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0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韩传俊先生、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议案内容: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韩传俊先生、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韩传俊先生、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增加议案的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按原定日期召开会议),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银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重大决策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环境因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结合2025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市场及业务经营的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监事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认为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310.7197万股,每股价格27.63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2,151,853.11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215,185.31元,余额为人民币325,936,667.80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25,936,667.80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216,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720,567.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0,596,053.31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600,019.1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9,066,172.96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7,615,624.4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3,367,033.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06827310210、110941262810901)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527,176.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4006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存款类产品20,9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含税)77.66万元。

2024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10,571,950.24元(含银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1,130,567.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4,819,875.21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9.6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节余资金890.30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变更原因为:

公司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是在中国智造的大背景下面向海内外市场推出的项目,2021年,公司研发部门完成了专用终端原型样机和iGas平台软件V1.2版本的开发工作,RTM系统目标市场应用于工业气体、液态食品、物流运输、石油化工、农林灌溉等多个行业,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RTM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客户开发方面进展缓慢,公司经过进一步跟进和考察市场推广情况后发现,产品下游应用行业的市场开拓难度大,市场推广难以在短时间内显现成效,整个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映翰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映翰通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映翰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先经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赵现波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岩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韩传俊先生、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李烨华女士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联 系 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星期五)至05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hand@inha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烨华女士

财务总监:俞映君女士

独立董事:姚武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7日(星期三)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5日(星期五)至05月0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hand@inha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4170010-8020

邮箱:inhand@inha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年11月29日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鞠伟宏,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0年,任瑞典AtlasCopco公司中国公司市场销售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德国Wuerth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07年,任德国HARTING公司中国公司工业部商务总监;2007年至2009年,任德国Xella集团中国管理公司总裁;2010年至2017年,任德国CWS-boco集团中国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任上海联创永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19年至2021年,任安晋人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上海百理溪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阅了各定期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了整体了解。

(五)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就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生产线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经办人员的沟通,对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有了初步了解,为后续勤勉履职、发表独立意见奠定了基础。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尚未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也没有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和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三会材料、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了整体了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推动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鞠伟宏

2025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88080 公司简称:映翰通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人事管理、研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存货管理、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原料采购、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及会计信息等事项。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明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