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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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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05 公司简称:动力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424,438,341.92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5,365,007.02元,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03,142,434.31元。

鉴于本公司2024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方向由数据通信行业逐渐拓展至绿色出行、新能源的电能转换与能源利用,并形成了以数据通信、绿色出行、新能源业务为核心的三大核心业务,实现了公司的业务多元化转型。面对技术加速迭代、行业竞争激烈、复杂的国际关系,公司秉承“聚焦主业”这一核心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在相关领域中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到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完整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业板块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4,063,700.25元,营业利润-423,745,305.50元,利润总额-424,814,998.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365,007.02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61,616,535.79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3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申请申请综合授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8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将根据未来担保协议签署情况确认。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预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额度(以下统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反担保等。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以下是本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

续表:

注:1、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2、上述担保事项的办理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内办理对外担保的有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间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有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具体单笔业务的担保主体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确定。

1、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550151890M

法定代表人:杜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16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锂电池、光伏设备、储能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护、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程设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063,906,114.47 元,净资产424,449,500.07 元,负债总额639,456,614.40元,资产负债率为60.10%。2023年度营业收入511,201,388.85元,净利润1,629,642.67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 924,467,879.58 元,净资产 345,830,628.41 元,负债总额 578,637,251.17 元,资产负债率为62.59%。2024年度营业收入 310,268,094.54 元,净利润 -78,618,871.66 元。

2、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14日

注册地点:农安县哈拉海镇街内镇政府办公楼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22081835009W

法定代表人:王新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光伏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不含电力安装工程);太阳能组件、灯具、光电设备、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太阳能硅材料、新能源技术应用产品;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77,848,832.44 元,净资产81,922,164.80 元,负债总额195,926,667.64 元,资产负债率70.52%。2023年度营业收入35,373,617.30 元,净利润15,133,098.42 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 267,842,838.43 元,净资产 92,033,431.20 元,负债总额 175,809,407.23 元,资产负债率65.64%。2024年度营业收入 33,436,006.19 元,净利润 10,111,266.40 元。

3、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423室(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754671674

法定代表人:田常增

注册资本:25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所用接插件(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4,008,825.77 元,净资产15,003,383.28 元,负债总额19,005,442.49 元,资产负债率为55.88%。2023年度营业收入9,436,075.20元,净利润-401,476.17 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 49,800,849.64 元,净资产 13,129,548.37 元,负债总额 36,671,301.27 元,资产负债率为73.64%。2024年度营业收入 22,469,370.85 元,净利润 -1,873,834.91 元。

4、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经济开发区西区京津人才家园(鑫城小区)A栋1-1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9MA0D2GJ8XN

法定代表人:杜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仪器仪表、电源设备、储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电池的研发及销售(限外埠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者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充电服务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9,748,346.24 元,净资产8,976,349.46 元,负债总额20,771,996.78 元,资产负债率69.83%。2023年度营业收入14,612,297.30元,净利润-3,776,332.26 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 34,716,420.59 元,净资产 5,048,444.58 元,负债总额 29,667,976.01 元,资产负债率85.46%。2024年度营业收入 28,402,275.66 元,净利润 -3,927,904.88 元。

5、北京氢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楼六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GD2J9K

法定代表人:葛炳东

注册资本:15,6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生产(限外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81,966,024.13 元,净资产50,213,136.42 元,负债总额131,752,887.71 元,资产负债率72.41%。2023年度营业收入48,578,045.23元,净利润-32,224,519.85 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07,923,326.31 元,净资产 3,422,733.69 元,负债总额 204,500,592.62 元,资产负债率98.35%。2024年度营业收入 43,893,984.97 元,净利润 -46,790,402.73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申请综合授信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为公司增加不可控制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7,830.00 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7,480.00 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08%、49.04%,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4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059.52万元,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因此减少约2,030.61万元、净资产2,030.61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公司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公司的销售收入来源多元化,传统数据通信客户的收入与应收款占比不断变化,公司基于以电信运营商为信用主体信用风险模型需要改变,其次,近年来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导致的信用风险加大。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估计,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依据如下: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率主要基于迁徙率模型计算得出,具体为公司在划分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年度的账龄数据测算出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的迁徙率。为了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情况及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期信息,公司结合了前瞻性因素后综合计算出预期损失率,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外,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单位:元

2、分析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和总资产的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的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4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35,517.44元,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4,378,039.35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270,209.32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65,668.42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553.48元,本期核销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3,800.0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838,885.84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6,636,996.99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4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32,440.08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088,985.73元,其他转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58,224.07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1,822,930.07元,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20,524,294.20元。

二、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调查取证后,对2024年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及对应的坏账进行核销。

公司2024年核销金额42,081,006.31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5,270,209.32元,其他应收款坏账173,800.00元,存货跌价准备36,636,996.99元,上述核销原因主要为长期挂账,催收无果。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2,586,761.13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30,553.48元,核销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42,081,006.31元,其他转出3,858,224.07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42,528,136.01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系遵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 59,554,14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999,99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0,832.44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519,167.1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10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 (2024) 第 ZB1121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注1:其他支出系公司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手续费12,090,000.00元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684,339.62元以及未支付印花税46,750.00元形成的差异,截至2025年4月21日,上述款项已于一般户予以转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按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942,915.8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动力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228号予以鉴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00万元,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归还期限。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900.00万元,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归还期限。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冻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有362,579.27元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上述冻结资金已于2025年1月解冻。

前述被冻结的362,579.27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0%,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0%。被冻结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和净资产的比例较低,所涉募集资金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不属于公司主要经营账户,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4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胡一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发布的《动力源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积极组织财务及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并讨论整改方案,通过完善制度及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对公司存在的问题予以控制或纠正,用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以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收入核算不准确。上传签收单据不及时,公司部分产品已于年末验收但于次年确认收入;未能恰当识别CIF、CFR模式下运输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导致营业收入和成本下细分项目和类别不准确。

(1)上传签收单据不及时,公司部分产品已于年末验收但于次年确认收入

整改措施:公司将持续推进业务财务一体化工作,不断完善BPM系统(业务执行管理系统),规范执行各业务环节系统设定的要求。保持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实时联动,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确保各业务节点完成后,各类单据及时上传与处置,保证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强调及时传递业务单据的重要性,完善必要的奖惩措施。加强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对各项业务单据及时审核相关信息,保证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及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2)未能恰当识别CIF、CFR模式下运输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

整改措施:公司针对业务中出现的典型业务模式、特别是外销业务中不同贸易术语下公司的履约义务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梳理,细化典型业务合同条款项下单项履约义务的分摊原则,细化交易价格分摊的操作指引,并制定“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标准,以确保单项履约义务的准确识别、合同对价在单项履约义务之间的准确分摊,并确保在准确的履行时点确认对应单项履约义务的收入和成本,以确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分类准确。公司已就上述内容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培训。

此外,公司将加强财务内部稽核的力度及内部审计频率,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的检查监督职能,以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问题二:减值计提不准确。未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利用“迁徙率”等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未充分考虑其与账龄组合计提减值间的差异影响;个别应收账款坏账单项计提不充分;部分存货库龄不准确,导致跌价准备计提不足;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使用的收入预测不谨慎,导致2023年无形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1)未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利用“迁徙率”等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未充分考虑其与账龄组合计提减值间的差异影响。

整改措施:公司已将应收款项由按照账龄计算坏账的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主要基于迁徙率模型进行估计,具体为公司在划分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年度的账龄数据测算出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的迁徙率。为了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情况及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期信息,公司结合了前瞻性因素后综合计算出预期损失率。严格执行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收紧信用敞口,加快逾期应收款的清收进度,不断检讨整个应收款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降低预期信用损失率。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业务线总经理、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2)个别应收账款坏账单项计提不充分。

整改措施:公司将充分获取并利用债务人公开渠道可获取的信用信息,判断债务人的实际偿付能力及破产重整进展等因素,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审慎评估信用风险,确保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3)部分存货库龄不准确,导致跌价准备计提不足。

整改措施:公司已成立专项整改小组,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确保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信息实时共享。公司将强化仓库动态管理,实现不同仓库间调拨与实际消耗的实时同步。公司已建立月末复盘机制,对未消耗存货实施库龄还原分析,准确评估存货状态,准确了解存货可变现净值,结合存货的性质和库龄等因素,准确识别减值迹象,做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及时、审慎、充分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此外,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并检讨了公司存货核算的会计政策,着重强调并要求加强对存货流动性的管控,分类管理各类存货,防范呆滞库存的发生,及时处置呆滞存货。定期分析存货库龄变化,及时预警并作减值风险识别,把存货风险识别管控日常化,确保存货核算的准确性。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4)无形资产减值测试使用的收入预测不谨慎,导致2023年无形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整改措施: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并检讨了公司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程序、方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使用的经营数据与业务部门保持充分沟通、论证可行性,本着谨慎性原则予以采用,保证对预测数据的估计有充分依据。谨慎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评估结果的可信性、权威性。

公司已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24年末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技术减值情况进行评估。在减值测试中,对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计时,公司已充分考虑业务布局、下游市场行情、项目建设进度等因素,谨慎估计相关资产未来所产生的收入的金额和时间分布。

此外,公司将强化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管理、无形资产相关科目的会计核算等进行审计,重点监督,防范内控风险,避免各类减值计提不充分的发生。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问题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完整留存运输服务完成时相关单据;个别研发项目的《开发支出资本化评审表》审批不及时。

对于内部控制的缺陷,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持续完善内控体系。2025年,公司将结合组织架构的调整与人员优化情况,对内控体系进行全面检查、梳理、修订,补充完善各环节的内控措施。加强内控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同时加强内控执行检查力度,健全内控审计机制,确保持续监督与改进。

针对上述二个具体内控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公司全面梳理了物流承运管理制度,规范了快递与专项物流的结算单据,完善BPM系统中运费结算模块的承运单管控功能、规范E快报系统中物流费用报销标准,确保所有承运单据及时、完整的上传至公司管理系统。

公司梳理了研发项目管理的IPD相关流程,规范研发项目各评审节点的控制文件,将研发项目立项文件、资本化评审文件同步进行,并作为财务系统项目立项文件,杜绝项目资本化评审不及时状况。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工厂总经理、研发负责人及各一级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二、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综上,本次北京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的现场检查,对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认真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通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对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相关各项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公司力求将相关整改措施制度化,以长期巩固整改成果。具体为: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2、公司将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并通过以下措施,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收入及各类资产减值计提等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1)持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针对本次检查提出的问题,公司结合最新会计准则、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公司财务制度及操作指引进行修订和完善。通过制度执行加强管控、防范风险。加强会计准则、财务制度修订后的培训力度,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财务基础工作水平。

(2)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通过网校学习、外部培训、公司内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培训学习,培训内容涵盖企业会计准则、其他财经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税法等,持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公司对于收入、成本、资产、合并报表等关键核算岗位,提出更高的资格要求。

(3)持续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财务核算。公司组织财务部门对收入到收款、采购到付款、库存到成本、资产全生命周期核算与管理、预算与费用核心财务核算与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及完善,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各个核算流程确认的节点,所需的支持性单证提出相应的要求,不断完善BPM系统(业务执行管理系统),杜绝人为出错或人员松懈等原因,持续以信息化手段加强财务核算。

(4)加强重大交易和事项的技术咨询与沟通。对于重大交易和事项,及时咨询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意见,必要时与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相关事项对公司相应年度的经营结果及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较小,低于合并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不构成重要的前期差错事项。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通过此次北京证监局对公司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作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3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昕、胡一元、黄晓亮、杜彬、何小勇、杨志雄,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秀春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