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77 公司简称:明泰铝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现金分红62,185,201.35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43,704,027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8,000,779.21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10,185,980.56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始建于1997年,为国内首家民营铝加工企业。近年来秉持“高端制造+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集科技领先、智能集成、综合服务为一体,是铝加工行业产品多元化和再生铝保级应用龙头企业。公司主要开展铝板带箔、铝型材、再生资源综合应用业务,拥有4条热连轧生产线,国际先进的铝灰处理生产线和再生铝工艺技术装备,产品涵盖1系-8系47种合金牌号,现有200多种规格型号产品,4000余家客户,产品畅销国内外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子家电、5G通讯、医药包装、食品包装、交通运输、特高压输电、轨道车体、新基建及军工等众多领域。
■
多年来,公司坚持专业深化,提前布局再生资源产业链,凭借丰厚的技术经验、先进的机器设备,领先的工艺技术,现拥有年处理废铝规模100余万吨、12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铝板带箔业务方面现有产能160余万吨,公司生产的软包电池铝箔、电子箔、花纹板、商用车轻量化材料、食药品包装箔等多种产品在国内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新能源、新材料用铝、交通运输用铝、汽车轻量化用铝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逐步提高。铝型材业务方面,明泰交通新材料运行稳定,轨道车体型材实现自给自足,铝合金轨道车体批量供应,并对外销售新能源电池托盘、汽车型材、特高压输电设备GIL用挤压铝管材、轨道车辆内装件等产品,业务范围不断拓展。
(二)公司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及再生铝,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采购价格以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铝平均价格为基准,结合付款方式、运费承担方式、再生铝品类等进行调整而确定。公司与部分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铝锭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便利、及时。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每年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定价方式等,依据框架协议及客户的采购惯例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合金状态、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规模化的生产方式,以满足市场需要。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既对生产企业进行销售,也对铝材经销商进行销售。对大型用户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通过经销商向零散用户进行销售,有利于发挥经销商在当地的销售网络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产品销售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原则。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232,087.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847.9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5%,基本每股收益1.46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鉴于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2024年度采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243,704,027股为基数测算,2022年度至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将达5.33亿元,占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4.05%,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关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接受银行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用款计划。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廷义先生、马星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ESG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决定非独立董事报酬为20-10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为20-5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杰先生、邵三勇先生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明泰铝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明泰铝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明泰铝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明泰铝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明泰铝业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8、《明泰铝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9、《明泰铝业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0、《明泰铝业2024年ESG报告》;
11、《明泰铝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2、《明泰铝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13、《明泰铝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4、《明泰铝业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5、《明泰铝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16、《明泰铝业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化新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选用的评价方法合理,能够客观总结公司内控状况,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的结论真实。监事会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内控失效而导致的重大资产损失的情况。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化新民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依照相关规定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确认意见如下:(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规定;(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决定监事报酬为10-50万元(税前)。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上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明泰铝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明泰铝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明泰铝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明泰铝业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明泰铝业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7、《明泰铝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8、《明泰铝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9、《明泰铝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0、《明泰铝业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元(含税)。
● 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9,475,588.85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43,704,027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8,000,779.21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1月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62,185,201.35元,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10,185,980.56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02%。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公司2022年-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为532,857,275.3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我国铝材的消费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整体来看,在绿色低碳方面,再生铝发展受到重视,产量持续上升,企业采用低碳环保生产工艺。在技术创新上,注重研发创新,开发新型功能性铝合金材料,智能化技术应用将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市场需求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兴领域对铝的需求迅猛增长,成为主要增长点。
公司大力发展高端制造和循环经济两个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及前瞻性布局,不断实现高端突破,再生铝战略持续向纵深推进,形成“废铝回收-熔炼再生-精深加工”的铝产业链闭环,全面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先进制造模式下的高质量发展和创新转型升级,致力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新型铝加工企业。且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充分考虑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四)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同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及邮箱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切实分享企业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分红方案设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8,391,1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2019年4月1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839,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84,444.97元,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
截至2019年4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48,126,451.83元,其中:于2019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856,177.97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1,369,856,177.97元),2024年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78,270,273.86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178,270,273.86元)。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24年12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4,968,974.20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268,399,103.20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86,569,871.00元),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54,968,974.2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为便于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80元/股。截至2023年8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11,647,276.85元,募集资金净额1,268,352,723.15元。
截止2023年8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156,697.46元, 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653,869.21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3,653,869.21元),2024年合计使用募集资金57,502,828.25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57,502,828.2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39,827,752.84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207,196,025.69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32,631,727.15元),其中:银行存款229,565,618.89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610,262,133.95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吴证券完成。
根据公司与东吴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于支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取凭证及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817,257,283.14元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963号)中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的差额731,728.11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已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金额3.55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并将原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截至2024年12月17日,“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车间房顶光伏发电系统及拉弯矫,尚未建成,累计投入61,156,697.46元,募集资金使用比例4.8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39,827,752.84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7.75%。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泰铝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明泰铝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明泰铝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下转199版)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下转199版)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