697.81万元;营业收入152,045.62万元,净利润-2,112.4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时代星云9.48%的股权,且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兼任时代星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时代星云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时代星云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8UY9X68M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办公(档案)、综合楼1层E06室
法定代表人:许旺龙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6日
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9,901.72万元,净资产5,311.73万元;营业收入2,860.49万元,净利润-3,160.2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智慧30%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兼任星云智慧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星云智慧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智慧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3GQ1BXB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5767(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王茂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主营业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汽车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基础软件开发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76.31万元,净资产335.14万元;营业收入304.22万元,净利润8.1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车快充40%的股权,车快充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车快充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四)福建宝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8TTLUH3F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科技园快洲路2号A#、B#、综合楼一层(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丘祥彬
注册资本:2436.3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3日
主营业务: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292.27万元,净资产1,228.72万元;营业收入4,247.61万元,净利润-662.5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宝诚精密16.42%的股权,宝诚精密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宝诚精密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五)北京星云交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DXYKFC41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东路17号院4号楼11层1208
法定代表人:刘作斌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9月5日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9.18万元,净资产28.87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1.1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交信42.5%的股权,且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兼任星云交信董事长及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星云交信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交信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六)北京星云交科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DW977G34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安泰大街九号院20号楼109-1182
法定代表人:赵一帆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8月6日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7.98万元,净资产47.12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2.8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交科35%的股权,星云交科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交科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将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储能变流器、充电桩、测试设备、自动装备、光储充检智能电站等产品,提供软件开发、租赁等服务以及采购钣金件、储能相关产品等,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合理且必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各自在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势。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交易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星云股份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以上文件规定自该解释印发之日起执行,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项下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综合授信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且该授信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用本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作为抵押物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届时根据公司和银行的协商情况而定。
为保证公司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授信业务(不论笔数和单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期间),公司提议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的具体授信业务,同时由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与该笔授信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此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确定。
4、业务期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的商业银行、确定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下转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