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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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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数字化超级工厂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实施“年产5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金华市开发区仙华南街1377号建设数字化超级工厂。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实施年产5万吨肉制品数字智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列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土建部分已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任奇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华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任奇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华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5-024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一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23,321,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07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9,390,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83%。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930,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89%。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2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5,347,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59%。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议案6和议案7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公司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22,796,70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6%),323,09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201,91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94,822,02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94%);323,09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201,91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8%)。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22,717,70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2%),390,59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8%),213,41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94,743,02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5%);390,59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7%);213,41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8%)。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22,772,88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3%),348,09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200,73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94,798,2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4%);348,09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1%);200,73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22,655,28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9%),464,59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201,83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94,680,6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1%);464,59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3%);201,83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7%)。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22,699,30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334,57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287,83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94,724,62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72%);334,57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9%);287,83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9%)。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3,794,4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1,313,77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9%),238,852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93,794,4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16%);1,313,77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9%);238,852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5%)。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3,743,6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83%),1,306,108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8%),297,3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93,743,6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83%);1,306,10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8%);297,3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5-022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奇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5-02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韩奇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