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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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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
恒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关于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现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1日17:00止,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3月2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898,352,633.29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782,049,664.2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87.05%,超过了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782,049,664.23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00%;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0.00%;弃权份额为0.0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0.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由本基金基金资产承担,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4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有关赎回费率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自2025年4月23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自2025年4月23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即自该日起投资者提交的赎回申请按照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

四、备查文件

1、《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5、《公证书》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