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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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1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
5、2022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号)、《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号)、《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公告编号:2022-037号)。
6、2022年3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详见公司2022年3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号)。
7、2023年6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号)、《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号)。
2023年7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23,477份。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号)。
8、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号)。
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84,593份。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号)。
9、2024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号)。
2024年6月1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14,833份。详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号)。
10、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4号)。
2025年1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8,638份。详见公司2025年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号)。
11、2025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号)。
2025年1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4,877份。详见公司2025年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号)。
12、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将对6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9,019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因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的结论与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9号”文同意,于2020年2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恩捷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截至2025年4月21日,受“恩捷转债”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至969,508,882股。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所涉及的330,036股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所涉及的922,346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及相关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69,507,839股减少至968,256,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69,507,839.00元减少至968,256,5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恩捷转债”截至2025年4月21日的转股情况和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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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含)表决通过,同时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80.00万元人民币,并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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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会所”)和容诚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所及容诚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鸿彦,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国成,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次拟续聘容诚会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费用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容诚会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会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