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6,056,2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937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我国轻工行业最大的提供设计、咨询、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公司。依托七十余年在轻工行业的积累和持续创新,公司拥有深厚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实力和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已形成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业务链,能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承接并完成了一大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工程项目。近年来,公司进行机构改革,提升管控,加强整合,强化营销,通过募集资金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提高管理效能,降低运营成本,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屡创新高。

公司业务领域涵盖轻纺、建筑、城市规划、商物粮、电子通讯、化工、石化、医药、机械、农林、市政公用、电力、环境保护等行业,客户遍及亚、欧、非、美及大洋洲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第二十一年入围“ENR/建筑时报”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位列第37位;荣居中国勘察设计企业工程项目管理营业额第8位,总承包营业额第52位;境外工程项目管理排名第22名,境外工程总承包排名第26位。

公司在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制糖、烟草酿酒、精细化工、民用公建等传统业务领域具备竞争优势,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能源环保(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新兴业务领域发展迅速。

2024年是公司迈入创新发展阶段的关键之年,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传统业务筑基,精进传统业务技术,推进“智能制造”“双碳”成果落地。坚持第二曲线扩围,加快数字化转型,前瞻布局战新行业,发掘潜力赛道。加强海外业务布局,国际市场开拓取得显著成效。强化营销登高,聚焦营销能力培育和市场开拓方式创新,对内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强协作发挥合力,对外建立生态合作关系,打造良好生态圈。砸实科创望远,聚焦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和战新行业有效布局,实现技术能力提升。深化机制改革,聚焦改革深化提升和“科改”示范行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企业活力。推动党业融合发展,落实合规管理责任,守牢安全生产防线。

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深刻变化的行业发展格局,公司大力拓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持续加强运营管理和风险防控,2024年全年新签订单86.16亿元,同比增长7.49%。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新签订单66.79亿元,同比增长18.85%,占公司2024年新签订单的77.52%;工程设计业务新签订单12.51亿元,同比下降17.81%,占公司2024年新签订单的14.52%;工程监理业务新签订单5.17亿元,同比下降20.56%,占公司2024年新签订单的6.00%;咨询业务新签订单1.68亿元,同比下降24.32%,占公司2024年新签订单的1.95%。

公司立足传统行业,制浆造纸、食品发酵、日用化工三大传统行业累计新签52.20亿元,同比增长20.40%,占比60.59%。其中,制浆造纸行业全年累计签约31.99亿元,同比增长86.96%,占比37.13%,彰显了公司在制浆造纸行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优势;公司紧跟国家战略,在发挥传统行业优势的同时,加速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布局,推动现有业务领域向战新行业延伸拓展,全年新能源新材料行业新签14.10亿元,同比增长23.79%。2024年公司以优势行业为突破口,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加快海外布局,加强战略合作,做大业务增量,全年境外新签订单19.08亿元,同比增长46.15%,涉及制浆造纸、食品发酵,新能源新材料等多个行业,项目遍及东南亚、非洲、欧洲近20个国家和地区。

2024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8.21亿元,同比增长2.54%;实现利润总额3.75亿元,同比增长4.49%,实现净利润3.35亿元,同比增长8.06%。收入结构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50.45亿元,同比增长8.02%,占公司2024年营业总收入的73.96%,是公司的第一大主营业务;工程设计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0.86亿元,同比下降15.83%,占公司2024年营业总收入的15.92%;工程监理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15亿元,同比增长1.17%,占公司2024年营业总收入的6.09%;工程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38亿元,同比下降12.10%,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2.0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董事长:赵国昂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2025年4月24日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深刻变化的行业发展格局,公司董事会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认真履行职权,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确保公司健康发展,运作规范。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全面完成经营目标

2024年,公司董事会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运行,推动企业核心能力和经营效益不断提升。公司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聚焦“传统业务筑基、第二曲线扩围、重返海外增量、强化营销登高、砸实科创望远、深化机制改革、探索市值管理、提升党建保障”八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市场开拓、运营管控、科技创新、发展改革、风险防范、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经营目标任务。

2024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8.21亿元,同比增长2.54%;实现利润总额3.75亿元,同比增长4.49%;实现净利润3.35亿元,同比增长8.06%;新签合同86.16亿元,同比增长7.49%。

(二)结合“科改”工作要求,深化董事会建设

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持续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科改”企业的重要目标和取得改革成效的关键举措。因此在“科改”企业深化改革进程中,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建设,有序落实董事会职权,促进董事会建设继续走深走实。

2024年,公司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健全董事会相关制度,完善董事会工作机制,建立董事会决策支持机构,做好董事会履职保障,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完善授权闭环管理,始终坚持依法治企、合规经营,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充分激发公司内生动力和活力,持续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深化子公司董事会建设方面,公司为8家子公司配备专职外部董事2名,并设立董事会秘书,7家子公司设立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三)资本赋能持续发力,科技成果丰硕

公司董事会持续发挥科技战略引领作用,通过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双碳”科创中心项目,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集中发布海诚·云工场、数字化交付平台、碳管理平台,以数字化和绿色低碳技术赋能工程设计和运维。EIM数创中心基于大语言模型,通过企业级知识库和知识图谱的深度整合,打造工程领域知识问答平台,实现对工程数据、国家规范和标准图集的精准理解与分析;品牌与营销中心在EIM数创中心配合下,应用数字化工具建设营销管理平台,实现LTC(从线索到现金)流程贯通,标志着公司营销工作将更加标准化、流程化、体系化。智能制造事业部依托在研的超融合数据中台和智慧产线状态管理的核心技术,结合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多模态小模型推出面向轻工行业产线可靠性智能解决方案,入选2024年工信部和上海经信委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名单。

(四)完成业绩考核,限制性股票一期解锁

公司于2022年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设定的考核条件,第一个考核期(2023年业绩)已达到考核要求,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9.5037万股,自2024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五)统筹规划,推进武汉公司自建办公楼项目

2024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方案由分两期实施建设调整为一次性实施建设,并引入关联方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保利武汉公司”)共同投资建设。通过引入保利武汉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项目品质,通过“保利”品牌扩大项目影响力,实现项目价值最大化。

(六)严守底线,风险防控不断加强

公司通过风险管理预警平台建设,完成46项风险指标分级分类梳理和细化,初步实现公司全级次总承包项目分级分权限风险预警;全面梳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境内外风险点,建立海外业务大数据平台及线上统一管理机制;落实“抓三点”工作,通过平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公司统筹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21个工程项目(总承包和监理项目)进行“四不两直”安全检查41次;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年内多次组织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现场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交流。2024年全年,公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七)健全法治建设,推进内控合规管理

公司制定了世界一流法治企业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法治工作与企业经营改革深度融合;健全法治合规组织管理体系,推动首席合规官加强履职;完成法务合规部门独立设置,完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机制和合规审查流程;健全完善内控监督体系,定期跟踪内控缺陷整改;强化海外合规经营管控,制定《境外业务合规管理办法》,建立海外业务大数据平台及线上统一管理机制。

二、董事会自身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制修订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新法规,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央企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序列,将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列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完善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的督促、检查和评价、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决议事项有效落实,新制定了《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情况反馈及监督管理办法》。

(二)履行职权,发挥董事会做决策作用

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确保公司规范运作。2024年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其中,3次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7次以通讯方式召开,共计审议通过议案51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议通过议案6项,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调整自建办公楼方案并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方案、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议题执行进展情况的汇报,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议案20项,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结果、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大风险评估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听取了公司内审和内控工作情况汇报;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议案4项,对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议案4项,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通过规范召开董事会专委会,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聘任柳炜先生、张志女士、李士军先生、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2024年1月31日,赵艳春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满6年辞去了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3.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江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024年4月24日,陈志明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了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务。

5.2024年7月12日,杜道友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了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务。

6.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杜道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7.2024年11月4日,周原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了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务。

8.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孙丹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四)购买董责险保障履职

2024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购买了新一期的《A股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24年9月30日一2025年9月29日,保险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调研情况

1.2024年8月27日,公司组织独立董事陈强、江英调研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024年12月4日,公司组织独立董事黄俊、江英赴嘉兴调研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嘉兴瑞华泰项目和金门量子项目。

(六)履职培训情况

1.组织独立董事江英、副总裁柳炜、张志、李士军、罗军参加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

2.组织独立董事陈强、黄俊、江英参加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

3.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参加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海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线上培训班。

4.邀请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新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与董监高履职要点培训,参加人员包括公司班子成员、各经营单位班子成员、总部部门领导以及董事会工作相关人员。

三、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有关市值管理要求,以信息披露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不断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使公司的“价值创造”在资本市场上得到体现。

1.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通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传递公司价值。2024年发布各类信息披露公告137条;信息披露工作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高A级评价。积极践行ESG理念,连续两年披露ESG报告,获中诚信评级为“A+”,万得(Wind)维持“BBB”评级,华证指数BB评级。

2.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参加业绩说明会成为标配,通过业绩说明会展示公司经营成果、战略规划、发展前景,增进市场了解和认同。2024年5月15日,通过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9月13日,参加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与全景网联合举办的“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2024年全年通过业绩说明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90余条。

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加强与行业分析师的密切联系,通过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参加证券公司组织的电话会议、策略会等形式,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的投资价值,树立细分行业“领头羊”品牌形象。2024年,接待了23批次146家机构投资者的调研,6家证券公司行业分析师对公司发布10篇研究报告,其中1篇深度研究报告,9篇点评报告,给予公司“买入”“增持”“优于大市”或“推荐”评级。

4.公司牢固树立股东回报意识,坚持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4年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12,202.43万元,自上市以来连续18年(2006年一2023年)实施现金分红方案,累计向投资者现金分红10.76亿元,占期间实现净利润(24.06亿元)的44.70%。

5.公司加强宣传工作,积极与媒体互动,参加权威媒体举办的资本市场评奖活动,增强资本市场影响力。公司获评2024年中国基金报英华A股潜力奖,公司董秘获评2024年证券时报杰出董秘天马奖、2024年中国基金报英华奖·优秀董秘奖。通过这些获奖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资本市场影响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公司将遵循“稳基进阶”指导思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强化战略谋划,加快战新产业布局,不断激发创新活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根据监管制度指引和新《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完善与之配套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确保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持续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继续加强收并购等市值管理工具的研究和使用,积极寻求合适的收并购标的,拓展公司“第二条曲线”,提升公司价值。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视频或现场方式列席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并对以通讯方式表决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7项议案。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项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项议案。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会议,10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方式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者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规定基本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存在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采购设备和商品,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接受物业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武汉公司”)将自建办公楼方案由分两期实施建设调整为一次性实施建设,并引入关联方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保利武汉公司”)共同投资建设,保利武汉公司通过对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方式实现双方对项目的合作开发。该项目符合中国海诚武汉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借助保利武汉公司丰富的开发运营经验加快该项目的建设工作,有利于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项目价值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存在金融业务,针对该等金融业务,公司制定有《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障存放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了《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保利财务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未发现保利财务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法规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通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传递公司价值,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发布各类信息披露公告137条,信息披露工作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高A级评价。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0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295,037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0746元/股调整为4.81295元/股,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18元/股调整为6.91835元/股。因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归属于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653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1,700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08,353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做好定期报告等工作的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025年,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公司监事会一方面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根据上级监管部门的部署安排,稳妥做好监事会改革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杜道友先生、金山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下转96版)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赵国昂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数为10,532.76万元,比期初2,567.85万元增加310.18%,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数为52,277.71万元,比期初27,022.03万元增加93.46%,主要系本报告期按合同预付的设备款和工程分包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数为4,122.44万元,比期初3,168.55万元增加30.10%,主要系本报告期投标保证金增加。

4.存货报告期末数为421.03万元,比期初127.85万元增加229.33%,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项目设备采购的影响。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8,301.59万元,比期初6,216.64万元增加33.54%,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存。

6.使用权资产期末数为4,486.60万元,比期初1,959.91万元增加128.92%,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租入房屋建筑物的影响。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为375.93万元,比期初260.63万元增加44.24%,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办公楼装修费用。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1,500.00万元,比期初3,547.47万元减少57.72%,主要系本报告期一年以上到期的长期定存减少的影响。

9.应交税费期末数为2,903.34万元,比期初9,322.73万元减少68.8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影响。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为2,290.49万元,比期初960.03万元增加138.5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租入房屋建筑物的影响。

11.租赁负债期末数为2,312.05万元,比期初1,079.18万元增加114.2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租入房屋建筑物的影响。

12.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为622.12万元,比上年同期数336.98万元增加84.6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缴纳的附加税增加。

1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为-1,055.04万元,比上年同期数-659.91万元减少59.88%,主要系本报告期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汇兑收益增加。

14.其他收益本报告期为505.99万元,比上年同期数201.13万元增加151.58%,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为492.02万元,比上年同期数222.76万元减少120.8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回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

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为516.92万元,比上年同期数-362.96万元减少242.4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回长账龄的合同资产。

17.所得税费用本期数为526.34万元,比上年同期数768.96万元减少31.5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利润下降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的影响。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18,155.50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6,547.25万元减少209.72%,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付款节点,支付的工程款项比上年同期增加。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为-2,399.59万元,比上年同期数-5,009.34万元增加52.10%,主要是上年同期长期定期存款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2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为222.40万元,比上年同期数-245.22万元增加190.6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所持外币汇率上升的影响。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为-20,897.51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0,755.88万元减少294.2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导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5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

单位: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国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国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赵国昂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