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98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未建成已变更,未产生效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企业MINGTAI KOREA CO., LTD.及其子公司MK METAL VINA CO.,LTD.,河南省爱纽牧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纽牧”),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交通新材料”)与参股公司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中车”)之间在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尚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MINGTAI KOREA CO., LTD.与MK METAL VINA CO.,LTD.受同一主体控制,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013.32万元未超对应的预计金额合计11,800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邓小军
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荥阳市京城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京城路92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明泰铝业持有该公司19%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明泰铝业、荥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设计及制造工艺由中车青岛四方公司进行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MINGTAI KOREA CO., LTD.
1、基本情况
基本注册号:110111-5946615
法人代表:金浩中 马星星
注册资本:12亿韩元(约708万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日期:2016年1月14日
住所:韩国京畿道安山市檀园区城谷路91街17
主营业务:基本金属的批发,金属或其它材料的雕刻、切割以及其它类似的加工。
股权结构:马星星持股比例60%,韩国温世贸易持股比例20%,金汉纳(韩 国人)持股比例15%,梁承宰(韩国人)持股比例5%。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MINGTAI KOREA Co., Ltd.主要股东马星星系明泰铝业副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专业从事金属材料贸易业务,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MK METAL VINA CO.,LTD.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千基榮
项目总投资资金: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铝板,铝制品,电子和制造业使用的铝制零件;执行进口权,批发经销权(无批发设施)商品代码HS 7606(铝板材)。
项目地点:越南北江省越南区云中工业园区CN-08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系MINGTAI KOREA Co., Ltd.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及其母公司专业从事金属材料加工及贸易业务,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河南省爱纽牧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陆千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明泰铝业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爱纽牧监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主要从事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下列原则和方法: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四)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五)协议价: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全球化品牌战略的实现及盈利能力的提高。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70亿元自有资金,该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
●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把控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产销量稳步提高,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项目决策,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下,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闲置状况拟使用不超过7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项目决策,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融资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3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开展铝锭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期货交易合约。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建立汇报和内审机制,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应事先向相关业务部门报备,公司业务部门在发现交易计划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暂停执行,并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提请召开董事会审批新的授权。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积极规避相关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合理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且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提示公司关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保荐人对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3年度业务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红帅,202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7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闫新志,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帅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闫新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合伙人黄志刚于2024年4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9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和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下转200版)
(上接198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