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19 公司简称:罗普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4,568,74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05,745.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0,105,745.17元(含税),通过股份回购的形式回报了投资者。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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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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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人工智能(AI)技术赋能数字经济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提供商。主要面向公共安全、社会治理、交通管理、教育医疗、文化旅游、数字海洋、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互联网、工业制造等领域,提供自主创新软硬件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基于对人工智能技术和行业应用需求特点的深刻理解,把在AI计算机视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向各行业、多领域拓展,凭借丰富的产品、高效协同的服务、技术场景化应用落地的实践经验,体现差异化市场竞争优势,形成“打通技术到行业应用最后一公里”的集成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次认定,在巩固原有行业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探索海洋数字经济业务市场。公司秉承“科技创新就是企业增长动能”的理念,聚焦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重视与高校和院士资源的深度链接与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商用化,针对新增市场领域开发多款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领域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依托与集美大学共建的罗普特人工智能学院,整合高校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聚焦算力、算法、数据三大技术支柱,打造核心竞争力。通过联合区域城市打造“城市智芯”基础设施,与客户共建AI应用创新中心,共同开发行业数据资源,推动垂类大模型研发,加速AI技术在交通、应急等领域的落地应用。在数字海洋领域,公司与上海海图中心、厦门大学合作推进海洋数字经济产业化,研发智慧海洋牧场、船舶安全导航等创新产品,构建二三维海陆融合大数据平台,助力长三角经济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相关技术已在厦门等地实现业务落地,服务海洋渔业局、养殖企业等客户。在智慧文旅方面,公司通过“未来数智应用技术联合创新中心”联合院士团队,参与庐山、崇义等地的数字化文旅建设,运用AI技术优化景区管理与服务。同时合资成立庐山创新文旅公司,开发智能行程规划、物联网安防等系统,推动区域文旅产业智能化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全国区县级业务,以“小区域大作为”的战略理念,在拓展的区县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创新示范基地,凭借公司打造的RUP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开发中台,为区县经济数字化转型提供AI+服务能力,助力新质生产力建设。未来,随着公司全国业务布局的落地,有望建成全国互联互通的AI+服务网,开展AI+运营业务,形成公司业务的稳定持续增长动能。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立足数字经济,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核心技术的沉淀与发展,布局区域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基地,构建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能力底座,与客户同行,深入千行百业,开拓文旅、农业互联网、海洋数字化、工业制造等领域,为行业客户提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及AI+行业应用的系统级整体解决方案,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布局和核心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强化数字技术创新研发体系建设,在数字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方面构建和完善技术体系。在已构建的数字技术体系基础上,不断研发出各类数字平台产品和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持续加大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产品的研发投入,产出大量科研成果,并持续在公共安全、社会治理、智能交通、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城市应急、数字海洋、农业生态、工业制造等领域不断进行AI产品创新,将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大量可应用于多行业、多领域的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如下:
(1)AI+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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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I+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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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I+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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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I+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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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I+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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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I+医疗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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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I+城市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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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I+数字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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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I+农业生态
(下转266版)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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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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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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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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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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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延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龙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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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延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龙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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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延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龙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莉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