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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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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议案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钧恒对外投资的议案》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对外投资计划如下:

1、投资主体:武汉钧恒

2、投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

3、投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

4、投资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研发中心、办公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高端光通信设备的购置和安装。项目达产后,将主要生产400G及以上速率光模块,满足市场对高速率、大容量光通信模块的需求

5、建设时限:2025年6月-2027年6月,建设期两年

6、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的范围内,落实投资细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武汉钧恒对外投资的公告》。

议案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议案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以上所有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现就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5年5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3715室,信函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方铂淳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湖 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忠武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1558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301,356.5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1,045,186.53 元。2024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448,323.56 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9,571,428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8,978,571.4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的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提请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聘任该所为本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1.2万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超出公司公示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23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46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元/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65.38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65.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事项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 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计提信用减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本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2,134.52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本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00.8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65.38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65.3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27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公司整体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301,356.5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81,045,186.53 元。2024年度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 8,104,518.65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448,323.56 元。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9,571,428股。

3、公司本次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9,571,42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8,978,571.4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分红占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9.69%,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8,978,571.40 元。

5、如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的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6,688,214.2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0,371,935.72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446,4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4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999,997.44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2,55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2022年9月8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原“总部办公楼募投项目”变更为“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S203EPC”)”及“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环湖生态EPC”)”。

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总部办公楼项目”已终止,变更为“S203EPC”和“环湖生态EPC”,变更后募集资金差额暂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2: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投资金额占比较低,主要系一方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上使用593.20万元的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另一方面募投项目部分投入以自有资金支付,且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所致。

三、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二)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1、五条道路EPC

五条道路EPC原计划于2023年5月竣工验收,因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和体育北路(临空大道-燕沙路)市政道路整体完工时间预计延迟至2023年末,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体育西路(鄂东大道-临空大道)部分路段绿化受周边酒店施工影响无法按计划施工,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

2、S203EPC

S203EPC原计划于2023年10月竣工验收,因K21+031-K26+100段市政道路未完成而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根据目前现场整体施工进展,K21+031-K26+100段市政道路预计在2023年10月份后陆续分段交付,公司预计工程整体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

3、环湖生态EPC

环湖生态EPC根据合同要求,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工期为365日历天。因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于2023年6月18日进入汛期,至2023年7月中旬梁子湖水位上涨近2m,该项目建设范围约10万㎡被淹没而无法施工,故而影响原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的施工。预计完工时间延后到2024年8月。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第二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第二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五条道路EPC原计划于2023年5月竣工验收,因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和体育北路(临空大道-燕沙路)市政道路整体完工时间预计延迟至2023年末,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体育西路(鄂东大道-临空大道)部分路段绿化受周边酒店施工影响无法按计划施工,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并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将军大道部分市政管网未施工,导致公司局部作业面暂时无法按计划施工,致使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三)第二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2025年3月底,将军大道局部1km市政道路未施工,导致公司局部作业面暂时无法动工,致使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三)第三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会议发表了同意延期的意见,详见《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会议决议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基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影响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七、本次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延期,为第三方原因造成,为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推进短期受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汇绿生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446,4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4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999,997.44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2,55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2022年9月8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原“总部办公楼募投项目”变更为“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S203EPC”)”及“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环湖生态EPC”)”。

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投资金额占比较低,主要系一方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上使用593.20万元的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另一方面募投项目部分投入以自有资金支付,且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以北,四明山路以南,长江路以东,辽河路以西(包括辽河路)。主要建设内容为乐活运动园等重要景观节点及相关配套设施、亲子乐园、景观亮化工程、给排水、地下停车场、辽河路(岷山路一四明山路)道路改造及雨水泵站、雨污排水、综合管线等道路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性质为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发包方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出资人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汇绿园林和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项目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其中,汇绿园林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承担本项目的风景园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本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缺陷保修责任,联合体成员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除风景园林外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专项设计。

本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6,00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46.05万元,并于2025年4月将剩余3.39万元尾款支付完毕,无可预计的尚未支付的尾款及保证金。

2、项目结项的情况

2023年3月,本项目完工并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本项目无可预计的尚未支付的尾款及保证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若发生后续支出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梁子湖东岸,建设规模总面积58.7万平方米。梁子湖生态文明馆周边湿地景区总面积约5.7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5.3万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0.35万平方米。包括彩色混凝土路583.8平方米,木栈道2,435.84平方米、生态铺装550平方米,观景亭廊4座、智能充电桩30座、水电及附属设施工程。梁子湖精品民宿景区总面积53万平方米,其中修复湿地和绿化面积19.88万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0.63万平方米,保留湿地面积32.49万平方米。包括木栈道2,430平方米、生态铺装3,825.4平方米、观景亭廊6座、装配式民宿4座(每座50平方米)、水电及附属设施工程。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发包方为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

本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2,851.5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19.14万元,并以自有资金和银行票据合计支付943.14万元,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合计273.97万元。

2、项目结项的情况

2024年7月,本项目完工并办理了工程初步验收。由于后续部分项目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S203鄂州段。S203鄂州段西起大桥路,南抵鄂州黄石边界,道路全长约26.1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兼一级公路,设计车速为60km/h。本项目对燕沙路-鄂州黄石边界段道路红线内进行绿化整体提升改造,研究范围全长约21.1km(K4+997-K26+100),总绿化面积约28.7公顷。其中K4+997-K11+100、K21+031-K26+100两段共计11.17km为项目实施范围,总绿化面积约12.3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红线内绿化设计,包含中分带、两侧侧分带、两侧行道树树穴和绿带及路侧绿带。

本项目为EPC项目,项目发包方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工程管理中心(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质量监督管理站),承包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

本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2,986.89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26.43万元,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合计44.73万元。

2、项目结项的情况

2024年5月,本项目完工并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由于后续部分项目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产生的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结项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总计1,299.80万元(详见股东大会议案)。结项后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考虑谨慎性原则,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汇绿生态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汇绿生态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天风证券对本次汇绿生态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4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名。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121.2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1.2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1月20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22.5万股,预留授予30万股,预留比例为6.6298%,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确认2023年2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激励对象)6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22.5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76元,授予日为2023年2月1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6、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回购价格为3.70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公司完成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并于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85.63万股。

10、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鉴于公司自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至今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根据上述规定,3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1、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750股,回购价格为3.66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13、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1.2万股。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5月5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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