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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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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89 公司简称:正裕工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463,218.5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2,956,793.22元。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738,7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73,875.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3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与发展前景

公司产品归属于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即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上游,为整车提供配套(整车配套市场),同时又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下游,是汽车售后维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售后市场),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工业息息相关。从规模来看,整车行业和零部件行业规模比例接近1:1,相较汽车工业发达国家1:1.7的整零比例,我国零部件产业提升空间较大、发展前景广阔。

汽车零部件市场可分为售后市场(AM市场)和整车配套市场(OEM市场)。售后市场是指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损耗而形成的零部件维修、更换市场;整车配套市场是指汽车零部件厂商为整车厂商生产的新车提供零部件配套。

2.2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经营模式

①汽车售后市场。所面对的主要客户是汽配厂商、汽车零部件采购商,其主要产品诸如汽车减震器、前后保险杠、刹车盘等汽车易损件。市场需求则是与汽车保有量及车龄密切相关,同时也受到车辆的行驶路况、载荷情况、驾驶习惯、保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汽车后市场,在经济扩展期,新车销量增长,导致汽车保有量增加;经济衰退期,新车销量增速放缓,导致在使用车辆的平均年龄增加,需求量反而也增加。所以相比整车配套市场,后市场规模增速受经济波动周期的影响更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穿越经济周期。

国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构成了售后市场坚实的市场基础,并将推动售后市场的持续发展。国际能源署IEA推测,全球整车工业未来几年将呈现发达国家增速平稳、新兴市场国家较快增长的态势;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车转化为存量,将进一步扩大汽车保有量的规模,2024年底,全球汽车保有量已超16亿辆。伴随售后市场的整体发展,汽车零部件亦有望在售后市场保持快速发展。

国内售后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截至2024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为3.53亿辆,车辆平均车龄相对国际市场来说较低,但随着国内保有量及车龄的不断增长、汽车消费者不断成熟,以及"线上商城+社区连锁+4S专营"等多元化多渠道后市场流通体系的加快形成,未来我国售后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将加速释放。

②整车配套市场。所面对的客户是整车制造商,需求主要取决于汽车产量,与整车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全球汽车市场进入成熟期,总体上看,汽车零部件整车配套市场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伴随整车市场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减震器、密封件企业一旦通过认证进入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将获得较为稳定、大批次的订单,可以整个车间甚至是整个工厂为整车厂商的既定车型提供配套,同时面对的产品型号、原材料/配件规格较少,生产的标准化程度高,较易于形成规模效益,亦可迅速扩大品牌影响力。

2.3公司行业市场定位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商或集团采购商,销售方式是直销。海外汽车售后市场的汽配流通渠道较为成熟,有国际知名的汽配进口商或生产商,以及网点众多的社区汽车配件超市等。国内减震器、密封件生产企业要进入这些客户的全球采购体系,必须具备产品市场化同步研发、柔性化精益生产、规模化集约供应能力,才能在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要求。

国内汽车售后市场,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及车龄的逐年提高,需求也将快速增长,公司积极进入新兴国内售后市场。同时,中国新能源车爆发式增长,关键零部件国产化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对于智能化要求较高,厂商普遍采用高端电控智能悬架系统。对于公司来说,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可以依靠多年高端电控悬架系统减震器的技术积累,实现汽车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替代。

3、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汽车橡胶减震产品以及发动机密封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适配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和相关服务,各系列产品可适配全球大多数车型,能够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一站式”采购需求。

3.1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又称避震器或阻尼减震器)主要应用于汽车悬架系统。悬架系统汽车减震器按照结构可分为单筒减震器和双筒减震器,按阻尼介质可分为油压式减震器、油气混合式减震器、油气分离式减震器和气压减震器,按阻尼是否可调分为被动减震器和主动减震器。

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系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业从事的主要业务,已具备悬架支柱总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制造和综合服务能力,以及整车配套能力。悬架系统减震器是汽车悬架系统的核心部件,由于涉及到车辆的综合性能,特别是安全性和舒适性,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的绝大多数汽车的悬架系统内都需装配有减震器。

3.2汽车橡胶减震产品

橡胶减震产品属于汽车NVH(Noise,Vibration and Harshness,即噪声、震动和不平顺性)零部件。橡胶减震产品广泛分布于汽车的各个部位,品种丰富,规格繁杂,涉及上万个不同规格的产品。从产品类别来看,橡胶减震产品通常包括动力总成悬置、变速箱悬置、动力吸震器、排气吊耳、后置衬套、液压衬套、悬架衬套和支撑、控制臂衬套、拉杆衬套、缓冲块等,其中动力总成悬置为最典型的橡胶减震产品。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悬置、顶胶、衬套、防尘罩等。

3.3发动机密封件

发动机密封件属于汽车发动机系统中重要的零部件。发动机是油气混合、加压并燃烧的场所,在短时间内可产生较高的温度、压力和爆发力,结构复杂,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发动机密封件是发动机在运行过程中,对维持发动机正常工作的油品、冷却液、气体等物质进行密封,防止发动机内高温高压介质泄露的关键零部件。发动机密封件主要包括汽缸垫、排气管垫、油底壳垫、气门室盖垫、进气岐管垫、增压器垫、油封等。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295.23万元,同比增加30.98%;营业利润为11,234.00万元,同比增加36.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6.32万元,同比增加21.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念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全体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策实施,强化信息披露,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保障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经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出色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促进战略任务落地,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者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深入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连军、曲亮、方年锁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是对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的总结,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956,793.22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738,7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73,875.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所2024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天健所协商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的主要职责范围、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内部董事薪酬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按年发放。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事项,所有委员均回避表决,建议将该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郑念辉先生、陈灵辉先生、王筠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非关联委员建议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运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郑连平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审议上述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华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4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检查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建立和维护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具体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三年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现阶段经营及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综合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3票。

因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12,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合约价值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公司出口业务和公司持有一定数量外汇为背景,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锁定远期汇率、利率,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956,793.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738,7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373,875.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现阶段经营及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 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2024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健盛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浙江恒威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4年度,签署健盛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3年度,签署纳睿雷达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赛意信息、冠盛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江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曾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邹甜甜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较 2023年度无变化。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他们在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天健所协商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内容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

3、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4、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的原因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7,759.45万元,转销减少3,994.93万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3,764.52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各项减值增加及减少对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14.70万元,因库存商品对外销售及原材料生产领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419.76万元。

2、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3,619.49万元,因应收账款贴现转出减少坏账准备1,575.17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26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7,759.45万元,转销减少3,994.93万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3,764.52万元。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要求,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额度: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前述被担保人均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5年的担保),全部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000.00万元,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下转1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