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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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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于大永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王晓佳先生、钱森先生、离任独立董事禹久泓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6,08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23,134,00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5%。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5%,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同时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于大永因担任总经理,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大永、王兆杰、董君永、于华丽、陈朝晖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朝晖、张世钰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推动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现行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本的内容作相应修订。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3日,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4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8.4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推动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61,21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26,752,450.44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个,超募资金专项账户4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602.5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 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9,133.11万元,多出的133.11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23,134,008元,占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5%。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33,231.9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433,134.57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43,313.4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04,677,936.5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54,869,407.64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情形下,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6,08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23,134,008.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5%。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2,686,30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单位:元

前述财务报表项目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未达到50%以上。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自激励对象身故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继承人以激励对象遗产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6,082,4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23,134,0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回购资金总额为1,362,900.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6,082,400股变更为135,917,4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涉及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回购注销条件的成就进行了核实,认为: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条件成就。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离职员工以及身故员工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000股,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存款利息。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据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对5名离职员工和1名身故员工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系按《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原则、方式、程序进行,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3、本次回购注销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瑞纳智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程序,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61,21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 11月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调整为2024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11 月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新增实验室的建设标准较高,建设周期长,验收也较为严格,故无法按时完成,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5年1 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目前,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备案,但由于实验室的整体建设标准较高,个别实验室设计方案复杂,在建设过程中又存在交叉施工,且部分材料因定制化需求,未能及时交付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4月。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质保金等合同尾款,由于募投项目的部分质保金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规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预算,与厂家预算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删减,有效降低采购费用。

2、公司充分利用在设备制造、机电安装等领域的技术专长,以及丰富的供应链资源,对设备采购及机电安装等工程进行全面的方案优化,实现成本的有效降低。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加强了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源,优化各项建设支出,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4、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将前述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2,263.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待全部结余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结项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智能供热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下转63版)