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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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细分领域,致力于化工新材料细分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创新,聚焦提质增效,实现“减油增化”。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油系列产品,主要产品为白油、基础油、燃料油等,重点应用于日化、纺织、改性材料、储能材料、精密机械等领域。
公司特种油品作为一种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其在工业、化妆品业和食品与医药业方面的用途非常广泛,是制造化妆品、橡胶制品和塑料制品的必需油脂。近年来新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特种油品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也日益增多。随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新兴消费领域蓬勃发展,消费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特种油市场将趋向于高端化、差异化、数智化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产品质量和性能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公司围绕特种油品技术开发、技术升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开发产品应用场景,拓展多元化应用市场,通过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新客户市场的介入,实现产品系列的升级,积极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高端市场领域。公司通过加快构建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着力发展开拓新业务、新产品模块,适应政策环境变化。不断做“专”、做“精”,充分发挥在特种油细分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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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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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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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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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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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1%、第四年1.8%、第五年2.4%、第六年3.0%。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博汇转债”信用等级为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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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为目的,公司启动该方案以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截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18,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3%,最高成交价为8.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7元/股,成交均价 7.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4.3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二)停复产事项
公司自2024年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自 2024年8月27日起有序逐步恢复生产。详见《关于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公司复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及《关于公司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