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9版)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签署了合法有效协议及文件,相关权利义务均得到了履行,不存在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交易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提升业务发展,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5-012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多家合作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之前申请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票据贴现、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可使用。该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授信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项目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期限。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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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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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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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基本信息
[注1]:2024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万向钱潮、华星创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浙江恒威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4年度,签署正裕工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正裕工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正裕工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4年度,签署洁特生物、赛意信息、领湃科技、聚胶股份、德尔玛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通智控、奥普家居、圣诺生物、华星创业、健盛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签署洁特生物、赛意信息、炬申股份、领湃科技、聚胶股份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通智控、奥普家居、圣诺生物、华星创业、健盛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赛意信息、炬申股份、领湃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奥普家居、圣诺生物、华星创业、健盛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江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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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雷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彭宗显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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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审计费用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商定其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4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批发和零售业(2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金融业(9),房地产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采矿业(6)农、林、牧、渔业(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建筑业(5),综合(1),住宿和餐饮业(1),卫生和社会工作(1)。)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14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薪酬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监事对《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及 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公司内部董事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浮动发放。公司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只领取固定基本年薪。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均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监事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由股东大会批准后发放。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
4、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工代表监事及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交董事会批准后浮动发放。
6、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单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董事、监事单项奖励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单项奖励由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监 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5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6,7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32.08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827.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04.4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79号)。
根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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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宣城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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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2,820.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820.6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1,0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变化等 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6,7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32.08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827.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04.4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79号)。
根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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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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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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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考虑到国内国外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放缓,公司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并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产能规划部署,公司决定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5年6月30日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境、行业周期的变化影响,国内国外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放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没有发生变化、预计收益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的情况下,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到2026年6月30日。
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拓山重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5-018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具体事宜。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性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及外部形势等诸多因素,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 并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和客户订单等情况灵活推进项目的建设。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9,960,906.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0,659,567.62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256,489.8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5,009,764.1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综合考虑2024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6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四、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召集,并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陈六一先生、叶斌斌先生、赵晶先生参加线上视频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徐杨顺先生递交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的陈六一先生、叶斌斌先生、赵晶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的部分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比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通过: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杨顺先生、游亦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徐杨顺先生、黄涛先生、饶耀成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杨顺、黄涛、饶耀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度的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对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拟以总股本74,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866,6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多家合作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性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本议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5年5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
■
2024年期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述职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第6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徐杨顺先生、徐建风先生、游亦云先生需回避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42200。传真:0563-661655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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