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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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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9版)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5月15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蒋学明先生、谢莺霞女士、AHN SEUNG HAN先生、蒋雨舟女士、ZHANG GANG GARY先生、吕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丽萍女士、张俊先生、诸骥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丽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丽萍女士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俊先生、诸骥平先生尚未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履职培训证明,其已承诺“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个人品德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因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3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学明先生: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地区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至1986年任吴江色织厂厂长;1994年至2005年任江苏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副董事长;2005年至今任东方恒信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HK.00695)董事;2013年至今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2021年任Fidelix Co., Ltd.董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学明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或间接通过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4,821,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018%;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蒋雨舟女士为父女关系,两人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蒋学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谢莺霞女士: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复旦大学投资经济专业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国际银行客户经理及信贷部副主任;2001年2月至2008年6月历任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裁;2008年7月至2024年1月任苏州东吴水泥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今历任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HK.00695)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2015年6月至2023年1月历任Fidelix Co., Ltd.董事、代表理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莺霞女士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635,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25%;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AHN SEUNG HAN先生:1958年7月出生,韩国国籍,韩国延世大学本科,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硕士,1988年至1990年任韩国LG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设计组负责人、1990年至2000年任海力士半导体公司存储事业部总裁,2000年至今任Fidelix Co., Ltd.代表理事,2012年至2021年任Nemostech Inc.代表理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HN SEUNG HAN先生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37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81 %;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蒋雨舟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美国伍德伯里大学硕士。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Kookie LLC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Dresch,Chan & Zhou Partnership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任苏州沐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东方恒信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Nemostech Inc.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Fidelix Co., Ltd.董事;2016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雨舟女士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6,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1%;与董事长蒋学明先生为父女关系,两人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控股股东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其父蒋学明;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ZHANG GANG GARY先生:1960年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北京邮电大学本科,1990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加拿大JDS Uiphase Corp工程师,1995年6月到1999年10月任加拿大PMC-Sierra Inc高级工程师,1999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PMC-Sierra中国区首席代表,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ANG GANG GARY先生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1%;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吕建国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1991年8月至2004年11月历任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团委书记、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党委委员、农工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招商中心主任;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南京邮电大学吴江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2008年1月至2021年3月历任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吴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代管局局长、国资办副主任,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市吴江区工业资产经营总公司(苏州市吴江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苏州市吴江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历任东方恒信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苏州东吴水泥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建国先生直接或间接通过苏州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23,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2%;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丽萍女士: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区域经济学硕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2005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蚂蚁金服集团高级专家;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连尚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税务总监、区域发展战略部负责人;2025年2月至今任上海连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俊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机械专业(CAD机器人)硕士,人工智能专业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与通信专业博士后。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电信软件及核心网产品线副总裁与高端专家,2015年10月至今任深圳中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诸骥平先生: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2012年5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诸骥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亲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及其摘要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可以较好的防范与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风险,有效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5.632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28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2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合计132.354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141,889.91元,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2,962,099.48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105,185.37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35,435,162.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35,435,162.0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1.03%(取绝对值)。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股东回报规划。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香港”),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拟为东芯香港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东芯香港提供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5,920.76万元(美元部分已按照相关汇率折算)。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于2025年为全资子公司东芯香港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6日

3、注册地址: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43楼08室

4、注册资本:1,035.00万港币

5、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的销售

6、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担保对象为东芯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芯香港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东芯香港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芯香港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东芯香港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芯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5,920.76万元(美元部分按照2025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782元进行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永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小龙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5年审计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下251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