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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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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3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经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业务管理及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公司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第一时间采取报告制度,并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购买的是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资产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上述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能够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4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2楼12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

至202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均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专项公告的形式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http://www.sse.com.cn),其余议案将在后续发布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上一并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1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0019

联系电话:025-87772107 传真:025-86267790

联系人:曹季鑫、吴本亮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亚东先生主持,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促进生产经营发展、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遵照股东会确定的各项目标,认真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中发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24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9,380,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72,06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口径)的50.96%。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评价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对2024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信息安全管理等合规有效,履职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高波先生、解亘先生和李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5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对生产经营环境的预测判断为基础,公司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2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5亿元、净利润7.95亿元。

(上述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更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准确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对投资行为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以及公司2025年度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制定的2025年度主要预算指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公司将承包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所属的95.5万亩耕地,并因此支付约3.5亿元;公司将向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全株玉米等,预计获得收入合计约5,000万元;公司将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预计将获得销售收入约5,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将租赁农垦集团办公用房并向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物业服务,因此支付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000万元;公司将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并因此支付约7,000万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朱亚东、丁涛、丁怀宇、顾宏武、路辉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全年向银行申请的借款总额不超过11.95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范围内申请并使用借款,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经批准的借款总额范围内对融资机构、金额和方式进行调整。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现金捐赠64.3万元,捐赠对象主要是地方慈善基金会、街道居委会等,主要用于各地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扶贫济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21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聘期一年。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议案所述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完毕之日止。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经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经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0,000吨尿素、5,000吨菜籽、10,000吨菜油、5,000吨菜粕及10,000吨豆油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董事会授权相关子公司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具体开展业务,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苏垦麦芽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公司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高波先生(任期届满已离任)、解亘先生(任期届满已离任)、李英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 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2元,共计募集资金242,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74.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2月2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第二次修订,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5月10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广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认购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粮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于2019年2月26日会同金太阳粮油、国信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所用募集资金、由全资二级子公司大华种业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和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管理,于2022年6月29日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大华种业、国信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苏垦米业、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

1、截止日余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减去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理财金额、专户工本费、手续费,加上活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后得出的金额。

2、按照经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投资计划,公司注销了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30101552000601952),将全部金额转入大华种业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3010078801400000060),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3、2017年12月11日,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114801040212841)。

4、2021年8月30日,募投项目“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金太阳粮油注销了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0390188000256324)。

5、2022年8月17日,募投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410701040242627)。

6、2022年8月17日一8月30日,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或转至新设立的募投账户,公司注销了分别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账号:47027024403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账号:103520000007731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811050101340088437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账号:3102018800016437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账号:10356000000743118)的募集资金专户。

7、2024年1月22日,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301007880140000006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3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

1、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形发生于2017年8月,本报告期内未进行任何置换。

2、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133.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会实施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经营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1.35亿元,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报告期内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合计人民币748.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及“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且无节余资金(其中,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账户截至2025年3月已结息57.46元,尚未完成销户);“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变更后的“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完成,未使用完毕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经股东大会审批用以投资建设“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节余资金41,933.34元已转入“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其他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无节余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外,其他募投项目皆在建设中。报告期内,公司变更或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1)“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子项目“苏垦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建设项目”:该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做出的,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当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稻米行业发展整体乏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及保荐机构核查通过,终止原项目的生产建设,并将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建“苏垦米业临海分公司新建3.3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子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该项目原预定建设完成期为2024年12月,因实际投资进度与预计进度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有效控制募投项目建设风险,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及保荐机构核查通过,公司延长“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建设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3)“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该项目原定建设完成期为2024年12月,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客观因素限制,整体建设进度缓慢,为进一步优化项目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及保荐机构核查通过,公司调整了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22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未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未经审计);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属于农林牧渔行业,中兴华所在本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近三年签署了云创数据(835305)、和天下(873006)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 近三年签署了云创数据(835305)、美特林科(836136)、康利亚(836225)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 近三年为江苏有线(600959)、悦达投资(600805)、江苏新能(603693)、紫金银行(601860)、东华能源(002221)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本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4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1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4年度费用相同,该费用系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