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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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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624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至瞳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624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中科微至智能传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624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 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624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WAYZIM TECHNOLOGY PTE. LTD.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中科微至自动化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624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 上海微之至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624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 中科微至(浙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624号”《审计报告》。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 Wayzim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注:Wayzim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于2024年11月设立,尚未实际开展经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除此之外,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05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750,818.2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5,668,824.90元。母公司2024年度期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0,141,006.36元,扣除当年股东分红10,083,734.52元后,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11,553.06元。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经营状况、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不适用

五、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六、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违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1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10、11、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功燕、姚益、杜萍;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杜薇、衷健鹏;议案1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姚亚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2日17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 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应不迟于2025年5月12日17时,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17时之前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

邮编:214000

联系电话:0510-82201088

邮箱:investor_relationships@wayzim.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15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5343876)所持有的53.04万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5822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剩余总数为18万股,根据公司《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1名参与对象授予1.83万股预留份额,授予规模占本持股计划总规模的2.03%。本次授予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预留份额的最终认购人数及认购股份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与首次授予受让价格一致,为17.00元/股。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中科微至A股普通股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6期解锁,每期锁定期12个月,总锁定期72个月,具体如下:

每期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卖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已解锁权益对应的标的股票或者将对应的标的股票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如有)非交易过户至员工个人证券账户名下。

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前述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9年六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锁条件,各年度对应解锁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三)个人业绩考核条件

员工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具体由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予以规定,并依照持有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解锁的股份数量。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D五档,届时根据考核评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确定持有人的实际可解锁的股份数量。

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权益份额×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如参与对象个人绩效未达到考核期目标值的,由管理委员会对参与对象该考核期对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以原始出资额进行收回,对应批次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部分不超过公司原始出资额,剩余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后在员工持股计划内分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宜符合公司《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参与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16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人民币5,000万元。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也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将按照外汇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货币互换、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互换、结构性远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工具:货币掉期等外汇套期保值工具。

4、交易场所:场外交易。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业务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5、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条款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开展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法务部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进行法律审查。

6、财务部作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将跟踪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盈亏状况、止损规定执行情况等。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19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及2024年度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制定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建立在 2024年经营情况与 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编制。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 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 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济效益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可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需要而进行,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公告编号:2025-008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晓冬,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晓冬先生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晓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昱泽,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昱泽先生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昱泽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成雨静,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成雨静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成雨静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35万元,2025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诚信情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上接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