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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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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单位:万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为23,703.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谷新房,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89.04万元,净资产-44,772.24万元,202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3,743.17万元,实现净利润184.9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

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3,479.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邹帆,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主营业务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物业管理、图文印刷、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597.36万元,净资产2,431.80万元,202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805.10万元,实现净利润3.18万元。

3.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4年12月,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主营业务为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622.10万元,净资产-840.90万元,202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750.81万元,实现净利润484.70万元。

4.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9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社永,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59.49万元,净资产1,697.16万元,202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015.88万元,实现净利润342.46万元。

5.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为3,091.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波,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营业务为纸及纸制品的研制、生产及检验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99,750.59万元,净资产60,698.90万元,202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2,909.53万元,实现净利润7,611.18万元。

6.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10,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简泽丰,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为长沙市。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主要包括造纸完成工段智能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储系统、工业机器人应用系统及其他行业自动化流水生产线。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68,026.94万元,净资产43,119.53万元,202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02,152.85万元,实现净利润10,022.57万元。

7.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廊坊机电设备制造厂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廊坊机电设备制造厂设立于1998年8月,负责人为王炎,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注册地为廊坊市。主营业务为工业建设项目设备、线路、电器、仪表及其整体生产装置的安装;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及安装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2.83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465.69万元,实现净利润168.46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有限公司、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廊坊机电设备制造厂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交易金额总体可控,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长泰(长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廊坊机电设备制造厂之间的相关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协议已经签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度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以及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采购设备和商品以及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等工程服务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事前就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068.56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超过公司净利润10%。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5,068.56万元,减少利润总额5,068.5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一)应收票据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公司历史上未出现过因银行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预期信用损失可视为接近于零,所以未计提减值准备。商业承兑汇票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2024年度转回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0.07万元。

(二)应收账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3,032.65万元。

(三)其他应收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代垫款、应收备用金、应收其他款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66.64万元。

(四)合同资产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工程承包服务相关的合同资产和工程质保金相关合同资产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02.6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第一季度订单数据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及重大合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27个。

二、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141个,金额人民币约82.29亿元;2025年第一季度已中标未签约项目3个,金额人民币4.78亿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公司为项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35美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继续处于停工状态。

2.2019年12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公司与科特迪瓦咖啡可可产业管理稳定与发展委员会签订了《科特迪瓦阿比让一座可可加工厂和一座可可豆仓库建设项目EPC合同》,合同总金额1.9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4.80亿元(按合同签订时汇率折算),工作范围包括:基础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车。截至目前,该项目生产车间设备正在进行调试,其他单体均已验收。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6,056,2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937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188,019.0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9.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杜道友先生、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独立董事季立刚先生、陈强先生、黄俊先生、江英女士回避表决。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陈荣荣先生、孙波女士、杜道友先生、金山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0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5: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2,812,392.23元,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定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余额为232,812,392.2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27,431,071.23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10月24日,公司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通知存款20,000.00万元。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12,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定期存款账户,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