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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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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4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差异化发展道路,公司专注于在补铁制剂、治疗循环障碍药品、抗精神疾病用药领域及原料药的研发与制造,“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突出,致力于成为国内补血用药市场及精神障碍用药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化学药品生产企业。

(2)公司主要产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25个制剂品种(32个规格)的药品注册批件以及16个原料药注册批件,重点涵盖抗贫血用药、治疗循环障碍用药、治疗精神障碍用药以及原料药生产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主要制剂及原料药产品信息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申报的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申报的新增利培酮口崩片0.5mg、2.0mg规格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利培酮口崩片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申报的重酒石酸利斯的明口服溶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酒石酸利斯的明口服溶液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因公司股份回购计划仍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股利分配的股数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自2024年1月1日至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内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10股派2.6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股利分配总额。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11日已实施完毕,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803,9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821,658股后的总股本76,9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6,982,285股×2.60元/10 股=20,015,394.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公司申报的专利项目:瑞香素在制备治疗淋巴回流障碍的药物中的应用,于2024年12月20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8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10:30在长春市卫星路147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雨霖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王立波、潘贤平、马端香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

公司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监事会作出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良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人民币(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监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监事的任职薪酬为监事津贴,兼任公司其他职位的,不领取上述津贴,实际薪酬以实际任职岗位或劳动合同约定薪酬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3年度审计收入: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8)业务情况: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书阁,200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爱美客(300896)、漫步者(002351)、优德精密(300549)、双鹭药业(00203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双鹭药业(002038)、优德精密(300549)、艾艾精工(60358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国医药(600056)、中国电研(688128)等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为容诚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容诚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例会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下转164版)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玻璃酸钠滴眼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玻璃酸钠滴眼液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申报的氨溴特罗口服溶液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氨溴特罗口服溶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司申报的抗病毒片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抗病毒片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4,309,258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及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年2月24日,公司已完成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80.3943万元变动至人民币7,649.4685万元,股份总数由8,080.3943万股变动至7,649.468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申报的专利项目:瑞香素在制备治疗病毒性肺炎的药物中的应用,于2025年2月11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思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相如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思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相如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